关于2023年2月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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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2月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年产500万块路面砖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红旗路西侧, (略) (略) 厂房

宁夏 (略)

宁夏汇岩达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封闭原材料库、成品区及废水循环沉淀池,购置搅拌机、水泥筒仓、压砖机等设备,设置年产500万块路面砖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5.65%。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废气和水泥筒仓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混合搅拌废气和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和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载机、搅拌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搅拌除尘器收尘、筒仓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湿坯、废砖块和生活垃圾。搅拌除尘器收尘、不合格湿坯和筒仓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沉淀池沉渣和废砖块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年产500万块路面砖项目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红旗路西侧, (略) (略) 厂房

宁夏 (略)

宁夏汇岩达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封闭原材料库、成品区及废水循环沉淀池,购置搅拌机、水泥筒仓、压砖机等设备,设置年产500万块路面砖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5.65%。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合搅拌废气和水泥筒仓废气。混合搅拌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混合搅拌废气和水泥筒仓废气排放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和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装载机、搅拌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搅拌除尘器收尘、筒仓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湿坯、废砖块和生活垃圾。搅拌除尘器收尘、不合格湿坯和筒仓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沉淀池沉渣和废砖块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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