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项目
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项目
(略) 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审核〈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1-*-04-01-*。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位于 (略) 石碣镇滨江路、明珠路、光明商圈(东风路、光明路、崇焕路、滨江路围合区域)。本项目改造红线范围总面积38.06万平方米(实际施工面积19.3万平方米),共计40条道路,总长度19.77km,实施范围包含:滨江路改造、明珠路改造、光明商圈环境整治(东风路、光明路、崇焕路、滨江路围合区域),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雨污分流、环境整治改造等分部分项工程。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16969.3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5224.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937.04万元,预备费用808.06万元。
五、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实施。电力部分由 (略) 东莞供电局负责管养,污水及雨污分流 (略) 石碣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管养,市政 (略) 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养。
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关于征求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规划意见的函〉的回复》(碣规复〔2023〕34号)、《关于〈关于征求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用地意见的函〉的复函》(碣自然资函〔2023〕48号)等。
九、 (略) 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审核〈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1-*-04-01-*。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位于 (略) 石碣镇滨江路、明珠路、光明商圈(东风路、光明路、崇焕路、滨江路围合区域)。本项目改造红线范围总面积38.06万平方米(实际施工面积19.3万平方米),共计40条道路,总长度19.77km,实施范围包含:滨江路改造、明珠路改造、光明商圈环境整治(东风路、光明路、崇焕路、滨江路围合区域),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雨污分流、环境整治改造等分部分项工程。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16969.3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5224.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937.04万元,预备费用808.06万元。
五、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实施。电力部分由 (略) 东莞供电局负责管养,污水及雨污分流 (略) 石碣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管养,市政 (略) 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养。
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关于〈关于征求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规划意见的函〉的回复》(碣规复〔2023〕34号)、《关于〈关于征求石碣镇南部路网改造工程用地意见的函〉的复函》(碣自然资函〔2023〕48号)等。
九、 (略) 石碣镇工程建设中心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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