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关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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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关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6日(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6-*

通讯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城建环保综合办公楼(715室)

邮 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文号

审批

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张环临发(2023)23号关于农用塑料节水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张环临发(2023)23号

2023.2.17

临泽县广源祥 (略)

临泽县板桥镇凹凸棒石产业园区


序号

批复名称

文号

审批

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张环临发(2023)23号关于农用塑料节水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张环临发(2023)23号

2023.2.17

临泽县广源祥 (略)

临泽县板桥镇凹凸棒石产业园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6日(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6-*

通讯地址:临泽县滨河路城建环保综合办公楼(715室)

邮 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文号

审批

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张环临发(2023)23号关于农用塑料节水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张环临发(2023)23号

2023.2.17

临泽县广源祥 (略)

临泽县板桥镇凹凸棒石产业园区


序号

批复名称

文号

审批

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张环临发(2023)23号关于农用塑料节水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张环临发(2023)23号

2023.2.17

临泽县广源祥 (略)

临泽县板桥镇凹凸棒石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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