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创业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建设地点 | (略) 江城区岗列街道那格村委会沙格村右侧 |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城南污水处理 (略) 江城区岗列街道那格村委会沙格村右侧,厂址(一二期工程)中心坐标为:E111°58′35″,N21°48′50″,一二期工程占地面积31390.7m2。目前城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m3/d,三期工程(本次扩建工程)处理规模4万m3/d。现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大,目前一、二期工程已超负荷运行。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每天的污水处理量为2万吨,二期工程每天的污水处理量为4万吨,已无余量接纳日益增长的污水,扩建工程的建设刻不容缓。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11260万元在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空地处建设本项目。 项目总投资11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6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污染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周围现有的设施解决,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SS的浓度约为500~1000mg/L,施工机械清洗、维修废水中含有少量石油类。废水排放的随意性较大,会顺地势流向低洼处,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直接排入周边水渠中会使水中的悬浮物增加,并使水体的泥沙淤积。因此,项目施工方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一些简易沟渠,将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循环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等,不外排,避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项目管网铺设过程中主要是地面的开挖,铺设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过中地表开挖不会形成地表径流。但如果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不及时清运,若遇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较大。 为此,项目在施工阶段应尽量减少弃土、堆土,避免在雨季时进行挖方和填土,遇雨天必须采取在弃土表面加盖塑料布或其他覆盖物等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还需加强施工期管理,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 (略) 政设施。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污水处理厂施工期施工废气排放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尾气。施工扬尘的排放源属于无组织的面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须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要求,在现场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设置挡风板,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经常保持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扬尘污染,建设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使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环境及管线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2)运输扬尘 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为降低运输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具体详见下文措施部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其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结束。 (3)运输汽车及施工动力设备排放的尾气 施工车辆、挖土机等因燃油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烃类等污染物以及施工人员生活燃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该项污染源将随着拟建项目的建成而不再存在。这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受这类废气影响的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 评价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①开挖过程中,洒水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②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③大风天气尽量不进行挖掘土方作业;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 ④本项目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中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从厂家直接运输到工地。 ⑤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⑥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对工程周围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在施工期结束时也随之消失,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环评认为项目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可将至最低程度。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4~90dB(A)之间。 由于施工机械声压级较高,施工时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对施工机械的操作工人、现场施工人员、拟开挖管沟沿线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噪声产生的影响,如下: (1)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及午休期间(12:00~14:00)进行是施工作业。 (3)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 (4)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组合,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急用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较均匀的使用。 (5)尽量使动力机械设备及施工活动远离敏感区,闲置的设备应予以关闭或减速。 (6)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 经以上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方开挖、平整场地产生的废弃土石,建筑施工产生的砌块、混凝土碎块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废弃土石方 本项目土石方来源于污水处理厂桩基建以及接驳污水管网管槽土方开挖,产生量约为9000m3,开挖的土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及后期覆土,废弃土石方约为1000m3,废弃土石方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弃料场堆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②建筑垃圾 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会产生碎砖、混凝土碎块、桩头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③生活垃圾 施工期高峰时以20人计,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为H2S、NH3,项目采用效果较好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系统。恶臭气体浓度较大的地方主要为污水预处理和污泥处理部分,本项目拟对粗格栅及进水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A/A/O微曝氧化沟(厌氧池、缺氧池)、污泥储池进行加盖密封,对污泥回流泵站和污泥脱水间进行密闭,恶臭气体经抽风通过密闭管道引至恶臭处理设施处理。恶臭处理设施采用采取“生物除臭”工艺进行脱臭处理,现本项目恶臭气体经处理后由同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本项目所产生的恶臭经过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后,厂界恶臭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规定的二级标准。除臭系统排气口臭气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根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排入漠阳江。经预测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COD、氨氮预测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来鼓风机、水泵、污泥脱水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为了更大程度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①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 ②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以降低噪声,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生产噪声。 ③合理布置项目声源位置,根据污水厂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产生噪声较大的鼓风机、污泥脱水间等噪声源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 ④噪声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等,以减少设备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空气动力产生的噪声,可加装节流器及消音器等。 ⑤加强厂内绿化,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严格落实项目提出的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生活垃圾。 (1)栅渣及沉砂 栅渣、沉砂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奕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卫生填埋。 (2)剩余污泥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采用预处理+A2O氧化池工艺,无初沉池。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6.6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因此项目剩余污泥处置方式是可行的。 (3)包装废料 项目日常生产过程中将使用PAC、PAM等药剂,这些药剂均由塑料编织袋包装,药剂使用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包装废料。项目包装废料主要成分为塑料,可能沾有少量的PAC和PAM,但PAC和PAM均不属于毒性物质,故项目包装废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 (略) 。 (4)废紫外线灯管 本项目尾水消毒使用紫外线杀菌消毒,产生废紫外线灯管约150支/年(约0.04吨/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化验废液 厂区内化验室主要进行进出水水质指标的化验、生产工艺参数的化验检测,所用药剂包括浓硫酸、硫代硫酸钠、硫酸亚铁胺和重铬酸钾等常规化学品,其化验废液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用专用容器收集后贮存于化验室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7)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厂员工10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4-16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表6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可行技术,污泥暂存间封闭、污泥脱水为机械脱水、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卫生填埋、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等均为可行技术。 (7)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运、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因此在各个环节中,抛落、渗漏、丢弃等不完善问题都可能存在,为了使各种危险废物能更好的达到合法合理处置的目的,本评价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相关法律,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以进一步规范项目在收集、贮运、处置方式等操作过程。 ①分类收集、贮存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化验废液,建设单位应根据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且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滲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设置贮存量,尽量减少厂内的物料贮存量: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堆放危险废物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堆放点要防雨、防渗、防漏,应按要求进行包装贮存。 综上,项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选址可行,场所贮存能力满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通过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贮存符合相关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②运输 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 ③处置 建设单位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的危险废物防治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根据《 (略)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筑范围内全部进行水泥硬底化,涉水构筑物(如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按一般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后,可有效阻断污染物入渗土壤和地下水的途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创业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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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市区污水处理及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建设地点 | (略) 江城区岗列街道那格村委会沙格村右侧 |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城南污水处理 (略) 江城区岗列街道那格村委会沙格村右侧,厂址(一二期工程)中心坐标为:E111°58′35″,N21°48′50″,一二期工程占地面积31390.7m2。目前城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6万m3/d,三期工程(本次扩建工程)处理规模4万m3/d。现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大,目前一、二期工程已超负荷运行。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每天的污水处理量为2万吨,二期工程每天的污水处理量为4万吨,已无余量接纳日益增长的污水,扩建工程的建设刻不容缓。为此,建设单位拟投资11260万元在污水处理厂北侧预留空地处建设本项目。 项目总投资11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6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水污染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问题,利用周围现有的设施解决,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SS的浓度约为500~1000mg/L,施工机械清洗、维修废水中含有少量石油类。废水排放的随意性较大,会顺地势流向低洼处,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直接排入周边水渠中会使水中的悬浮物增加,并使水体的泥沙淤积。因此,项目施工方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一些简易沟渠,将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循环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等,不外排,避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项目管网铺设过程中主要是地面的开挖,铺设过程中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过中地表开挖不会形成地表径流。但如果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不及时清运,若遇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较大。 为此,项目在施工阶段应尽量减少弃土、堆土,避免在雨季时进行挖方和填土,遇雨天必须采取在弃土表面加盖塑料布或其他覆盖物等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还需加强施工期管理,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 (略) 政设施。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污水处理厂施工期施工废气排放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尾气。施工扬尘的排放源属于无组织的面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须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要求,在现场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设置挡风板,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经常保持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扬尘污染,建设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使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环境及管线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2)运输扬尘 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为降低运输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具体详见下文措施部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其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结束。 (3)运输汽车及施工动力设备排放的尾气 施工车辆、挖土机等因燃油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烃类等污染物以及施工人员生活燃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因此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该项污染源将随着拟建项目的建成而不再存在。这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受这类废气影响的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 评价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①开挖过程中,洒水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②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③大风天气尽量不进行挖掘土方作业;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 ④本项目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中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从厂家直接运输到工地。 ⑤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⑥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对工程周围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在施工期结束时也随之消失,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环评认为项目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可将至最低程度。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4~90dB(A)之间。 由于施工机械声压级较高,施工时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对施工机械的操作工人、现场施工人员、拟开挖管沟沿线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噪声产生的影响,如下: (1)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及午休期间(12:00~14:00)进行是施工作业。 (3)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 (4)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组合,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急用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较均匀的使用。 (5)尽量使动力机械设备及施工活动远离敏感区,闲置的设备应予以关闭或减速。 (6)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 经以上的治理措施,施工期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方开挖、平整场地产生的废弃土石,建筑施工产生的砌块、混凝土碎块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废弃土石方 本项目土石方来源于污水处理厂桩基建以及接驳污水管网管槽土方开挖,产生量约为9000m3,开挖的土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及后期覆土,废弃土石方约为1000m3,废弃土石方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弃料场堆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②建筑垃圾 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会产生碎砖、混凝土碎块、桩头等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③生活垃圾 施工期高峰时以20人计,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为H2S、NH3,项目采用效果较好的生物滤池除臭装置系统。恶臭气体浓度较大的地方主要为污水预处理和污泥处理部分,本项目拟对粗格栅及进水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A/A/O微曝氧化沟(厌氧池、缺氧池)、污泥储池进行加盖密封,对污泥回流泵站和污泥脱水间进行密闭,恶臭气体经抽风通过密闭管道引至恶臭处理设施处理。恶臭处理设施采用采取“生物除臭”工艺进行脱臭处理,现本项目恶臭气体经处理后由同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本项目所产生的恶臭经过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后,厂界恶臭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规定的二级标准。除臭系统排气口臭气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根据《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排入漠阳江。经预测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COD、氨氮预测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来鼓风机、水泵、污泥脱水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为了更大程度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①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 ②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以降低噪声,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生产噪声。 ③合理布置项目声源位置,根据污水厂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产生噪声较大的鼓风机、污泥脱水间等噪声源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 ④噪声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等,以减少设备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空气动力产生的噪声,可加装节流器及消音器等。 ⑤加强厂内绿化,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严格落实项目提出的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生活垃圾。 (1)栅渣及沉砂 栅渣、沉砂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奕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卫生填埋。 (2)剩余污泥 本项目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采用预处理+A2O氧化池工艺,无初沉池。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6.6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因此项目剩余污泥处置方式是可行的。 (3)包装废料 项目日常生产过程中将使用PAC、PAM等药剂,这些药剂均由塑料编织袋包装,药剂使用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包装废料。项目包装废料主要成分为塑料,可能沾有少量的PAC和PAM,但PAC和PAM均不属于毒性物质,故项目包装废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 (略) 。 (4)废紫外线灯管 本项目尾水消毒使用紫外线杀菌消毒,产生废紫外线灯管约150支/年(约0.04吨/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化验废液 厂区内化验室主要进行进出水水质指标的化验、生产工艺参数的化验检测,所用药剂包括浓硫酸、硫代硫酸钠、硫酸亚铁胺和重铬酸钾等常规化学品,其化验废液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用专用容器收集后贮存于化验室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7)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厂员工10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4-16固废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表6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可行技术,污泥暂存间封闭、污泥脱水为机械脱水、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卫生填埋、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等均为可行技术。 (7)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运、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因此在各个环节中,抛落、渗漏、丢弃等不完善问题都可能存在,为了使各种危险废物能更好的达到合法合理处置的目的,本评价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相关法律,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以进一步规范项目在收集、贮运、处置方式等操作过程。 ①分类收集、贮存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化验废液,建设单位应根据废物特性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且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滲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设置贮存量,尽量减少厂内的物料贮存量: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堆放危险废物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堆放点要防雨、防渗、防漏,应按要求进行包装贮存。 综上,项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选址可行,场所贮存能力满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通过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贮存符合相关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②运输 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安全可靠,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运输车辆需有特殊标志。 ③处置 建设单位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的危险废物防治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根据《 (略)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筑范围内全部进行水泥硬底化,涉水构筑物(如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按一般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后,可有效阻断污染物入渗土壤和地下水的途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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