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水利局关于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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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水利局关于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S322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

慈水许〔2023〕3号


慈利县水利局

关于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慈 (略) :

我局于2023年 (略) 提交的《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及《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申请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位于慈利县零阳街道白云居委会10组,属 (略) 新设矿山,为新建大型矿山开采项目,开采矿种为白云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矿区主要包括露天开采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排土场及办公、生活用房(临时租用)等。

本项目总占地22.5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0.33公顷、临时占地2.23公顷。本项目建设、生产期土石方开挖66.45万方,其中含表土剥离6.77万方;填方4.63万方,其中含表土回覆0.81万方;余方61.82万方,其中弃渣场堆存43.27万方(含表土堆存5.96万方)、成品销售18.55万方。建设期土石方开挖28.77万方,填方4.63万方,成品销售18.55万方,余(弃)土方5.59万方堆放于排土场。开采年限为2022年9月13日至2032年9月13日。项目概算总投资8512.3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2937.66万元、其它费用5574.6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预计于2023年10月完成建设投产运行,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56公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方案。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85.7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2.56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报告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每年三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四、在下阶段主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

五、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按规定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好项目对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若产生水事纠纷,你公司自行解决。



慈利县水利局

2023年2月13日




S322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

慈水许〔2023〕3号


慈利县水利局

关于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慈 (略) :

我局于2023年 (略) 提交的《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书》及《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申请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谭家垭建筑用白云岩矿项目位于慈利县零阳街道白云居委会10组,属 (略) 新设矿山,为新建大型矿山开采项目,开采矿种为白云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矿区主要包括露天开采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排土场及办公、生活用房(临时租用)等。

本项目总占地22.5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0.33公顷、临时占地2.23公顷。本项目建设、生产期土石方开挖66.45万方,其中含表土剥离6.77万方;填方4.63万方,其中含表土回覆0.81万方;余方61.82万方,其中弃渣场堆存43.27万方(含表土堆存5.96万方)、成品销售18.55万方。建设期土石方开挖28.77万方,填方4.63万方,成品销售18.55万方,余(弃)土方5.59万方堆放于排土场。开采年限为2022年9月13日至2032年9月13日。项目概算总投资8512.3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2937.66万元、其它费用5574.6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预计于2023年10月完成建设投产运行,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56公顷。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方案。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85.7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2.56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报告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每年三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四、在下阶段主设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

五、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六、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按规定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后,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你公司应妥善处理好项目对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若产生水事纠纷,你公司自行解决。



慈利县水利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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