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克拉玛依市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3日, (略) 石化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了“ (略) 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规划面积为60.5335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60.53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金东八街,南至奎北铁路,西至石化大道,北至217国道;区块二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中央大道,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区块三与区块二之间的空地;区块三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区块二与区块三之间的空地,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平北二路。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2)产业发展定位
主导发展产业:石油和化工产业、环保新材料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
协同发展产业:新能源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商贸物流仓储产业、环保建材产业、技术服务产业。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 (略) 石化工 (略)
联系人:迪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白碱滩区门户路9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石化工 (略)
2023年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3日, (略) 石化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了“ (略) 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规划面积为60.5335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60.53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金东八街,南至奎北铁路,西至石化大道,北至217国道;区块二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中央大道,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区块三与区块二之间的空地;区块三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区块二与区块三之间的空地,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平北二路。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2)产业发展定位
主导发展产业:石油和化工产业、环保新材料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
协同发展产业:新能源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商贸物流仓储产业、环保建材产业、技术服务产业。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 (略) 石化工 (略)
联系人:迪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白碱滩区门户路9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石化工 (略)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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