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 (略) 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2〕31号)、《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的通知)》(台环发〔202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20日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开展“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分配工作,现将本次核定分配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 联系方式:0576-8518 3993 联系地址: (略) 临海大道399号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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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关于临海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 (略) 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2〕31号)、《关于印发< (略)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办法>》的通知)》(台环发〔202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20日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开展“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2023年第一批)分配工作,现将本次核定分配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 联系方式:0576-8518 3993 联系地址: (略) 临海大道399号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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