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2023年2月2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凯力特新 (略) 年产10000吨日用洗涤用品、12500吨改性沥青漆及配套储运工程设施项目 | (略) 贺兰县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洪福东路11号 | 宁夏凯力特新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 (略) 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洪福东路11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7′45.586″,北纬:38°43′14.053″。本项目在原有消毒剂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安装搅拌罐、灌装机等生产设施,本次改建不改变原有消毒剂生产线,实际为增加1条日用洗涤产品生产线。本项目采用混合配料法生产,该过程均为物理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漆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及沥青卸车和改性沥青漆装车过程的废气、日用洗涤用品生产线的无组织废气。 项目拟对车间内升温罐、溶胀罐及发育罐的沥青烟排放口进行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管道直接与呼吸口对接),将沥青烟经密闭管道统一收集后送至改性沥青漆及产品包装车间高压静电吸附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吸附+UV光解进行处理,再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品装卸车采用密闭式鹤管装卸,鹤管与罐车帽口间采用橡胶弹性密封帽进行密封,控制罐车帽口油气无组织排放,鹤管设置气相回收管,废气收集率按95%计,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改性沥青漆及产品包装车间高压静电吸附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吸附+UV光解进行处理,再经1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日用洗涤用品生产线的工艺粉尘主要沉降在车间地面,企业通过每日对地面的清扫,对该部分粉尘进行清除,仍有部分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主体工序灌装、搅拌等过程会产生少量VOCS,项目共使用有机溶剂468.01t/a,各环节VOCS产生量为0.0098t/a,均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建*类库房储存*二醇,*二醇外购桶装成品,*二醇储存过程中会有有机废气的挥发,项目*二醇总用量449.26t/a,则非*烷总烃产生量0.09t/a,呈无组织排放。 3.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盐水。本项目外排水水质简单,经预处理后水质符合接管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初沉+调节+高效浅层气浮+水解酸化+HTAO+活性砂过滤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级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器、胶体磨机、乳化磨机等。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阻隔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纯水机废滤芯,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废机油,收集尘和废过滤棉。生活垃圾及纯水机废滤芯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集尘暂存于生产车间,回用于改性沥青漆生产线。 6.危废暂存间地面和墙裙(不低于1.0m高)硬化防渗处理,铺设2.0mm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以确保地下水和周围环境安全。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凯力特新 (略) 年产10000吨日用洗涤用品、12500吨改性沥青漆及配套储运工程设施项目 | (略) 贺兰县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洪福东路11号 | 宁夏凯力特新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 (略) 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洪福东路11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7′45.586″,北纬:38°43′14.053″。本项目在原有消毒剂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安装搅拌罐、灌装机等生产设施,本次改建不改变原有消毒剂生产线,实际为增加1条日用洗涤产品生产线。本项目采用混合配料法生产,该过程均为物理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漆生产车间有机废气及沥青卸车和改性沥青漆装车过程的废气、日用洗涤用品生产线的无组织废气。 项目拟对车间内升温罐、溶胀罐及发育罐的沥青烟排放口进行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管道直接与呼吸口对接),将沥青烟经密闭管道统一收集后送至改性沥青漆及产品包装车间高压静电吸附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吸附+UV光解进行处理,再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品装卸车采用密闭式鹤管装卸,鹤管与罐车帽口间采用橡胶弹性密封帽进行密封,控制罐车帽口油气无组织排放,鹤管设置气相回收管,废气收集率按95%计,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改性沥青漆及产品包装车间高压静电吸附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棉吸附+UV光解进行处理,再经15m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日用洗涤用品生产线的工艺粉尘主要沉降在车间地面,企业通过每日对地面的清扫,对该部分粉尘进行清除,仍有部分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主体工序灌装、搅拌等过程会产生少量VOCS,项目共使用有机溶剂468.01t/a,各环节VOCS产生量为0.0098t/a,均呈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建*类库房储存*二醇,*二醇外购桶装成品,*二醇储存过程中会有有机废气的挥发,项目*二醇总用量449.26t/a,则非*烷总烃产生量0.09t/a,呈无组织排放。 3.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盐水。本项目外排水水质简单,经预处理后水质符合接管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初沉+调节+高效浅层气浮+水解酸化+HTAO+活性砂过滤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级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器、胶体磨机、乳化磨机等。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阻隔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纯水机废滤芯,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废机油,收集尘和废过滤棉。生活垃圾及纯水机废滤芯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收集尘暂存于生产车间,回用于改性沥青漆生产线。 6.危废暂存间地面和墙裙(不低于1.0m高)硬化防渗处理,铺设2.0mmHDPE防渗膜,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以确保地下水和周围环境安全。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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