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2023年2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办结情况公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2023年2月6日建设项目环评办结情况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略) 生态环境局莱州分 (略) (略) 年产30000吨片状氯化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莱环审 [2023]8号 | 2023.2.3 |
2 | (略) 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山东 (略) 迈辰环保科技新材料3D打印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莱环审 [2023]9号 | 2023.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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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略) 生态环境局莱州分 (略) (略) 年产30000吨片状氯化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莱环审 [2023]8号 | 2023.2.3 |
2 | (略) 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山东 (略) 迈辰环保科技新材料3D打印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莱环审 [2023]9号 | 20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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