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审批日照浩宝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审批日照浩宝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我局于2023年2月20日对 (略) 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批复内容

1

关于对 (略) 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26号

2023-2-20

见附件

2

关于对日照 (略)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10号

2023-2-16

见附件

关于对日照 (略) 明德石英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27号

2023-2-20

见附件

3

关于对日照亚 (略) 年产30万吨SMA改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28号

2023-2-20

见附件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区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莲审批〔2023〕28号日照亚 (略) 年产30万吨SMA改性剂项目环评批复.pdf莲审批〔2023〕27号日照 (略) 明德石英扩建技改项目环评批复.pdf莲审批〔2023〕26号 (略) 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环评批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我局于2023年2月20日对 (略) 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批复内容

1

关于对 (略) 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26号

2023-2-20

见附件

2

关于对日照 (略)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10号

2023-2-16

见附件

关于对日照 (略) 明德石英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27号

2023-2-20

见附件

3

关于对日照亚 (略) 年产30万吨SMA改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莲审批[2023]28号

2023-2-20

见附件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区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莲审批〔2023〕28号日照亚 (略) 年产30万吨SMA改性剂项目环评批复.pdf莲审批〔2023〕27号日照 (略) 明德石英扩建技改项目环评批复.pdf莲审批〔2023〕26号 (略) 食品冷链加工项目环评批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