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
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205-*-89-01-*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5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新建厂房1栋、倒班宿舍1栋,辅助用房1栋,HZS120型搅拌站1个,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与研发及配套建筑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随州高新区 随州高新区文帝大道与车城路交汇处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城市基础设施/城建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0
环保投资(万元):170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正野装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2幢1层101号.
邮政编码:*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 (略)
公告开始日期:2023-02-21
公告结束日期:2023-02-27
公示内容:湖北正野装 (略) :你单位报送的《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一、该项目代码为2205-*-89-01-*,位于随州高新区文帝大道与车城路交汇处。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6700m2,总建筑面积15000m2,新建厂房1栋、生活办公楼1栋,辅助用房1栋,HZS120型搅拌站1个及10600m2产品堆场,用于节能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与研发及配套建筑工程。该项目符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生产线颗粒物、食堂油烟废气等。锅炉废气通过15m高烟囱(DA001)排放,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搅拌站建成密封状态,水泥罐和搅拌楼建在钢构结构的厂房内。水泥粉经提升机密闭送入水泥储罐后经密闭管道送入搅拌机,入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物料输送廊道采用密封钢结构设计,使用水雾除尘技术,搅拌粉尘经搅拌仓内部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堆场为三面围挡建筑并加盖顶棚,产品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并设置洒水抑尘措施。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出,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要求。(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压滤机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对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避免因生产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高噪声排放,并确保环保设备达到相应的减振降噪的效果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值东侧、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金属、不合格品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HW08:900-249-08)、废润滑油包装桶(HW08:900-249-08)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三、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72t/a、NH3-N0.007t/a、烟(粉)尘0.105t/a、二氧化硫0.073t/a、氮氧化物0.583t/a。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等自行监测制度,保留检测原始记录备查。五、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九、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工作。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审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电话:0722-*通讯地址: (略) 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5
项目名称: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
项目代码:2205-*-89-01-*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5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新建厂房1栋、倒班宿舍1栋,辅助用房1栋,HZS120型搅拌站1个,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与研发及配套建筑工程。
建设地点: (略) - (略) -随州高新区 随州高新区文帝大道与车城路交汇处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城市基础设施/城建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0
环保投资(万元):170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正野装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2幢1层101号.
邮政编码:*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 (略)
公告开始日期:2023-02-21
公告结束日期:2023-02-27
公示内容:湖北正野装 (略) :你单位报送的《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一、该项目代码为2205-*-89-01-*,位于随州高新区文帝大道与车城路交汇处。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6700m2,总建筑面积15000m2,新建厂房1栋、生活办公楼1栋,辅助用房1栋,HZS120型搅拌站1个及10600m2产品堆场,用于节能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与研发及配套建筑工程。该项目符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生产线颗粒物、食堂油烟废气等。锅炉废气通过15m高烟囱(DA001)排放,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搅拌站建成密封状态,水泥罐和搅拌楼建在钢构结构的厂房内。水泥粉经提升机密闭送入水泥储罐后经密闭管道送入搅拌机,入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物料输送廊道采用密封钢结构设计,使用水雾除尘技术,搅拌粉尘经搅拌仓内部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堆场为三面围挡建筑并加盖顶棚,产品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并设置洒水抑尘措施。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排出,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要求。(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压滤机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政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对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避免因生产设备老化等原因造成高噪声排放,并确保环保设备达到相应的减振降噪的效果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值东侧、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金属、不合格品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HW08:900-249-08)、废润滑油包装桶(HW08:900-249-08)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三、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72t/a、NH3-N0.007t/a、烟(粉)尘0.105t/a、二氧化硫0.073t/a、氮氧化物0.583t/a。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等自行监测制度,保留检测原始记录备查。五、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九、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工作。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审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湖北正野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节能装配式建筑基地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中心电话:0722-*通讯地址: (略) 编钟大道8号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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