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2023年2月7日)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2023年2月7日)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 (略) 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项目位于隆阳区永盛街道青阳片区夫子街东侧、龙泉路以北、纬九路南侧,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882.03㎡(其中:一期用地5656.67㎡,二期用地225.36㎡)。于2021年9月6 (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议书的批复(隆环发〔2021〕244号),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设置门诊室、手术室、住院房、急救室、中医康复治疗室、内科、外科、口腔科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设置床位99张。 | 3200 | 隆阳区 | √ | 2023.2.7 | 隆环发〔2023〕21号 |
(略) 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提交的由云南 (略) (主要编制人员:张世海,证号:**)编制的《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项目位于隆阳区永盛街道青阳片区夫子街东侧、龙泉路以北、纬九路南侧,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882.03㎡(其中:一期用地5656.67㎡,二期用地225.36㎡)。于2021年9月6 (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议书的批复(隆环发〔2021〕244号),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设置门诊室、手术室、住院房、急救室、中医康复治疗室、内科、外科、口腔科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设置床位99张。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我局同意按照该《报告表》所述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食宿,混凝土养护废水、雨季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公厕;设置施工围档、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覆盖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 (略) 污水处理设施和各类废水预处理装置的管理,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废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污水处理站的长期稳定正常运行,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后, (略) 政污水排水管网,最终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三厂)处理。。
3.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站定期投放除臭剂,产生的异味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4.项目营运期间严格管理运行设备,对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认真做好医疗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痕迹化记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演练。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在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六、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 (略) 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项目位于隆阳区永盛街道青阳片区夫子街东侧、龙泉路以北、纬九路南侧,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882.03㎡(其中:一期用地5656.67㎡,二期用地225.36㎡)。于2021年9月6 (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议书的批复(隆环发〔2021〕244号),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设置门诊室、手术室、住院房、急救室、中医康复治疗室、内科、外科、口腔科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设置床位99张。 | 3200 | 隆阳区 | √ | 2023.2.7 | 隆环发〔2023〕21号 |
(略) 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提交的由云南 (略) (主要编制人员:张世海,证号:**)编制的《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项目位于隆阳区永盛街道青阳片区夫子街东侧、龙泉路以北、纬九路南侧,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882.03㎡(其中:一期用地5656.67㎡,二期用地225.36㎡)。于2021年9月6 (略)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议书的批复(隆环发〔2021〕244号),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设置门诊室、手术室、住院房、急救室、中医康复治疗室、内科、外科、口腔科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设置床位99张。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我局同意按照该《报告表》所述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食宿,混凝土养护废水、雨季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公厕;设置施工围档、定期洒水降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覆盖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 (略) 污水处理设施和各类废水预处理装置的管理,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废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污水处理站的长期稳定正常运行,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后, (略) 政污水排水管网,最终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三厂)处理。。
3.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站定期投放除臭剂,产生的异味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4.项目营运期间严格管理运行设备,对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带、禁鸣标志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认真做好医疗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痕迹化记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演练。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在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六、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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