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德清泰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回收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单位:德清 (略)
(2)项目名称:年回收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现有厂区内)
(5)建设规模:德清 (略) 利用自有厂房、仓库约3000平方米,购置检测仪、光谱仪等可研检测设备10套,形成年回收10万套废旧锂电池的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增销售收入15000万元,利润300万元,税收100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小表所示。
表1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要素 | 敏感点 | 坐标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厂界最近距离(m) | ||
行政村 | 纬度 | 经度 | ||||||
环境空气 | 厂界外500m范围内 | 大气环境 | 2类 | / | / | |||
声环境 | 项目所在地场界外200m范围内 | 声环境 | 2类 | / | / | |||
地表水 | 湘溪 | 地表水环境 | III类 | N | 约1230 | |||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E | 约3550 |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 仁和水厂取水口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NE | 约5050 | |||
临平—塘栖取水口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SE | 约5770 | ||||
杭州祥福水厂取水口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SE | 约5960 | ||||
地下水 | 厂区所在水文单元 | 地下水环境 | III类 | / | / | |||
生态 | 项目所在地厂区范围内 | 生态环境 | / | / | / |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SCREEN3模型进行估算,根据估算结果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周边绿化灌溉用水,不排入附近水体。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企业设置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电芯清洗、电芯焊接、Pack焊接废气(颗粒物) | 1、密闭箱体内操作; 2、操作区配备集气口; 3、外接高效过滤器; 4、每道工序,配备1个单独的密闭箱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类标准 |
废水治理 | 废水收集 | 生产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排入周边道路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河流。 | / |
生活污水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周边绿化灌溉用水。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 |
地下水防护 | 整个生产车间环氧树脂地坪,做好防渗、防腐处理。 | / | |
噪声 | 生产噪声 | 车间隔声;设备维护 | 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
固废 | 项目产生的固废 | 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德清 (略) 年回收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等级;污染物总量能够实施总量平衡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环保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征求意见范围及事项:①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②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③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④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公告以及浙江政务网站发布形式。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22日~2022年03月0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德清 (略)
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现有厂区内)
(2)环评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德清县武康街道商会大厦三楼311室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德清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单位:德清 (略)
(2)项目名称:年回收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现有厂区内)
(5)建设规模:德清 (略) 利用自有厂房、仓库约3000平方米,购置检测仪、光谱仪等可研检测设备10套,形成年回收10万套废旧锂电池的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增销售收入15000万元,利润300万元,税收100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小表所示。
表1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要素 | 敏感点 | 坐标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厂界最近距离(m) | ||
行政村 | 纬度 | 经度 | ||||||
环境空气 | 厂界外500m范围内 | 大气环境 | 2类 | / | / | |||
声环境 | 项目所在地场界外200m范围内 | 声环境 | 2类 | / | / | |||
地表水 | 湘溪 | 地表水环境 | III类 | N | 约1230 | |||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E | 约3550 | ||||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 仁和水厂取水口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NE | 约5050 | |||
临平—塘栖取水口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SE | 约5770 | ||||
杭州祥福水厂取水口 | 地表水环境 | II类 | SE | 约5960 | ||||
地下水 | 厂区所在水文单元 | 地下水环境 | III类 | / | / | |||
生态 | 项目所在地厂区范围内 | 生态环境 | / | / | / |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SCREEN3模型进行估算,根据估算结果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周边绿化灌溉用水,不排入附近水体。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可以得到及时的合理的处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企业设置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电芯清洗、电芯焊接、Pack焊接废气(颗粒物) | 1、密闭箱体内操作; 2、操作区配备集气口; 3、外接高效过滤器; 4、每道工序,配备1个单独的密闭箱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类标准 |
废水治理 | 废水收集 | 生产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排入周边道路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河流。 | / |
生活污水 |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处理达标后作为周边绿化灌溉用水。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 |
地下水防护 | 整个生产车间环氧树脂地坪,做好防渗、防腐处理。 | / | |
噪声 | 生产噪声 | 车间隔声;设备维护 | 满《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
固废 | 项目产生的固废 | 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德清 (略) 年回收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等级;污染物总量能够实施总量平衡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环保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征求意见范围及事项:①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②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③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④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公告以及浙江政务网站发布形式。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22日~2022年03月0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德清 (略)
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现有厂区内)
(2)环评单位:湖州 (略)
联系人:*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德清县武康街道商会大厦三楼311室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德清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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