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新之浩旅行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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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新之浩旅行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新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建设概况: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 (略) 横栏镇新丰村沥边路4号世林工业园2栋一楼之一、二楼之一(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N22°33′6.391″、东经E113°14′50.14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旅行箱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旅行箱配件410万个。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使用,拟分期验收。

本次验收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 (略) 横栏镇新丰村沥边路4号世林工业园2栋一楼之一、二楼之一(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N22°33′6.391″、东经E113°14′50.142″),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旅行箱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旅行箱配件400万个。

2023年2月18日,由建 (略) 新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技术服 (略) (略) 、1位专家等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横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焊接废气、机修废气经加强车间内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治理已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3)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4)在布局的时候将噪声升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了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通风设备也要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通过按照减震垫、风口软接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废模具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油及其包装桶、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沾有矿物油的金属碎屑、废润滑油包装物)交由中山 (略) 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 (略) 新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②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新 (略)

公司地址: (略) 横栏镇新丰村沥边路4号世林工业园2栋一楼之一、二楼之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的链接:http://**

提取码:k7ha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


(略) 新 (略)

2023年2月21日

, (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略) 新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建设概况: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 (略) 横栏镇新丰村沥边路4号世林工业园2栋一楼之一、二楼之一(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N22°33′6.391″、东经E113°14′50.14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旅行箱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旅行箱配件410万个。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使用,拟分期验收。

本次验收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 (略) 横栏镇新丰村沥边路4号世林工业园2栋一楼之一、二楼之一(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N22°33′6.391″、东经E113°14′50.142″),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旅行箱配件的生产,年生产旅行箱配件400万个。

2023年2月18日,由建 (略) 新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 (略) 、技术服 (略) (略) 、1位专家等 (略) 新 (略) 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横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焊接废气、机修废气经加强车间内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治理已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3)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4)在布局的时候将噪声升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了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通风设备也要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综合处理,通过按照减震垫、风口软接等来消除振动等产生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废模具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油及其包装桶、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沾有矿物油的金属碎屑、废润滑油包装物)交由中山 (略) 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 (略) 新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②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新 (略)

公司地址: (略) 横栏镇新丰村沥边路4号世林工业园2栋一楼之一、二楼之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的链接:http://**

提取码:k7ha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1日


(略) 新 (略)

2023年2月21日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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