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西艾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叶黄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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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陇西艾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叶黄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3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 (略) 叶黄素产业园项目

(略) 陇西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甘肃 (略)

项 (略) (略) 陇西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总用地面积50901.94 m2,总建筑面积18014.41m2。项目建设制粒车间1座,面积2226.5m2,内置万寿菊颗粒生产线1条,年产万寿菊颗粒16666t;浸出车间1座,面积2226.5m2,内置叶黄素提取生产线1条,年产万寿菊粕9000.684t、叶黄素浸膏1000t;锅炉房1座,内设2t/h的天然气锅炉1台;蓄花池4座,面积2860m2。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7万元。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主要为:施工扬尘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尾气;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施工期废气排放为锅炉废气,热风炉废气、万寿菊颗粒筛分冷却工序粉尘,万寿菊颗粒上料、万寿菊粕出料装袋工段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臭气NH3、H2S,四号溶剂储罐呼吸废气(非*烷总烃),冷凝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食堂油烟。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是鲜花压榨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夜间标准要求。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膜,检验室废检验液,废机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



关于2023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 (略) 叶黄素产业园项目

(略) 陇西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甘肃 (略)

项 (略) (略) 陇西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总用地面积50901.94 m2,总建筑面积18014.41m2。项目建设制粒车间1座,面积2226.5m2,内置万寿菊颗粒生产线1条,年产万寿菊颗粒16666t;浸出车间1座,面积2226.5m2,内置叶黄素提取生产线1条,年产万寿菊粕9000.684t、叶黄素浸膏1000t;锅炉房1座,内设2t/h的天然气锅炉1台;蓄花池4座,面积2860m2。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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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主要为:施工扬尘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尾气;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废气;施工期废气排放为锅炉废气,热风炉废气、万寿菊颗粒筛分冷却工序粉尘,万寿菊颗粒上料、万寿菊粕出料装袋工段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臭气NH3、H2S,四号溶剂储罐呼吸废气(非*烷总烃),冷凝回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食堂油烟。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是鲜花压榨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夜间标准要求。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膜,检验室废检验液,废机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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