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2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 (略) 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柳泉镇、韩城镇境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柳泉镇、韩城镇境内,总投资额72375.2万元,环保投资531.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箱变、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进场及检修道路。本项目配套建设储能区位于升压站西侧,储能系统按装机规模的35%配置,储能时长2小时,储能系统设计容量为35MW/70MWh。本工程有关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故本次评价不包括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建设期施工措施。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剩余弃土、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面桩基周边采取硬化及绿化措施,施工结束恢复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建设期临时施工营地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油烟烟道从房顶排出,油烟应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标准值达标排放;临时施工营地内切割、焊接等加工活动均在密闭加工厂厂房内进行,并配备焊烟净化器对加工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混凝沉淀+调节+A/O)处理,经处理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一座5m3的污水集水池,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4)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的发动机、齿轮箱发出的机械噪声和旋转叶片切割空气所产生的噪声,以及升压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基础、软连接;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5)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即产即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电机组检修维护产生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在管理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6)严格落实风机点位光影、声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布置风机。
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2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 (略) 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柳泉镇、韩城镇境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柳泉镇、韩城镇境内,总投资额72375.2万元,环保投资531.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箱变、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进场及检修道路。本项目配套建设储能区位于升压站西侧,储能系统按装机规模的35%配置,储能时长2小时,储能系统设计容量为35MW/70MWh。本工程有关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故本次评价不包括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建设期施工措施。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剩余弃土、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面桩基周边采取硬化及绿化措施,施工结束恢复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建设期临时施工营地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油烟烟道从房顶排出,油烟应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标准值达标排放;临时施工营地内切割、焊接等加工活动均在密闭加工厂厂房内进行,并配备焊烟净化器对加工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混凝沉淀+调节+A/O)处理,经处理出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一座5m3的污水集水池,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4)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的发动机、齿轮箱发出的机械噪声和旋转叶片切割空气所产生的噪声,以及升压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基础、软连接;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5)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即产即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电机组检修维护产生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在管理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6)严格落实风机点位光影、声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布置风机。
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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