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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宁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的批前公示
关于《万宁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的批前公示
标题:关于《万宁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的批前公示
索引号:*-0/2023-00010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关于《万宁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的批前公示
论证地 (略) (略) 二东路文化体育广场南侧。本 (略) 二东路,南侧与裕光村相接,东侧与东山岭相望,地块内部分为已开发的时代峯璟项目。
时代峯璟项目于2018年依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版)依法获取土地,其地块南 (略) 政道路(红线宽16m),后因区域控规修编(2022版),其 (略) 政道路向南移约50m,导致论证地块内原临路的商业商务功能变为内置,商业氛围极大下降,无法更好的为城北新区提供服务,同时物业价值也受较大影响。为支持集体经济项目地块的商业氛围,协调带动裕光村委会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拟申请在时代峯璟项目南侧( K01-1 地块内)新增步行街,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01地块进行论证修改。
项目拟选址位于已批复的《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划定的K01-1、K01-2地块,K01-1地块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901/0902),用地面积为5.39ha ;K01-2地块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43ha。本次修改涉及用地面积3492.18平方米。
为为提升片区商业氛围,带动周边村集体经济繁荣发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并召开了《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专家论证会,会议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30日(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3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人民政府http://**)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万城镇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邮编:*。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基伦 咨询电话:*
五、主要图纸
1、区位图1
2、区位图2
3、论证地块修改前分图则
4、论证地块修改后分图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1日
注: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了解详情,请电话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万城镇望海大道)。
标题:关于《万宁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的批前公示
索引号:*-0/2023-00010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发文机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关于《万宁市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的批前公示
论证地 (略) (略) 二东路文化体育广场南侧。本 (略) 二东路,南侧与裕光村相接,东侧与东山岭相望,地块内部分为已开发的时代峯璟项目。
时代峯璟项目于2018年依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版)依法获取土地,其地块南 (略) 政道路(红线宽16m),后因区域控规修编(2022版),其 (略) 政道路向南移约50m,导致论证地块内原临路的商业商务功能变为内置,商业氛围极大下降,无法更好的为城北新区提供服务,同时物业价值也受较大影响。为支持集体经济项目地块的商业氛围,协调带动裕光村委会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拟申请在时代峯璟项目南侧( K01-1 地块内)新增步行街,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01地块进行论证修改。
项目拟选址位于已批复的《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划定的K01-1、K01-2地块,K01-1地块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0901/0902),用地面积为5.39ha ;K01-2地块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0.43ha。本次修改涉及用地面积3492.18平方米。
为为提升片区商业氛围,带动周边村集体经济繁荣发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并召开了《 (略) 城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K01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专家论证会,会议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论证报告主要内容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30日(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3月22日)。
二、公示地点:
1、 (略) 人民政府http://**)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万城镇望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邮编:*。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基伦 咨询电话:*
五、主要图纸
1、区位图1
2、区位图2
3、论证地块修改前分图则
4、论证地块修改后分图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1日
注: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了解详情,请电话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万城镇望海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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