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镇生活污水厂及奇台供水厂至城区供水主管网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关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镇生活污水厂及奇台供水厂至城区供水主管网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3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镇生活污水厂及奇台供水厂至城区供水主管网建设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项目位于新疆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7′18.647″,N44°19′40.289″。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日处理1500m3的生活污水厂1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生化处理(地埋式AAO+MBR一体化污水设备)+深度处理(消毒)”的工艺组合,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座,DN300进水压力排水管道4.4km,进厂道路150m,中水池泵房,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奇台水厂至芨芨湖镇3.5kmDN500(单线)供水管线、检查井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厂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车间、污泥脱水间设置在室内,调节池、AAO厌氧段、污泥储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封。运行期间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限值。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膜格栅→调节池→AAO+MBR池→紫外线消毒→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浓度限值要求后用于绿化用水。生活污水厂厂区需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巡回检查管道、设备运行情况,防止发生事故污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 四、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沉砂、栅渣、废包装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浓缩脱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5-2009)中相关要求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建设导流槽和收集池。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新疆 (略) 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危废暂存间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黑山产业园区 | 新疆 (略) | 新疆绿境 (略) | 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黑山产业园区新疆 (略) 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辅助生产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10′13.550″,N44°39′28.660″,拟建地上一层危废暂存间一座,用于暂存新疆 (略) 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的废润滑油,建筑面积为216m2,设计最大贮存量100t。配套建设导流槽、收集池、排风扇、防渗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密闭包装状态,减少非*烷总烃的产生。危废暂存间内需合理设计排气扇加强通风,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积聚。确保厂界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无生活废水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建设导流槽、收集池和防渗工程。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转移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暂存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最长贮存周期不超过12个月。加强管理,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按照《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3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镇生活污水厂及奇台供水厂至城区供水主管网建设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项目位于新疆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7′18.647″,N44°19′40.289″。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日处理1500m3的生活污水厂1座,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生化处理(地埋式AAO+MBR一体化污水设备)+深度处理(消毒)”的工艺组合,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座,DN300进水压力排水管道4.4km,进厂道路150m,中水池泵房,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奇台水厂至芨芨湖镇3.5kmDN500(单线)供水管线、检查井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厂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车间、污泥脱水间设置在室内,调节池、AAO厌氧段、污泥储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封。运行期间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限值。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膜格栅→调节池→AAO+MBR池→紫外线消毒→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浓度限值要求后用于绿化用水。生活污水厂厂区需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巡回检查管道、设备运行情况,防止发生事故污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 四、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沉砂、栅渣、废包装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浓缩脱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用泥质》(GB/T 23485-2009)中相关要求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建设导流槽和收集池。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新疆 (略) 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危废暂存间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黑山产业园区 | 新疆 (略) | 新疆绿境 (略) | 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黑山产业园区新疆 (略) 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辅助生产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10′13.550″,N44°39′28.660″,拟建地上一层危废暂存间一座,用于暂存新疆 (略) 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的废润滑油,建筑面积为216m2,设计最大贮存量100t。配套建设导流槽、收集池、排风扇、防渗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密闭包装状态,减少非*烷总烃的产生。危废暂存间内需合理设计排气扇加强通风,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积聚。确保厂界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无生活废水排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建设导流槽、收集池和防渗工程。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管理要建立台账,完善危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转移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合法处置暂存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最长贮存周期不超过12个月。加强管理,定期检测、维修设备并做好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按照《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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