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复兴小城镇建设项目A-4#、A-13#、A-3#、A-12#地块
德江县复兴小城镇建设项目A-4#、A-13#、A-3#、A-12#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现将该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调查地 (略) (略) 德江县复兴镇,中心地理坐标为:X:*.5375,Y:*.5233,调查地块包含五个小地块分别为A-4#、A-13#、A-3#、A-12#号地块,面积分别为7261.9994 m2、9147.6295 m2、5921.5 m2、5885.9987 m2,总面积为28217.1276m2,G326国道自场地北西侧经过,G56杭瑞高速自场地南东方向经过,交通较为便利。现状为农用地及荒地。后期规划用地类型为一类用地,主要以居住和商业用地为自主。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委托单位的要求,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文件规定,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得出地块是否需要进一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或按照规划的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明确结论,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味,调查单位未在地块可调查范围内及周边1 km内未发现潜在污染源,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可能性极小。综上,场区场地环境调查到此结束,可以不进行进一步调查,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 (略)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扬波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现将该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调查地 (略) (略) 德江县复兴镇,中心地理坐标为:X:*.5375,Y:*.5233,调查地块包含五个小地块分别为A-4#、A-13#、A-3#、A-12#号地块,面积分别为7261.9994 m2、9147.6295 m2、5921.5 m2、5885.9987 m2,总面积为28217.1276m2,G326国道自场地北西侧经过,G56杭瑞高速自场地南东方向经过,交通较为便利。现状为农用地及荒地。后期规划用地类型为一类用地,主要以居住和商业用地为自主。
二、地块调查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委托单位的要求,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文件规定,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得出地块是否需要进一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或按照规划的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明确结论,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味,调查单位未在地块可调查范围内及周边1 km内未发现潜在污染源,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受污染可能性极小。综上,场区场地环境调查到此结束,可以不进行进一步调查,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
四、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单位: (略)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扬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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