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七团丰润节水滴灌带、地膜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第一师七团丰润节水滴灌带、地膜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16日, (略) (略) 委托阿克苏 (略) “第一师七团丰润节水滴灌带、地膜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查阅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公众 (略) 。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七团创业园33-34号
联系人:姚工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阿克苏 (略)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略) - (略) 晶水路丽园五区2号楼5单元101;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1-正文报告.docx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16日, (略) (略) 委托阿克苏 (略) “第一师七团丰润节水滴灌带、地膜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查阅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公众 (略) 。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七团创业园33-34号
联系人:姚工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阿克苏 (略)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略) - (略) 晶水路丽园五区2号楼5单元101;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1-正文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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