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超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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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超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铁环建审〔2022〕2号

关于齐齐哈尔超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齐齐哈尔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齐齐哈尔 (略) 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向阳村,项目东侧为农田、 (略) 堆煤场,南侧为其他企业,西侧为废弃地。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56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3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及库房256平方米,年产水泥砌块140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注意事项

施工期

1.噪声为施工噪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应设立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废气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采取设立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苫布覆盖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4.固废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及配料、搅拌粉尘,厂界粉尘。水泥筒仓及配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厂界粉尘应加强车间管理通风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及沉淀池尘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及沉淀池尘渣应收集在一般固废库中并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略) 铁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3.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四、最终结论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6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

铁环建审〔2022〕2号

关于齐齐哈尔超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齐齐哈尔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齐齐哈尔 (略) 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向阳村,项目东侧为农田、 (略) 堆煤场,南侧为其他企业,西侧为废弃地。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56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3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及库房256平方米,年产水泥砌块140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注意事项

施工期

1.噪声为施工噪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应设立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废气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尾气,采取设立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苫布覆盖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4.固废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及配料、搅拌粉尘,厂界粉尘。水泥筒仓及配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厂界粉尘应加强车间管理通风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及沉淀池尘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及沉淀池尘渣应收集在一般固废库中并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略) 铁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3.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四、最终结论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6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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