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思信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黑龙江思信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铁环建审〔2022〕3号
关于黑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黑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曙光大街北端铁锋区中小工业园内,项目东侧为黑龙江鑫 (略) 办公楼,西侧为恒鑫医疗,南侧为园区内道路,北侧为三维彩印包装。项目总占地面积1079.09平方米。项目租赁黑龙江鑫 (略) 现有闲置楼房(1-2层)从事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建有仪器室、药品室、样品室、天平室、色谱室、光谱室,项目建成后,可承接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固定源污染物、噪声、职业卫生等环境污染因子的监测,可检测水样1500份/年、气样1500份/年等。项目总投资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6 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注意事项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黑龙江鑫 (略) 现有闲置楼房(1-2层)进行建设,施工期仅涉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厂安装,污染物产生量极少,施工期环境影响忽略不计。
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及实验冷却废水、低浓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废实验室水样、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液(检测用水经实验过程后形成的实验残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废酸液、废碱液、废有机溶液及含有重金属的溶液),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样品分析、配制溶液时产生的少量的无机和有机两部分废气。本项目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和万向吸风罩收集,经室内独立管道通过引风机引至所在建筑墙外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废试剂瓶、过期药品、沾染有毒害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室废液)和一般固废(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试剂瓶、过期药品、沾染有毒害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室废液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包装箱产生后直接送垃圾箱,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略) 铁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3.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四、最终结论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3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发
铁环建审〔2022〕3号
关于黑 (略)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黑 (略) :
你单位报送的《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曙光大街北端铁锋区中小工业园内,项目东侧为黑龙江鑫 (略) 办公楼,西侧为恒鑫医疗,南侧为园区内道路,北侧为三维彩印包装。项目总占地面积1079.09平方米。项目租赁黑龙江鑫 (略) 现有闲置楼房(1-2层)从事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建有仪器室、药品室、样品室、天平室、色谱室、光谱室,项目建成后,可承接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固定源污染物、噪声、职业卫生等环境污染因子的监测,可检测水样1500份/年、气样1500份/年等。项目总投资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6 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注意事项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黑龙江鑫 (略) 现有闲置楼房(1-2层)进行建设,施工期仅涉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厂安装,污染物产生量极少,施工期环境影响忽略不计。
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及实验冷却废水、低浓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废实验室水样、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液(检测用水经实验过程后形成的实验残液、高浓度清洗废水、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废酸液、废碱液、废有机溶液及含有重金属的溶液),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 (略)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样品分析、配制溶液时产生的少量的无机和有机两部分废气。本项目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和万向吸风罩收集,经室内独立管道通过引风机引至所在建筑墙外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废试剂瓶、过期药品、沾染有毒害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室废液)和一般固废(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试剂瓶、过期药品、沾染有毒害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室废液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包装箱、生活垃圾,废包装箱产生后直接送垃圾箱,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略) 铁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2.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3.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搞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做好绿化和防沙治沙工作。
四、最终结论
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3日
(略) 铁锋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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