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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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市宏禄再生物资回收有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4月 (略) 宏禄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 (略) 宏禄 (略) 新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宏禄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宏禄 (略)

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向阳村,项目租赁闲置库房,厂区东侧、西侧为人工林地,北侧紧邻废品站,南侧为石粉厂。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本项目租赁原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等,其中生产车间新建聚*烯塑料颗粒生产线一条,聚*烯塑料颗粒生产线一条,以废旧塑料为原料,水洗不使用化学清洁剂,采用干法破碎及熔融挤出造粒技术,年产聚*烯塑料颗粒4000吨,聚*烯塑料颗粒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在厂房内部设置生产机器设备。施工期主要为生产机器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运营期

1.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旱厕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清洗废水自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粉尘和热熔挤出废气及食堂油烟。破碎粉尘采用配套除尘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热熔挤出废气,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和热熔挤出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净化后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标准要求;项目冬季不生产,生活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洗料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等运行设备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密闭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沉淀池脱水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挤出机滤网、废活性炭、废滤芯、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沉淀池脱水污泥利用板框压滤机及离心机脱水处理后,污泥在污泥干化池内储存沉淀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污泥饼(含水率60%)当日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边角料临时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回用于生产;挤出机滤网临时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全部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滤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经垃圾箱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2)。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2年4月 (略) 宏禄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 (略) 宏禄 (略) 新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宏禄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宏禄 (略)

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向阳村,项目租赁闲置库房,厂区东侧、西侧为人工林地,北侧紧邻废品站,南侧为石粉厂。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本项目租赁原有厂房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室等,其中生产车间新建聚*烯塑料颗粒生产线一条,聚*烯塑料颗粒生产线一条,以废旧塑料为原料,水洗不使用化学清洁剂,采用干法破碎及熔融挤出造粒技术,年产聚*烯塑料颗粒4000吨,聚*烯塑料颗粒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在厂房内部设置生产机器设备。施工期主要为生产机器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运营期

1.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旱厕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清洗废水自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原料破碎粉尘和热熔挤出废气及食堂油烟。破碎粉尘采用配套除尘效率为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热熔挤出废气,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和热熔挤出废气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净化后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标准要求;项目冬季不生产,生活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洗料机、造粒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等运行设备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密闭厂房进行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沉淀池脱水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挤出机滤网、废活性炭、废滤芯、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沉淀池脱水污泥利用板框压滤机及离心机脱水处理后,污泥在污泥干化池内储存沉淀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污泥饼(含水率60%)当日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边角料临时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回用于生产;挤出机滤网临时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全部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滤芯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经垃圾箱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并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2)。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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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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