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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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公示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我局拟对 (略) 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项目

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农田路

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 (略)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农田路,项目东侧为齐齐哈 (略) 和翼展机械,南侧为农田路,西侧为垃圾填埋场封场区,北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租用闲置厂房,新建两条PE聚*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PE聚*烯6000吨。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沉淀池、集水池。沉淀池、集水池施工期较短,保证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粉尘、废水及建筑和生活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农户清掏做农家肥;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作为原料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每条生产线应设置集气罩,采用低悬罩,收集后的气体经过同一套过滤棉和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表准》(GB31527-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厂区绿化,无组织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和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冬季生活采取电取暖。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风机、水泵等运行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有效消减噪声源强。厂界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且加大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运输过程中废塑料避免扬散、渗漏应采用苫盖等措施暂存于原料库。分拣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污泥在污泥干化池内自然干化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塑料挤出机熔融滤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滤网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处置。更换下来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储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标准。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八)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我局拟对 (略) 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项目

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农田路

齐齐哈尔鸿飞阳合成高分 (略)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扎龙镇宛屯村农田路,项目东侧为齐齐哈 (略) 和翼展机械,南侧为农田路,西侧为垃圾填埋场封场区,北侧为空地。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租用闲置厂房,新建两条PE聚*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PE聚*烯6000吨。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沉淀池、集水池。沉淀池、集水池施工期较短,保证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粉尘、废水及建筑和生活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农户清掏做农家肥;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作为原料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每条生产线应设置集气罩,采用低悬罩,收集后的气体经过同一套过滤棉和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以上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表准》(GB31527-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厂区绿化,无组织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和表2中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冬季生活采取电取暖。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风机、水泵等运行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有效消减噪声源强。厂界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且加大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运输过程中废塑料避免扬散、渗漏应采用苫盖等措施暂存于原料库。分拣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污泥在污泥干化池内自然干化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塑料挤出机熔融滤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滤网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处置。更换下来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储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标准。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八)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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