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文家市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2023-02-22
浏阳市文家市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2023-02-22
我 (略)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 |
建设单位 |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于2021年10月27日成立, (略)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经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已建设厂房、生产线、仓库、办公区等,年生产玩具烟花模具4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的产生量为2.16m3/d(648m3/a),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收集池处理后灌溉厂内绿植及周边林地,不外排。故本项目对地表水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手工彩绘时产生的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及漆雾、边角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将喷漆废气及漆雾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手工彩绘时产生的废气经加强厂房内通风。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以上措施,该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采取隔声、减振等保护措施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所以本项目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水性漆桶、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进入厂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据业主的统计资料约5t/a,经收集后用粉碎机粉碎收集,此过程产生的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碎机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做原料使用;项目生产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性漆桶、废包装袋,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约为0.05t/a,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回收利用或外售;建设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全年共需活性炭约0.036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2月22日
我 (略)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 |
建设单位 |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于2021年10月27日成立, (略)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经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已建设厂房、生产线、仓库、办公区等,年生产玩具烟花模具4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的产生量为2.16m3/d(648m3/a),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收集池处理后灌溉厂内绿植及周边林地,不外排。故本项目对地表水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手工彩绘时产生的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及漆雾、边角料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将喷漆废气及漆雾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手工彩绘时产生的废气经加强厂房内通风。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以上措施,该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采取隔声、减振等保护措施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所以本项目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水性漆桶、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进入厂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据业主的统计资料约5t/a,经收集后用粉碎机粉碎收集,此过程产生的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碎机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做原料使用;项目生产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性漆桶、废包装袋,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约为0.05t/a,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回收利用或外售;建设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全年共需活性炭约0.036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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