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研发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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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研发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研发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研发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松原石化园区金泰基础 (略)

(略) 清山 (略)

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三效蒸发器+水解酸化,处理规模为300m3/d,主要处理孵化园所排生产废水,接收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在车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与回收的生产废水进厂管道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及脱水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水口,以上污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协议指标后,经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用垃圾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垃圾和施工废水沉淀废渣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同时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按照鉴别结果进行妥善处置,三效蒸发器结晶盐、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5.新建10m2的危废暂存间一座,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设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研发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

通讯地址: (略) 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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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松原市石化园区标准化厂房及研发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

松原石化园区金泰基础 (略)

(略) 清山 (略)

拟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三效蒸发器+水解酸化,处理规模为300m3/d,主要处理孵化园所排生产废水,接收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在车间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与回收的生产废水进厂管道汇合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及脱水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水口,以上污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协议指标后,经管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3.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回用垃圾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垃圾和施工废水沉淀废渣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同时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按照鉴别结果进行妥善处置,三效蒸发器结晶盐、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

5.新建10m2的危废暂存间一座,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危废暂存间设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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