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红鑫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制造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大冶市红鑫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制造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机械制造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红峰村
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将红鑫特钢原有熔炼生产装备整合搬迁至红鑫模具并对熔炼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淘汰红鑫特钢原有熔炼设备(4台1.5t/h中频炉、2台3.0t/h中频炉、2台4t/h中频炉、2台5t/h中频炉),升级为节能环保型熔炼设备(2台10t/h和2台5t/h新型中频无芯感应电炉),熔炼总吨位(30t/h)保持不变。建成后达到年产模具、模块、锻轧件、机械配件6万吨的规模。
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5万元,占总投资的2.34%。
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变动情况: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设情况和环评基本一致。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精炼废气、浇注烟尘、轧制工序加热处理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机加工切割粉尘。
1)熔炼烟尘:通过中频熔炼炉上方安装的半密闭罩,微负压收集烟气经管道通过引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烟尘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2)精炼废气:采取石灰碱性氧化物作吸附剂,通过精炼炉上方安装的半密闭罩,微负压收集气态污染物经管道通过引风机引入干法除氟措施处理后与熔炼工序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氟化物由于重力作用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3)浇注烟尘:通过在浇注区上方安装半密闭罩,收集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熔炼工序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烟尘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浇注冷却后的钢锭一半(约30000t)直接送入1#厂房,依托现有的轧制车间生产设备进行处理。轧制前需要使用加热炉将钢材加热软化,轧制后钢件需热处理炉退火处理后送入机加工车间进一步处理,加热过程均使用天然气。本项目轧制工序热处理依托原有加热炉和1#-3#热处理炉处理,加热炉和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对应的现有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5)机加工切割粉尘:通过生产车间设置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使用时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的吸气臂伸到切割点的上方,保持微负压,外排切割粉尘不设专门的排气筒,在车间内排放;由于金属粉尘质量较大,厂房封闭,本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均得到有效沉降,沉降后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通过车间排风口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中频炉、精炼炉、各类机床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墙体隔声、绿化降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熔炼炉渣、废耐火砖、浇注金属碎屑、机加工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除尘灰。
废耐火砖、熔炼炉渣、金属碎屑和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收尘灰收集后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调查结果(1)废气
项目运营期铸造车间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表1限值;项目运营期铸造车间排气筒出口废气中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运营期热处理炉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检测点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氟化物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产车间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表A.1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可见,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氟化物可以达到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中频炉、精炼炉、各类机床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墙体隔声、绿化降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熔炼炉渣、废耐火砖、浇注金属碎屑、机加工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除尘灰。
项目营运期废包装袋、熔化炉炉渣、砂回收工序产生的废砂、废铁均外售综合利用;浇铸产生的浇冒口、金属碎屑全部作为熔炼原料回炉使用;除尘器除尘灰、废机油、废乳化液为危险废物,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至外环境,基本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氟化物:0.03t/a、满足环评预计的总量控制指标。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项目验收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基本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红峰村
联 系 人:周荣华
联系电话:*;E-mail: *@*q.com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
作者(huanger,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2-21 15:17
项目名称:机械制造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红峰村
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将红鑫特钢原有熔炼生产装备整合搬迁至红鑫模具并对熔炼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淘汰红鑫特钢原有熔炼设备(4台1.5t/h中频炉、2台3.0t/h中频炉、2台4t/h中频炉、2台5t/h中频炉),升级为节能环保型熔炼设备(2台10t/h和2台5t/h新型中频无芯感应电炉),熔炼总吨位(30t/h)保持不变。建成后达到年产模具、模块、锻轧件、机械配件6万吨的规模。
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5万元,占总投资的2.34%。
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变动情况: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设情况和环评基本一致。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废气、精炼废气、浇注烟尘、轧制工序加热处理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机加工切割粉尘。
1)熔炼烟尘:通过中频熔炼炉上方安装的半密闭罩,微负压收集烟气经管道通过引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烟尘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2)精炼废气:采取石灰碱性氧化物作吸附剂,通过精炼炉上方安装的半密闭罩,微负压收集气态污染物经管道通过引风机引入干法除氟措施处理后与熔炼工序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氟化物由于重力作用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3)浇注烟尘:通过在浇注区上方安装半密闭罩,收集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熔炼工序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烟尘经车间沉降后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浇注冷却后的钢锭一半(约30000t)直接送入1#厂房,依托现有的轧制车间生产设备进行处理。轧制前需要使用加热炉将钢材加热软化,轧制后钢件需热处理炉退火处理后送入机加工车间进一步处理,加热过程均使用天然气。本项目轧制工序热处理依托原有加热炉和1#-3#热处理炉处理,加热炉和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对应的现有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5)机加工切割粉尘:通过生产车间设置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使用时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的吸气臂伸到切割点的上方,保持微负压,外排切割粉尘不设专门的排气筒,在车间内排放;由于金属粉尘质量较大,厂房封闭,本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均得到有效沉降,沉降后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通过车间排风口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中频炉、精炼炉、各类机床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墙体隔声、绿化降噪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熔炼炉渣、废耐火砖、浇注金属碎屑、机加工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除尘灰。
废耐火砖、熔炼炉渣、金属碎屑和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收尘灰收集后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调查结果(1)废气
项目运营期铸造车间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表1限值;项目运营期铸造车间排气筒出口废气中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运营期热处理炉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检测点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氟化物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产车间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9726-2020)附录A表A.1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可见,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氟化物可以达到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中频炉、精炼炉、各类机床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墙体隔声、绿化降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相应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熔炼炉渣、废耐火砖、浇注金属碎屑、机加工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和除尘灰。
项目营运期废包装袋、熔化炉炉渣、砂回收工序产生的废砂、废铁均外售综合利用;浇铸产生的浇冒口、金属碎屑全部作为熔炼原料回炉使用;除尘器除尘灰、废机油、废乳化液为危险废物,交由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黄石)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至外环境,基本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氟化物:0.03t/a、满足环评预计的总量控制指标。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项目验收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基本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罗家桥街道办事处红峰村
联 系 人:周荣华
联系电话:*;E-mail: *@*q.com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告内容之日起1个月内,即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
作者(huanger,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2-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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