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亚创新粮油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植物油生产项目
晟亚创新粮油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植物油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晟亚创新粮油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植物油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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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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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老城镇海口保税区高培产业园2号楼厂房第1层C区及B区部分面积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租用高培产业园2号楼厂房第1层C区及B区部分面积,建筑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建设1条40t/d的植物油生产线和一条2t/d的精炼油生产线,生产车间划分为压榨区(含原料堆放)、精炼区、饼暂存区、油罐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 |
本项目选址于海口保税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环保对策、措施后,可满足环保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植物油生产项目,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及《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
1、与《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及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植物油加工项目,属于高度依赖物流的行业且不属于保税区禁止发展的行业,同时,已取得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允许项目在此建设。2、与“多规合一”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高培产业园,根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结果,高培产业园项目用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3、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符合相应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筛分原料产生的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距地面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榨环节产生的焙炒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距地面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各产噪设备采取降噪隔声措施。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低至最低程度,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依托当地供电, (略) 政供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 (略) 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的结果,本项目属于澄迈县老城镇老城开发区5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本项目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内,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老城开发区范围。本项目属于植物油加工项目,原料均为进口,属于物流依赖型农副产品加工业,符合园区功能定位。海口综合保税区内已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 (略) 政管网进入老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可以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置。4、与澄迈县“三区三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核查 (略) 用地“三区三线”情况的复函》,项目所在的高培产业园(即 (略) 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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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筛分过程产生的筛分粉尘和压榨环节产生的焙炒废气。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制要求。焙炒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高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斗式提升机、离心风机、振动清理筛、压榨机、空压机等,其噪声源强在80dB(A)~90dB(A)之间。通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选型上使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4、固体废物分析结论:一般固体废物为筛分环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出的石子,压榨环节产生的饼粕,精炼环节产生的皂角、废活性炭、蜡;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筛分粉尘、石子产生数量较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饼粕和废活性炭一同收集外售做肥料;皂脚和蜡外售制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于本项目危废间内归类储存,定期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 |
无 | |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澄迈县SO2、NO2、PM10、PM2.5、CO、O3,当6项污染物全部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该区域属于二级达标区域。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不设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内,本项目东南侧350m有孟乐水库,该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地表水监测数据中除总磷超标之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调查,孟乐水库为灌溉用水库,水库周边分布有养殖场(养牛、养鸭)等,总磷超标主要原因是受周边养殖场废水污染影响。 | |
1、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2、对危废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3、在危废间、成品仓库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和可燃气报警装置。4、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5、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晟亚创新粮油实业(海南)有限公司植物油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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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老城镇海口保税区高培产业园2号楼厂房第1层C区及B区部分面积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租用高培产业园2号楼厂房第1层C区及B区部分面积,建筑面积约为2500平方米,建设1条40t/d的植物油生产线和一条2t/d的精炼油生产线,生产车间划分为压榨区(含原料堆放)、精炼区、饼暂存区、油罐区。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4.67%。 | |
本项目选址于海口保税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环保对策、措施后,可满足环保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属于植物油生产项目,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及《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
1、与《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及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植物油加工项目,属于高度依赖物流的行业且不属于保税区禁止发展的行业,同时,已取得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允许项目在此建设。2、与“多规合一”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高培产业园,根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结果,高培产业园项目用地类型为城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3、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符合相应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筛分原料产生的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距地面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热榨环节产生的焙炒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距地面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各产噪设备采取降噪隔声措施。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低至最低程度,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依托当地供电, (略) 政供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 (略) 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的结果,本项目属于澄迈县老城镇老城开发区5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本项目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内,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老城开发区范围。本项目属于植物油加工项目,原料均为进口,属于物流依赖型农副产品加工业,符合园区功能定位。海口综合保税区内已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 (略) 政管网进入老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可以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置。4、与澄迈县“三区三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核查 (略) 用地“三区三线”情况的复函》,项目所在的高培产业园(即 (略) 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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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筛分过程产生的筛分粉尘和压榨环节产生的焙炒废气。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排放限制要求。焙炒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高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斗式提升机、离心风机、振动清理筛、压榨机、空压机等,其噪声源强在80dB(A)~90dB(A)之间。通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选型上使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噪声;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4、固体废物分析结论:一般固体废物为筛分环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出的石子,压榨环节产生的饼粕,精炼环节产生的皂角、废活性炭、蜡;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筛分粉尘、石子产生数量较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饼粕和废活性炭一同收集外售做肥料;皂脚和蜡外售制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于本项目危废间内归类储存,定期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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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澄迈县SO2、NO2、PM10、PM2.5、CO、O3,当6项污染物全部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该区域属于二级达标区域。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不设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内,本项目东南侧350m有孟乐水库,该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地表水监测数据中除总磷超标之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调查,孟乐水库为灌溉用水库,水库周边分布有养殖场(养牛、养鸭)等,总磷超标主要原因是受周边养殖场废水污染影响。 | |
1、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2、对危废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3、在危废间、成品仓库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和可燃气报警装置。4、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5、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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