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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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示

根据淮人社发〔2020〕60号文件精神,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军队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 (略) 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经审核,2023年2月20日至21日共有17名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予以认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监督电话:0517-* 0517-*

附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汇总表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1

于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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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2

戴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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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3

杨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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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4

张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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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5

梁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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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6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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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7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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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8

王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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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9

庞元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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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0

郭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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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1

丰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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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2

于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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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3

徐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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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4

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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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5

徐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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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16

王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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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7

虞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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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下载:关于对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示.docx


根据淮人社发〔2020〕60号文件精神,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军队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 (略) 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经审核,2023年2月20日至21日共有17名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拟予以认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监督电话:0517-* 0517-*

附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汇总表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2日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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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就业困难

人员类别

1

于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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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戴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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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3

杨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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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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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梁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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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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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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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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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庞元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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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郭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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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1

丰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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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12

于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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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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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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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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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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