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鼎沣源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鼎沣源科技有限公司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_29325/gsgg_29327/hjyxpjsp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梁平区双桂街道银桂路11号,邮编:*;电话:*。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鼎沣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 (略) 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118号A3幢 | 重 (略) | 重庆 (略) | 鼎沣源报废汽车回收拆 (略) 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118号A3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3268m2,项目项目拟建4条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2条小型车、1条大中型车、1条摩托车),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万辆。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1.8%。 | 一、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废油液抽取挥发废气、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车身解体粉尘、气割粉尘和废钢铁破碎粉尘。 (1)报废汽车拆解线 ①废油液抽取挥发废气 项目抽取废油液采用密闭式,且用密闭容器暂存废油液,因此抽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量很小,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厂房应设置抽排风系统,保持通风,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 项目制冷剂抽排采用密闭式,且用密闭容器暂存制冷剂,因此抽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量很小,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厂房设置通风系统,增加废气扩散能力,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 ③车身解体粉尘 车身解体粉尘主要来自车辆携带的泥沙,大部分泥沙自然沉降至厂房地面,少部分粉尘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2)废钢加工线 ①气割粉尘 项目气割粉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配备集气罩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无组织排放,滤筒除尘器对粉尘的截留效率较高(95%)。 ②破碎粉尘 项目用鄂破机将废钢铁碎成颗粒,产生破碎粉尘。项目使用的鄂破机自带袋式除尘器,设备运行时,破碎区呈微负压状态,产生的破碎粉尘考虑完全收集,收集后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高达99%。 二、废水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生产活动均位于厂房内,厂区无露天面积,因此本次评价不考虑初期雨水。项目不对进场的报废汽车进行清洗,员工均带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汽车拆解作业,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油水分离+絮凝沉淀”,处理规模为4m3/d)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配套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沙河。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油液抽排机、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制冷剂回收机、举升机、抓胎机、翻转机等汽车拆解相关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80-90dB(A)。通过减振、隔声等处理后,经预测在厂界处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环境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在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若沾染了油污,采用棉纱进行清理,清理后的含油棉纱按危废进行处理;无法进行清理的部分如沾染油污的碎玻璃、布、海绵等,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废旧动力蓄电池、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制冷剂、其他不可利用废物、落地泥沙等。 ①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 安全气囊由带橡胶衬里的特种织物尼龙制成,引爆后不具有环境风险,可作一般尼龙材料外售。根据物料平衡,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产生量约98.2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贮间,定期外售。 ②废旧动力蓄电池 动力蓄电池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亦未确定废旧动力蓄电池属危险废物,根据物料平衡,废旧动力蓄电池产生量约900t/a,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的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应与铅蓄电池混合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定期交由回收服务网点或相关具有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 ③除尘器捕集粉尘 根据物料平衡,除尘器捕集粉尘产生量约14.308t/a,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④废制冷剂 废制冷剂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也未将废制冷剂作为危险废物,根据物料平衡,废制冷剂产生量约11.5t/a,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⑤其他不可回收废物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产生不可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无法重新利用或无法分拣的陶瓷、泡沫、碎玻璃、橡胶、塑料、海绵、布、内饰品,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919.506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⑥落地泥沙 车身解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落地泥沙,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0.048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液、废铅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机油滤清器、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隔油油泥、废液压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等 ①废油液:项目采用油液抽取机将报废机动车中的汽油、柴油、制动剂、防冻液、动力电池冷却液等抽至油桶中分类密闭存储,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油液产生量约为261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根据物料平衡,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约407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液化气罐:以液化气为燃料的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化气罐,根据物料衡算可知,产生量约为32.5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机油滤清器:根据物料衡算可知,机油滤清器产生量约3.6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电容器: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电容器产生量约为11.3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⑥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产生量约为51.5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⑦废尾气净化装置: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尾气净化装置产生量约75.4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⑧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项目在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产生量约1.8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⑨隔油油泥:项目设置的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在隔油沉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隔油油泥,产生量约1t/a,属危险废物,定期清掏,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⑩废液压油:项目使用的液压设备在维修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液压油,产生量约0.3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空压机含油废液:项目使用的空压机在运行一段时间后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液,产生量约0.02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废油桶:项目在使用润滑油、液压油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桶,产生量约0.05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备案证(2207-*-04-05-*)。 | / |
(略)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_29325/gsgg_29327/hjyxpjsp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梁平区双桂街道银桂路11号,邮编:*;电话:*。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鼎沣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 (略) 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118号A3幢 | 重 (略) | 重庆 (略) | 鼎沣源报废汽车回收拆 (略) 梁平区双桂街道知德大道118号A3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3268m2,项目项目拟建4条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2条小型车、1条大中型车、1条摩托车),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万辆。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1.8%。 | 一、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废油液抽取挥发废气、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车身解体粉尘、气割粉尘和废钢铁破碎粉尘。 (1)报废汽车拆解线 ①废油液抽取挥发废气 项目抽取废油液采用密闭式,且用密闭容器暂存废油液,因此抽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量很小,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厂房应设置抽排风系统,保持通风,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 项目制冷剂抽排采用密闭式,且用密闭容器暂存制冷剂,因此抽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量很小,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厂房设置通风系统,增加废气扩散能力,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 ③车身解体粉尘 车身解体粉尘主要来自车辆携带的泥沙,大部分泥沙自然沉降至厂房地面,少部分粉尘在厂内无组织排放。 (2)废钢加工线 ①气割粉尘 项目气割粉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配备集气罩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无组织排放,滤筒除尘器对粉尘的截留效率较高(95%)。 ②破碎粉尘 项目用鄂破机将废钢铁碎成颗粒,产生破碎粉尘。项目使用的鄂破机自带袋式除尘器,设备运行时,破碎区呈微负压状态,产生的破碎粉尘考虑完全收集,收集后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高达99%。 二、废水 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生产活动均位于厂房内,厂区无露天面积,因此本次评价不考虑初期雨水。项目不对进场的报废汽车进行清洗,员工均带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汽车拆解作业,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地面清洁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油水分离+絮凝沉淀”,处理规模为4m3/d)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配套生化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小沙河。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油液抽排机、燃油排放凿孔设备、制冷剂回收机、举升机、抓胎机、翻转机等汽车拆解相关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80-90dB(A)。通过减振、隔声等处理后,经预测在厂界处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环境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在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若沾染了油污,采用棉纱进行清理,清理后的含油棉纱按危废进行处理;无法进行清理的部分如沾染油污的碎玻璃、布、海绵等,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废旧动力蓄电池、除尘器捕集粉尘、废制冷剂、其他不可利用废物、落地泥沙等。 ①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 安全气囊由带橡胶衬里的特种织物尼龙制成,引爆后不具有环境风险,可作一般尼龙材料外售。根据物料平衡,引爆后的废安全气囊产生量约98.2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贮间,定期外售。 ②废旧动力蓄电池 动力蓄电池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亦未确定废旧动力蓄电池属危险废物,根据物料平衡,废旧动力蓄电池产生量约900t/a,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的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应与铅蓄电池混合贮存,废旧动力蓄电池定期交由回收服务网点或相关具有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 ③除尘器捕集粉尘 根据物料平衡,除尘器捕集粉尘产生量约14.308t/a,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④废制冷剂 废制冷剂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也未将废制冷剂作为危险废物,根据物料平衡,废制冷剂产生量约11.5t/a,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 ⑤其他不可回收废物 项目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产生不可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无法重新利用或无法分拣的陶瓷、泡沫、碎玻璃、橡胶、塑料、海绵、布、内饰品,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919.506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⑥落地泥沙 车身解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落地泥沙,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0.048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液、废铅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机油滤清器、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隔油油泥、废液压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油桶等 ①废油液:项目采用油液抽取机将报废机动车中的汽油、柴油、制动剂、防冻液、动力电池冷却液等抽至油桶中分类密闭存储,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油液产生量约为261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铅蓄电池:根据物料平衡,废铅蓄电池产生量约407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③废液化气罐:以液化气为燃料的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化气罐,根据物料衡算可知,产生量约为32.5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机油滤清器:根据物料衡算可知,机油滤清器产生量约3.6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电容器: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电容器产生量约为11.3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⑥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产生量约为51.5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⑦废尾气净化装置:根据物料衡算可知,废尾气净化装置产生量约75.4t/a,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⑧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项目在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产生量约1.8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⑨隔油油泥:项目设置的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在隔油沉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隔油油泥,产生量约1t/a,属危险废物,定期清掏,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⑩废液压油:项目使用的液压设备在维修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液压油,产生量约0.3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空压机含油废液:项目使用的空压机在运行一段时间后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液,产生量约0.02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液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废油桶:项目在使用润滑油、液压油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桶,产生量约0.05t/a,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固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该项目 (略)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备案证(2207-*-04-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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