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本)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本)
项目代码:2206-45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稿).pdf1200-04-01-*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公示本)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广西 (略)
立项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广西 (略) )
批准:韦华强(总经理)
核定:刘敏(工程师)
审查:苏凯(工程师)
校核:李喆玥(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李晴(工程师)
编写:李晴(工程师)(参编第1-6章节)
梁天惠(工程师)(参编附件,附图)
22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24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29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43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线路工程沿线林地(2022年8月16日) | 线路工程沿线灌木林地(2022年8月16日) |
63号~64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70号铁塔周边旱地现状(2023年2月14日) |
69号~70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70号~73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2号~83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5号~86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9号~90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8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
立项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建设地点 | (略) 宜州区庆远镇境内,输出线路起点坐标为E108°36′58.58944″,N24°42′02.62763″,终点坐标为E108°43′51.28542″,N24°27′53.84648″。 | ||||||
建设内容 | 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4800 | ||||
土建投资(万元) | 809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05 | ||||
临时:1.25 | |||||||
合计:1.30 | |||||||
动工时间 | 2022年8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12月 | ||||
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3529.85 | 3529.85 | 0.00 | 0.00 | ||||
取土(石、砂)场 | 本项目无需取土,不涉及取土场。 | ||||||
弃土(石、渣)场 | 无 | ||||||
项目区 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低缓丘陵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08.46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 (略) 宜州区不属于国家级、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选址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主体工程约束性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可行。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14.134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杆塔施工区 | 0.78 | |||||
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 0.18 | ||||||
施工便道区 | 0.34 | ||||||
合计 | 1.30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 | 林草覆盖率(%) | 21 | ||||
水土保持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杆塔施工区 | 主体已有:表土剥离1800m3,绿化覆土1800m3。 | 主体已有:撒播草籽0.72hm2 | 密目网临时覆盖550m2,临时拦挡180m。 | ||||
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 主体已有:土地整治0.18hm2 | 主体已有:撒播草籽0.18hm2 | / | ||||
施工便道区 | 主体已有:土地整治0.34hm2 | 主体已有:播撒草籽0.34hm2 | /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万元) | 3.97 | 植物措施(万元) | 0.65 | |||
临时措施(万元) | 2.25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1.43 | ||||
独立费用(万元) | 工程建设管理费 | 0.14 |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 3.0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00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5.00 | ||||||
总投资(万元) | 21.58 | ||||||
编制单位 | 广西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
地址 | (略) 青秀区建政路10号综合大楼3楼 | 地址 | 广西壮族 (略) 宜州区庆远镇城中西路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传真 | ||||||
报告表审核专家签署意见栏 | |||||||
专家意见 | |||||||
专家签名 | 专家手机号 | ||||||
签字日期 |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2】142号)
(略) 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安马乡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电规划[2021]49号)
(略) 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安马乡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意见的函(宜政函【2022】73号)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安马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路线路径局部调整的初步环保意见
(略) 宜州区林业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安马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的意见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线路工程区域水系图
附图3项目区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附图4线路工程所在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图
附图5-1工程线路路径图
附图5-2工程线路路径图
附图6-1线路工程铁塔一览图
附图6-2线路工程铁塔一览图
附图7线路工程基站基础平面图
附图8项目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附图9杆塔施工区水土保持措施图
附图10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图
1综合说明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地理位置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选 (略) 宜州区境内,输出线路起点坐标为E108°36′58.58944″,N24°42′02.62763″,终点坐标为E108°43′51.28542″,N24°27′53.84648″。项目起自宜州区祥贝乡光伏场址旁新建的220kV祥贝升压站,采用架空方式向东南方向出线,经头落、拉才、纳毛和福禄村,经外达力东侧走线至中达力西侧后折向南,经团峒、白货至果怀附近线路折向东南方向,沿乡村道路二边走线,经秧峒、飞高村、新峒后跨越古龙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经小长沙、麻峒、凤能、新村、长蜡后跨越龙江、黔桂铁路,经马弄、朝上、洛寿后跨越汕昆高速公路和G323国道后接入已建220千伏庆远变电站。线路全长约33km。线路曲折系数为1.14,其中平地占20%,山地占50%,高山大岭占30%。 1.1.2项目简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总占地面积1.30hm2,其中永久占地0.05hm2,临时占地1.25hm2。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 项目由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共3个分区组成。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 项目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 (略) (略) 。 本项目开工至今土石方已全部实施完毕,项目已经实施挖方量为3529.85m3,填方量3529.85m3,无借方。 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8月12日取得了广西壮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2﹞142号)(详见附件2) 于2022年10月委托广西聚源 (略) 编制完成了《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 (2)方案编制情况 (略) (略) 于20 (略) 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公司即派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对项目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初步调查,并收集了相关的水土保持资料,于2023年02月编写完成了《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已于2022年12月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1.1.4自然简况 1、自然环境概况 项目所在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低纬度亚热带季风型气候,总的气候特征为夏季长、冬季短、气温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春冬雨季阴雨较多。区域多年平均气温为20.3℃。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4421.3h,无霜期300~345天。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08.3mm,五月至八月为主要雨季,其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6%,年平均气压为988.6hpa。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 根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项目地处岩溶区域,场内无地下河发育,地下水为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土层中,主要通过大气降雨入渗补给,水量小,无统一水位,项目建设影响较小。 项目沿线地形主要为山地丘陵,地貌以岩溶峰林地形为主,少量岩溶平地地貌,河流阶地、另有部份为低中山地貌。受构造运动、溶蚀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不良地质作用较为发育,以岩溶为主,少量崩塌、滑坡,具有点多面广、分布不均等特点。项目区线路路径经过的地段大部分为松树及桉树,其中密林18km,疏林4km,少量的山坡为荒地,地貌林草覆盖率约90.0%。 项目建设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水土保持敏感区。 2、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宜州区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项目 (略) 宜州区不涉及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依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办水保〔2012〕512号),项目 (略) 宜州区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分区中属一级类型区的水力侵蚀类型区的西南岩溶区,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1.2设计水平年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4.1.3的规定,对于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根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施工期为5个月,因此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定为完工后一年,即2023年。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0hm2。水土流失防治责 (略) (略) 。 1.4.1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2013年第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项目 (略) 宜州区不涉及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县 (略) 区域。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相关规定,项目位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且不能避让的,以及位于县 (略) 区域的,应执行一级标准。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路线路径局部调整的初步环保意见,本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同 (略) 宜州区林业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的意见,本线路涉及使用商品林地及公益林地,则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1.4.2防治目标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4.0.2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区域降雨、干旱程度、地形地貌、植被、土壤侵蚀强度、 (略) 区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因数修正后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提升为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见表1.4-1。 表1.4-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扰动原地貌面积1.30hm2,项目建设损毁植被面积为0.342hm2,项目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共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134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1.599t。 水土流失重点时段为施工期,消纳场填埋区和临时堆土场流失量(强度)大,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通过预测与分析,施工期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防护时段。如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破坏水土资源;掩埋附近道路,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项目安全,容易破坏土体稳定,诱发崩塌等地质灾害。 1.6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1.6.1项目各防治分区措施布设情况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组成,具体布局如下: 1、杆塔施工区 杆塔施工区表土剥离面积0.78hm2,剥离厚度为10~30cm,表土剥离总量1800m3,覆土量1800m3。撒播草籽面积为0.72hm2。 2、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 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18hm2。草籽撒播面积0.18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10.8kg。 3、施工便道区 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34hm2。草籽撒播面积0.34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20.4kg。 1.6.2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1、本项目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量汇总如下。 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1800m3,绿化覆土1800m3,土地整治0.52hm2; 植物措施包括撒播草籽面积为1.24hm2; 临时措施主要为密目网临时覆盖550m2,临时拦挡总长度180m,需编织袋土填筑144m3,编织袋土拆除144m3。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按分区计列如下: 2、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 (1)杆塔施工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量1800m3(2022年8月~9月实施),绿化覆土量1800m3(2022年12月实施)。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72hm2(2022年12月实施)。 (2)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18hm2(2022年12月实施)。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18hm2(2022年12月实施)。 (3)施工便道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4hm2(2022年12月实施)。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34hm2(2022年12月实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1.5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为6.2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0.65万元,工程措施投资为3.9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0.6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2.25万元,独立费用为12.1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304.68元。 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即2023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23%,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98.81%,表土保护率达到97.30%,林草植被恢复率将达到99.20%,林草覆盖率达到31.79%,均达到了目标值。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 1.8结论 主体工程的占地、主体工程设计、土石方平衡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的规定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约束性规定,本线路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线路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可行。 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可以控制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将能达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建议如下: (1)建议施工单位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组织工作,重视施工中的水土保持临时措施,预防施工中的水土流失。 (2)本项目不属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故不强制要求监测,建议以巡查为主,必要的时候开展监测。项目投入使用前,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项目名称: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理位置: (略) 宜州区庆远镇境内,输出线路起点坐标为E108°36′58.58944″,N24°42′02.62763″,终点坐标为E108°43′51.28542″,N24°27′53.84648″。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导线型号采用2×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沿220kV祥贝升压站至220kV庆远变电站架设二根24芯OPGW光缆。 项目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 建设工期:工程于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竣工,建设工期5个月。 2.2.1方案编制情况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现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未能做到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因此本项目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2.2.2项目建设现状 1、项目用地现状 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线路工程原地貌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路线路径局部调整的初步环保意见,本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同 (略) 宜州区林业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的意见,本线路涉及使用商品林地及公益林地。 2、项目建设区现状 根据现场勘查,线路工程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施工已结束,铁塔架设及塔基已建设完成。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现状已进行绿化覆土。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期间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2.2.3与周边的依托关系 工程线 (略) 宜州区庆远镇境内,宜州电网现有最高电压等级为500kV,主要通过河池~永丰、河池~庆远、永丰~乐滩共3回220kV线路与河池主网相连,通过兴平~吉新、兴平~拉浪、洛东电厂~广磷共3回110kV线路分别与金城江电网、柳城电网相连,通过拉浪电厂~加旁、吉新~大才、祥贝~四把共3回35kV线路分别与金城江电网、环江电网、罗城电网相连。 截止2020年底,宜州有500kV变电站1座(河池站),主变2台,容量1500MVA;220kV变电站2座(永丰站、庆远站),主变3台,容量390MVA,220kV线路8回;110kV公用变电站8座,分别为北山站、吉新站、寻田站、怀远站、宜山站、叶茂站、长岭站、锦程站,总容量554.5MVA;110kV用户站2座,分别为叶茂牵、洛东牵,总容量80MVA;35kV变电站14座,总容量150MVA;110kV线路19回,总长度337km,35kV线路24回,总长度342.45km。 线路工程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220kV庆远站为已建变电站, (略) 宜州区庆远镇洛寿水库附近。220kV祥贝升压站~庆远220kV线路接入系统,祥贝光伏、安马光伏最大送出潮流250MVA,送出导线经济输送截面为398mm2,预留一定的发展裕度,导线选取截面为2240mm2的导线,在环境温度为40℃时,极限输送容量为377MVA,可满足祥贝光伏和安马光伏的电力送出需要。 2.3.1项目工程特性表 线路工程建设内容为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等工程。项目主要工程特性表见表2.3-1。 表2.3-1工程特性表
2.3.2项目组成 1、项目线路路径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起自宜州区祥贝乡光伏场址旁新建的220kV祥贝升压站,采用架空方式向东南方向出线,经头落、拉才、纳毛和福禄村,经外达力东侧走线至中达力西侧后折向南,经团峒、白货至果怀附近线路折向东南方向,沿乡村道路二边走线,经秧峒、飞高村、新峒后跨越古龙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经小长沙、麻峒、凤能、新村、长蜡后跨越龙江、黔桂铁路,经马弄、朝上、洛寿后跨越汕昆高速公路和G323国道后接入已建220千伏庆远变电站。线路全长约33km。线路曲折系数为1.14,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项目线路拐点坐标见下表: 表2.3-2项目线路塔基拐点坐标一览表
2、项目分区情况 结合前文分析,线路工程分成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引场区以及施工便道区。 ①杆塔施工区 本工程全线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项目杆塔施工区域总占地面积0.78m2,结合项目主体设计资料,每个塔基永久占地面积5.56m2,全线杆塔塔基永久占地总面积0.05hm2,临时占地0.73m2,临时占地区域用途主要为建设材料的临时堆放、表土临时堆土以及施工占用等。 ②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线路工程共设置5处堆料场,以满足施工过程中的堆料用地,堆料场拟设在220kV祥贝升压站及220kV庆远变电站附近的空旷地,每处占地约300m2,共占地0.15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导线采用张力牵引放线,为防止导线磨损,每回线路都要设置张力场和牵引场(即牵张场)。根据设计材料,项目架空线路两座杆塔之间距离较短,线路等级不需设置专门的牵张场,直接利用线路之间的空闲地进行牵引机架设。本工程沿线预计设置6处牵张场,操作地点考虑地形、设备、人员的布置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场地,按每处50m2考虑,占地共0.03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 ③施工道路区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线路原地貌地形情况为平地占20%,山地占50%,高山大岭占30%。部分线路仅有机耕路或山间小路可利用,交通条件较差。根据主体工程资料,全线需拓修人力抬道6km,宽0.5m,施工道路区占地面积0.34hm2。 根据不同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基础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如掏挖基础)以保护环境,软土地区优先采用柔性板式基础,地质条件较差的塔位(如地下水丰富、流砂)采用台阶基础,地形复杂、地质条件恶劣的塔位采用桩基础。 项目总用地面积1.30hm2,其中杆塔施工区占地面积为0.78hm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占地面积为0.34hm2。项目占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其中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0.0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25hm2,具体详见表2.4-1。 表2.4-1项目实际用地占地类型及面积统计表(hm2)
2.5.1表土平衡 由于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过程中主要是进行占压,无开挖土石方量,不进行表土剥离。线路工程施工区仅对杆塔施工区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面积0.78hm2,剥离厚度为10~30cm,表土剥离总量1800m3,剥离的表土堆放于各施工区域一侧空地,基础完工后回覆表土并撒播草籽绿化,覆土量1800m3。 表土剥离及绿化覆土平衡表见表2.5-1,表土量流向框图见图2.5-1。 表2.5-1表土平衡分析表
图2.5-1表土流向框图单位:万m3 2.5.2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土石挖方总量为3529.85m3,填方总量为3529.85m3,无借方弃方。项目土石方平衡情况详见表2.5-2,土石方量流向框图见图2.5-2。 表2.5-2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表单位:m3
图2.5-2土石方流向框图单位:m3 线路工程无需拆迁,对受本线路影响、非拆不可的民房,应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政策,了解拆迁户意见,并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按“拆一还一”的原则,由当地县级政府统一规划安排住宅用地,建设单位按征地赔偿标准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偿。对拆迁户应采取就近安置原则,尽量不改变其生活方式及社会关系,同时做好房屋拆迁后整理、恢复工作。 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于已2022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5个月。项目施工进度见表2.7-1。 表2.7-1项目施工进度表单位: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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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规定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约束性规定,将本项目的对比情况列表分析,详见表3.1-1、表3.1-2。 表3.1-1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预防规定评价表
表3.1-2对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约束性规定分析表
经调查,本工程建设沿线地址稳定,不属于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也不属于生态脆弱区、国家规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区域范围内。项目主要限制因素为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及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本项目选址占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线路工程的选址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主体工程约束性规定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本项目主体设计已优化建设方案,减少土地扰动,对土石方进行了合理的调配,已提高林草覆盖率等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本工程施工线路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较为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项目组成包括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布置在地势较平坦地段,施工过程主要压占地表,造成水土流失量较小。拓修人抬道规模较小,大部分是简单修整,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较小。项目竖向设计根据周边场地及项目建设需要进行设计,通过采取不同的基础开挖形式,减少了项目挖填方量,土方均能在场地内平衡,没有进行大挖大填,本工程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扰动及水土流失。 3.2.2项目占地分析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1.30hm2,其中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0.0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25hm2,占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和旱地,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工程用 (略) 宜州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用地面积符合行业用地指标规定,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符合水土保持占地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线路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杆塔基座占地范围,因线路走线需要不可避免占用林地、草地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和原始地貌。杆塔建设期间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对原地貌造成剧烈的扰动,且永久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完全被破坏,极容易引起较大的水土流失,也是线路工程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由于每个杆塔建设工期很短,杆塔建好后,基面平整,建筑物占压和地表硬化处基本不再产生水土流失,同时结合采用植被护面,可使永久占地的水土流失不同程度地减少或消除。 送电线路临时占地主要包括部分杆塔施工用地、堆料场及牵张场、人抬道施工用地等。杆塔施工临时用地一般选择塔基或工程附近相对平坦开阔的场地,只需进行简单的场地平整,主要用于材料堆放以及临时堆土的堆放,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对原地貌的扰动。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布置在地势较平坦地段,施工过程主要压占地表,对原地貌的扰动较小。拓修人抬道大部分是简单修整,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较小。 临时用地施工期间因地表附着物(如林草等)被损坏而裸露,从而加剧水土流失。但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用地种草恢复植被,可使临时占地的水土流失不同程度地减少或消除。 工程总占地符合行业规定的设计指标,同时已优化路径,不占用基本农田。本工程的临时占地由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施工便道区占地组成,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全部撒播草籽绿化,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 3.2.3土石方平衡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工程土石方主要来自杆塔施工工程的挖填等,本项目土石挖方总量为3529.85m3,填方总量为3529.85m3,无借方弃方。项目场地内土方可实现挖填平衡。本项目土石方均换算为自然方。 输电线路建设具有跨距长、点分散等特点,单个基础开挖量较少,施工区开挖的表土可用作后期植物措施覆土,多余挖方可平铺至塔基连梁内,施工结束后不产生永久弃渣。本项目主体设计充分结合项目区地形,合理设置塔基基础开挖形式,减少了土石方挖填量,从而减少水土流失,有利于水土保持。施工区域开挖的表土均临时堆放于施工区域一侧空地,后期用于场地绿化覆土,使表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利于水土保持。施工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了长时间堆土裸露,土石方能够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有利于水土保持。 综上所述,本项目土石方已进行合理调配利用,提高土石方利用率,减少了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总体上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3.2.4取土场设置评价结论 本工程施工尽量移挖作填,不需设置专门的取土场。沙、石、砖等建筑材料从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 3.2.5弃渣场设置评价结论 本工程杆塔施工区剥离的表土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及绿化前覆土,杆塔基础施工产生的基坑余土,施工结束后堆放在塔基连梁内。因此,本工程无弃渣,无需设置弃渣场。 项目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主要租用周边民房进行生活,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部分杆塔施工区采取大开挖基础,该区域剥离的表土均临时堆放在区域一侧,基础完工后直接回覆进行撒播草籽,因此项目不设置临时堆土场。 3.3.1施工条件 项目建设所用的商品混凝土、砖块、水泥、砂石料、钢材、木材等主要材料均从合法料场采购。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砂石料场开采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应由场主负责治理。 3.3.2施工内容与施工工艺 施工采用先建杆塔后架线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分三个阶段:一是施工准备;二是基础施工;三是铁塔组立及架线。 1、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施工备料,施工道路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2、基础施工 开挖:以人工开挖为主,边坡防护以人工为主。为确保边坡的稳定和防护达到预期的效果,开挖方式应从上而下进行,边开挖边防护。 填筑:基础回填土必须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70%及以上。防沉层的高度不小于20cm,并按要求做好散水坡,切忌在塔基周围形成“水坑”。填筑以机械压实为主,一般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施工,即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 3、杆塔组立及架线施工 杆塔组立:采用内抱杆外拉线方式立塔,可以减少占地面积,加快施工进度。 架线:放紧线采用220kV线路常用方式,即人工或张力机放线,机械紧线。为保护林木植被,线路途经密林和疏林区均采用高塔跨越方式,不砍伐线路通道,仅需砍伐塔基附近的树木及放线通道,对施工时防碍施工和放线通道上的林木进行修枝。 组塔和架线完成后,对塔基基面进行防护。护面前先清除基层表面的泥土、杂物,并依基面排水坡度做成斜面,以利基面排水。对塔位表层采取撒播草籽,保护基面及边坡。 4、塔基基础施工 ①掏挖基础 铁塔掏挖基础是将基柱的钢筋骨架和混凝土直接浇入人工掏挖成型的土胎内,此类基础基坑开挖难度不大,少用模板,基本不用回填土;主柱与底板做成圆形,主柱配筋;基脚做成蒜头形,接刚性设计,不需配钢筋。该类基础充分利用原状土承载力高的优点,所以当荷载较小时混凝土用量、钢材用量均较少,土石方量相对其他型式基础为最少,施工工艺简单,在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等方面效果良好。缺点是当荷载较大时,基础主柱大,混凝土耗量比插入式基础多。本工程掏挖式基础主要用于山丘地形类土的直线塔。 ②台阶基础 该型基础是传统的基础型式,适用于各种地质情况,特别在地质条件较差,如有地下水、流砂等的塔位,其特点是大开挖,采用模板浇制,成型后再回填土,基础主柱配筋,底板保证刚性角,利用土体与混凝土重量抗拔,基础底板刚性抗压。具有结构简单,受力明确,施工时质量易保证的优点;但其混凝土及钢材耗用量大,造价较高。本工程中,对于基坑难以掏挖成型或有地下水的塔位,可采用台阶基础。 ③桩基础 当转角塔基础作用力大、地形坡度较大需要加大基础外露高度时,一般类型的基础难以满足设计要求,推荐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其承载能力强,属于原状土基础类型,基坑开挖范围小,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但基础施工需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直线塔或转角塔均可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但当地基地下水位较浅时不宜采用。当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时,按通长护壁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④岩石嵌固基础 在全风化硬岩或强风化~中等风化软岩时,可采用岩石嵌固基础,条件允许时,岩石嵌固基础可采用旋挖钻施工。岩石嵌固基础为柱状结构,且埋在地层中,地层挤压固定岩石嵌固基础,岩石嵌固基础固定杆塔。 岩石嵌固基础基本在塔腿小基面上就地开挖,通过铁塔长短腿和调节主柱高度使塔脚平面保持水平,相比于大开挖基础减少了开挖量和运输量,其挖方弃渣量亦显著减小。在混凝土浇筑时,岩石嵌固基础不用模板和工次回填,同时混凝土可直接与坑壁结合,增加了与周围岩体的粘合力。因此,采用岩石嵌固基础在技术上安全可靠,在经济上降低造价,减少了弃渣排放。 现有技术通过增加岩石嵌固基础的长度,即增大埋深来提高承载力。埋深增大时,混凝土用量增加,施工难度增大且施工风险较高。 ⑤临时堆土防护 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杆塔施工场地内,施工期间临时堆土按1:1.5稳定边坡堆放,平均堆高约2.5m,为了防止临时堆土受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拟在堆土坡脚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及绿化前覆土。 根据设计方案,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及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 杆塔及塔基建设用地避开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用地。同时组塔及架线采用内抱杆外拉线方式立塔及高塔跨越方式进行施工,对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影响较小。 线路工程建设过程涉及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用地的塔基基础建设采取掏挖式基础,充分利用原状土承载力高的优点,所以当荷载较小时混凝土用量、钢材用量均较少,土石方量相对其他型式基础为最少,占地较少,施工工艺简单,对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等方面效果良好。杆塔组立及架线施工过程主要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动物迁徙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结束。 3.4.1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原则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的界定原则: (1)应将主体工程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2)难以区分是否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界定;即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设计功能仍然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3.4.2水土保持工程界定 结合以上原则,并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的附录D,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界定情况如下: 1、杆塔施工区 杆塔基础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充分利用原状土力学性能,减少土方开挖量,施工不用模板或少用模板,简化施工工艺。更为重要的是塔位原状土未受破坏,有利于塔基的稳定,并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表土剥离及覆种植土 线路工程施工区对杆塔施工区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面积0.72hm2,剥离厚度为10~30cm,表土剥离总量1800m3,剥离的表土堆放于各施工区域一侧空地,后期直接用于该区绿化覆土,覆土量1800m3。 表土剥离后临时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很好保护了地表资源,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附录D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依据,表土剥离和覆种植土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应纳入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2)临时覆盖 该区剥离的表土堆放过程采用密目网临时覆盖,避免降雨的径流冲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需铺密目网550m2。 (3)临时拦挡 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施工区域空闲处,采用1:1.5的坡率进行堆放。为防止土方四处洒落或受降雨径流冲刷影响周围环境,采用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拦挡,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设计高度为底宽1.0m,顶宽0.6m,高1.0m,每延米工程量为:编织袋土填筑/拆除0.80m3/m。表土利用完毕后,拆除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 临时拦挡总长度180m,需编织袋土填筑144m3,编织袋土拆除144m3。 2、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 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过程中未对原地面土层结构造成破坏,表土层依然处于最上端,只是因施工人员和机具的践踏和碾压,土壤变得密实,只需在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18hm2。 3、施工便道区 施工道路区未对原地面土层结构造成破坏,表土层依然处于最上端,只是因施工人员和机具的践踏和碾压,土壤变得密实,只需在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34hm2。 3.4.3水土保持措施分析与评价、建议 根据以上主体已有措施分析,主体已设计的主要防护措施为表土剥离及覆种植土及撒播草籽绿化等措施。主体已有措施能有效防止项目区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4.4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主体工程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工程量及投资详见表3.4-1。 表3.4-1主体设计已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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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宜州区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宜州区不属于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侵蚀类型公布图,土壤侵蚀强度属微轻度,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km2.a)。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21)》数据,宜州区土壤侵蚀分级面积统计见表4.1-1。 表4.1-1宜州区土壤侵蚀分级面积统计表单位:km2
由表4.1-1可知,宜州区区域植被良好,水土流失以轻度为主。但由于近几年来,基础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频繁,原有植被因人为因素受到大面积的损坏,且工程开挖土及建筑垃圾随意堆弃,无序填塘、填沟,并时有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是项目区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4.1.2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现状 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项目水土流失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现场勘察,杆塔基础组立、架线施工以及塔基基础施工已建成。杆塔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施工结束后部分区域已进行覆土回填、整地、绿化等,现状裸露区域较少,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期间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土壤侵蚀模数在容许范围值内。 4.2.1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线路工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杆塔施工区施工过程中,表土剥离及塔基桩基础开挖等对地表的扰动,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损坏了原地貌、土体结构和植被,丧失或降低了原来所具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在雨季加剧原地貌侵蚀,该过程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将扰动、破坏原地貌和植被,破坏土壤原有的固结状态,破坏原有的植被覆盖,使土质裸露疏松,如遇短历时强降雨,在雨滴击溅侵蚀以及地表径流冲刷作用下,势必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给周边环境带来其他危害,影响项目的景观效果。 施工结束后,若未及时种植植被或未采取护坡措施,在持续强降雨的情况下,场地内的填土方,结构松散,粘聚力差固结性较差,为构成水土流失提供了固体物质来源,有形成坡面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4.2.2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 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损毁植被的面积是水土流失预测内容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对以上各指标进行准确的统计和预测,是后期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和实施阶段规划防治措施的主要依据。线路工程总用地面积1.30hm2,其中杆塔施工区占地面积为0.78hm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区占地面积为0.34hm2。线路工程施工过程扰动地表面积为1.30hm2,损毁植被面积为1.30hm2。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植被类型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面积为1.30hm2,详见表4.2-1。 表4.2-1线路工程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一览表单位:hm2
4.2.3弃渣量的预测 本线路工程无弃渣。 4.3.1预测单元 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调查)范围为工程扰动范围,即整条线路工程建设区。根据项目产生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及施工特点,预测分区为: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及施工便道区3个分区。经统计分析,施工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30hm2,自然恢复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25hm2。 项目水土流失面积预测(调查)表详见表4.3-1。 表4.3-1水土流失面积预测表单位:hm2
4.3.2预测时段 根据项目资料,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于已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本方案将预测工程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自然恢复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各项工程的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时段确定(雨季为4~9月)。施工时段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全年计,未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本项目为已开工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已结束,预测时段为2023年01月至2024年12月(自然恢复期),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对已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 工程施工结束后,因施工引起水土流失的各项因素逐渐消失,地表扰动基本停止,水土流失将明显减小,但由于植物措施防护效果的相对滞后性,在运行初期项目区仍会有一定量的水土流失,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环境状况,各区施工结束后不采取任何措施达到扰动前土壤侵蚀模数所需时间为2.0年,自然恢复期按2.0年计算。 各预测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具体见表4.3-2。 表4.3-2各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表
4.3.3土壤侵蚀模数 4.3.3.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等。线路工程区域及周边地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形态以面蚀为主,其次是沟蚀。根据项目区年降雨量,结合工程区土壤、地形等自然环境,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项目区各地类原地貌土壤侵蚀情况见表4.3-3。 表4.3-3项目区扰动土地各地类土壤侵蚀情况表
根据各个项目区内各个地类土壤侵蚀模数以及各个预测单元地表面积,按照加权平均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MS为平均侵蚀模数,Fi为第i个工程面积,Mi为第i个地类的侵蚀模数。 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各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608.46t(km2?a)。项目各分区原地貌平均土壤侵蚀情况表见表4.3-4所示: 表4.3-4项目原地貌占地范围内各区域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表侵蚀模数:t(km2?a)
4.3.3.2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项目区扰动后地表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确定,土壤流失主要影响因子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以下简称《导则》)确定。 1、计算单元划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第4.1章节中计算单元原则划分建设期土壤流失计算单元,见表4.3-5。 表4.3-5计算单元划分表
2、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 地表扰动行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yd=RKydLySyBETA Kyd=NK式中: Myd: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Kyd: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N: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本方案取2.13; 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1)降雨侵蚀力因子 多年平均降雨侵蚀力因子通过查阅《导则》附录C.1选用,项目区位于宜州区,查表得R值8354.1。 (2)土壤可蚀性因子 项目周边实际不存在标准小区,也无法测量土壤粒径组成,故本方案土壤可蚀性因子参考《导则》附录C.1选用,取宜州区K值0.0027。 项目为地表翻扰动行一般扰动地表,因此土壤可蚀性因子取Kyd。根据公式计算,Kyd取0.0058。 (3)坡长因子 坡长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Ly=(λ/20)m λ=λxcosθ 式中: λ:计算单元水平投影坡长度,m,对一般扰动地表,水平投影坡长≤100m时按实际值计算,水平投影坡长>100m时按100m计算; θ:计算单元坡度,取值范围为:0~90°; m:坡长指数,其中,θ≤1°时,m取值0.2;1°<θ<3°时,m取0.3;3°<θ<5°时,m取0.4,θ>5°时,m取0.5; λx:计算单元斜坡长度,m。 (4)坡度因子 坡度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Sy=-1.5+17/〔1+e(2.3-6.1sinθ)〕 e:自然对数的底,取2.72; θ:计算单元坡度,取值范围为:0~90°。θ≤35°时按实际值计算;θ>35°时按35°计算;θ为0°时Sy取0。 (5)植被覆盖因子、工程措施因子、耕作措施因子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的植被覆盖因子B、工程措施因子E、耕作措施因子T参考《导则》取值。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计算参数取值见表4.3-6,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确定见表4.3-7。 表4.3-6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计算参数取值表
备注:自然恢复期B值,根据项目实际的林草覆盖度及郁闭度,查表确定。 表4.3-7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各区土壤侵蚀模数确定
备注:1、自然恢复期B值,根据项目实际的林草覆盖的及郁闭度,查表确定。 3、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测算 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dw=XRGdwLdwSdwA 式中: M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X:工程堆积体形态因子,无量纲;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G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石质因子,t·hm2·h/(hm2·MJ·mm); L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坡长因子,无量纲; S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坡度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1)工程堆积体形态因子 锥形堆积体形态因子取0.92,侵蚀面为倾斜平面的堆积体形态因子取1; (2)降雨侵蚀力因子 参照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降雨侵蚀力因子计算; (3)工程堆积体土石质因子 工程堆积体土石质因子Gkw按下列公式计算: Gkw=a1eb1δ 式中: δ:计算单元侵蚀面土体砾石含量,重量百分比,取小数(如0.1、0.2、…),本方案取0.1; a1、b1: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土石质因子系数,按《导则》规定取值。本方案取a1=0.023,b1=-2.297。 (4)坡度因子 坡度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Skw=(θ/25)d1 式中: d1: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坡度因子系数。按《导则》规定,本方案取值1.259。 θ:按堆土1:2坡率折算,坡度为27°。 (5)坡长因子 坡长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Lkw=(λ/5)f1 式中: f1: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坡长因子系数。按《导则》规定取值,本方案取值0.596。 λ:计算单元水平投影坡长度,m。 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计算取值详见表4.3-6,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确定见表4.3-7。 表4.3-6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计算参数取值表
表4.3-7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侵蚀模数确定
4.3.4预测结果 4.3.4.1预测方法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W——土壤流失量,t; k——预测时段,k=1,2,即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 i——预测单位,i=1,2,3…,n-1,n; Fi——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2; Mik——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ik——预测时段(扰动时段),a。 4.3.4.2预测结果 工程造成水土流失量的预测见表4.3-10。 表4.3-10工程预测土壤流失成果表
经估算,本项目自2022年8月至12月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11.03t,新增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71t。 4.4.1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工程建设及运行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往往具有潜在性,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工程自身及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危及项目安全运行,主要危害分析如下: 1、影响塔基稳定 本工程输电线路建设跨距长、点分散,有些地段需要高开挖,不良地段和陡坡地带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了杆塔基础的稳定。 2、破坏当地水土资源、加剧水土流失 项目道路、主体工程等的建设导致场地区域地表裸露,对当地土地造成破坏和扰动,原有坡面植被造成破坏,同时施工裸露面积增加,扰动了原土层和岩层,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等土壤侵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有机质流失、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中的氮、磷和有机物及无机盐含量下降,同时土壤中动物、微生物及它们的衍生物数量已大大降低,土地的保水能力已减弱。 3、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诱发内涝 由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破坏了原地貌状态和自然侵蚀状态下的水文网络系统,植被也受到破坏,极易诱发水土流失。其开挖、回填、碾压等建设活动,对原有坡面植被造成破坏,同时施工裸露地面积增加,扰动了原土层和岩层,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等土壤侵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施工中建设区内的土方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防护治理,在降雨径流作用下,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等危害事件,泥沙直接汇入自然水体后,可能会造成增加周边区域河道淤积,加大治理成本。 4、影响项目自身运营 项目建设期间进行开挖,地表裸露,若不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遇到强降雨时,在降雨径流作用下,势必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消纳场内如果积水排放不畅,长时间浸泡土体及挡墙,可能造成边坡及挡墙失稳,届时将会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甚至破坏项目建筑物,造成经济损失。 5、影响工程本身安全 项目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填筑形成新的断面,将使原地貌形态发生改变,继而破坏土体稳定,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治理,极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对项目施工和运营将造成直接危害。开挖、填筑形成的裸露边坡,如不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遇大雨极易不稳定,进而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风险,影响周边群众及工程本身人员的人身安全。 6、影响周边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中若不加强管理,项目开挖及填筑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降雨径流的直接冲刷造成水土流失,裸露的地表遇大风时尘土飞扬,造成的危害形式包括尘土飞扬降低空气质量,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不利。 7、影响下游区域农田、道路及居民点 施工期间如果不做好拦挡及排水设施,堆土在重力及雨水作用下易坍塌、滑坡,危害下游区域农田、道路及居民点的安全。 因此,必须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扩大,将本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4.2已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1)破坏当地水土资源、加剧水土流失 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完工,项目的建设已对当地凤山县土地造成破坏和扰动,已对原有植被造成破坏,同时施工裸露面积增加,已扰动了原土层,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等土壤侵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项目建设已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有机质流失、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中的氮、磷和有机物及无机盐含量下降,同时土壤中动物、微生物及它们的衍生物数量已大大降低,土地的保水能力已减弱。 项目区现状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轻度,危害范围为项目已扰动范围1.30hm2。通过调查与预测计算,本项目2022年8月~2022年12月施工建设可能已造成水土流失量为11.03t,新增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71t。 (2)影响周边环境 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工,工程区由绿化植被所覆盖,水土流失量在容许值范围内。 4.5.1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1.30hm2,无弃方。项目在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3.26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6.05t。 通过预测,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具有以下特点:工程施工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主要发生在杆塔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因此杆塔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 4.5.2指导意见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综合分析得知本工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自然恢复期。从产生区域来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杆塔施工区和施工道路区。因此,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时段为自然恢复期;防治重点区域和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区域为杆塔施工区和施工道路区。 若不采取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工程将可能影响塔基稳定、破坏局部水土资源、耕地和道路,影响农业生产和植被恢复。因此,必须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扩大,将水土流失量降到最低限度。 |
5.1.1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建设区是指开发建设单位的永久征地范围、临时租地范围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1.30hm2,其中杆塔施工区占地面积为0.78hm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区占地面积为0.34hm2,因此防治责任范围为1.30hm2。防治责任者为建 (略) (略) 。 5.1.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本方案将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即杆塔施工区、临时堆土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以及施工便道区,各分区面积及防治重点见表5.1-1。 表5.1-1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单位:hm2
5.2.1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不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特点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各区的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措施配置中,遵照重点治理与面上防治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工程措施为先导控制大面积、高强度水土流失,为植物措施的实施创造条件;同时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配套,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护体系,提高水土保持效果、改善生态环境。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主要是将具体措施细化到各项目功能区上。对于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主要是在主体工程采取的边坡防护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同时对各区进行植物绿化措施,使整个工程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根据现场勘察,杆塔基础组立、架线施工以及塔基基础施工已建成。杆塔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施工结束后部分区域已进行覆土回填、整地、绿化等,现状裸露区域较少,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期间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土壤侵蚀模数在容许范围值内。 本工程各分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 1、杆塔施工区 施工前对该区可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该区域一侧空地,堆土前在四周设置临时拦挡,堆放过程采用密目网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在空闲区域进行覆土后撒播草籽绿化。。 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施工结束后整地,并撒播草籽绿化。 3、施工便道区 施工结束进行整治后撒播草籽绿化。 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详见表5.2-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详见图5.2-1。 表5.2-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表
图5.2-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5.2.2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1、杆塔施工区 主体已对本区设计表土剥离,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塔基及杆塔已建设完毕,现状已覆种植土,土壤侵蚀模数在容许范围值内。 (1)植物措施 根据现场查勘,杆塔施工区部分地表裸露,本方案对裸露区域增设撒播草籽措施。该区域撒播草籽面积为0.72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43.2kg。撒播草籽不仅增加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同时植物根系的固持、截留作用,可减少雨水对地表径流的冲刷,起到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作用。 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翻土撒播草种绿化,拟撒播狗牙根草草籽,撒播面积0.18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10.8kg,场地土质满足草种生长的需要,不需另外覆土。 3、施工便道区 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翻土撒播草种绿化,拟撒播狗牙根草草籽,撒播面积0.34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20.4kg,场地土质满足草种生长的需要,不需另外覆土。 5.2.3新增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1)杆塔施工区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0.72hm2。 (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0.18hm2。 (3)施工便道区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34hm2 表5.3-1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5.3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计划 (1)实施原则 ①严格遵循“三同时”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及时进行防治。 ②坚持“边施工、边防护”原则,结合主体工程及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③工程弃土坚持“先拦后弃”原则。 ④植物措施在具备条件后尽快实施。 (2)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已于2020年12月完工,施工工期5个月。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原则,参照项目施工进度,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与相应的工程进度衔接,同时保证重点。 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详见表5.4-1。 表5.4-1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表单位:年、月
注: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水保工程施工进度 |
6.1.1编制原则 (1)遵循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政策法规; (2)编制阶段与主体工程一致,按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主体工程定额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取费标准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07]38号)计算; (3)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作为总体工程投资估算组成部分,计入总投资估算中; (4)主体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投资列入主体工程项目投资中,本方案单独记列; (5)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主体工程中已包括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其中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组成。 6.1.2编制方法 1、费用项目划分及计算方法:t (1)工程措施费=工程量×工程单价 (2)植物措施费=工程量×工程单价 (3)临时工程费=工程量×工程单价+按工程及植物措施费之和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4)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监理费+水保方案编制费+科研勘测设计费; (5)基本预备费 (6)水土保持补偿费 2、基础单价 人工估算单价:采用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广西水利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2016〕1号)中的人工预算单价,进入直接费的人工预算单价仍按桂水基〔2007〕38号规定的3.46元/工时执行,超过3.46元/工时部分(即4.00元/工时)的人工预算单价在工程单价计算表的价差项内计列。 材料估算价格:主要材料价格主要参照主体工程材料单价, (略) (略) 场预算价格, (略) 场调查价计。 机械台班费: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 工程单价参照主体,不足部分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07〕38号)、《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系列定额》编制,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①直接费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②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按直接费乘以其它直接费率计算。 ③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按直接费乘以现场经费费率计算。 (2)间接费 间接费=管理费+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 管理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 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人工费×费率(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费率:32.8%) (3)企业利润 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乘以企业利润率计算。 (4)税金 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之和乘以综合税率计算。 各费率取值见表6.1-1。 表6.1-1主要定额费率表
6.1.3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2%计算;与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费合并使用; 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确定为3万元。 3)工程科研勘测设计费 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2.50万元。 ②勘测设计费 (略) 场收费情况计算勘察设计费,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勘测设计费为1.50万元。 本项目科研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勘测设计费=4.0万元。 4)水土保持验收费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费确定为5.0万元。 6.1.4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6%计算。 6.1.5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及《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征占用土地面积1.10元/m2计算。 本项 (略) 宜州区,总占地面积1.30hm2,具体为13004.25m2,共计补偿费为14304.68元,见表6.1-2。 表6.1-2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列表
6.1.6估算结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1.5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为6.2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0.65万元,工程措施投资为3.9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0.6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2.25万元,独立费用为12.1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3万元(14304.68元)。 各投资具体费用见表6.1-3~表6.1-10。 表6.1-3水土保持投资总估算表单位:万元
表6.1-4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表
表6.1-5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表
表6.1-6独立费用估算表
表6.1-7水土保持工程单价汇总表
表6.1-8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附表6.1-9t机械台式汇总表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即2023年),将有效的控制建设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0hm2,林草植被建设面积1.25hm2,可减少水土流失量为45.43t。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23%,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表土保护率达到97.30%,林草植被恢复率将达到99.20%,林草覆盖率达到31.79%。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6.2.1防治效益分析 6.2.1.1水土流失治理度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线路工程区内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治理,大部分区域土壤流失量达到容许流失量或以下。 计算公式:线路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 各防治分区及综合水土流失治理度计算过程详见表6.2-1。 表6.2-1水土流失治理度计算表
6.2.1.2土壤流失控制比 计算公式: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 本项目土壤侵蚀模数控制在容许值范围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全发挥效益后,项目区的平均土壤侵蚀强度将减至500t/km2·a(扣除硬化部分),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容许值为500t/km2·a,即得: 土壤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强度=500/500=1.0。 6.2.1.3渣土防护率 渣土防护率=[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100%。 本项目土方平均按折合1.35t/m3进行计算,则项目建设期间堆土总量3529.85m3(4765.23t),本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后,经预测可能流失量1.07t,拦渣量为4764.16t,通过计算渣土防护率达99.98%。 6.2.1.4表土保护率 表土保护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闱内保护的表土数量占可剥离表土总量的百分比。本项目表土剥离总量1800m3,项目施工区域可剥离的表土为1850m3,根据公式得表土保护率为97.30%。 6.2.1.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00% 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总面积)×100% 其中,林草植被面积为已采取植被措施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为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恢复林草植被的面积(不含耕地或复耕面积)。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使项目可绿化区域的植被得到恢复,各防治分区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的计算详见表6.2-2。 表6.2-2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计算表
6.2.2.6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综合评价t 方案实施后能有效控制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目标值。各个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计算见表6.2-3。 表6.2-3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实现情况表
通过计算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3.26t,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为15.23t,详见表6.2-4。 表6.2-4工程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减少水土流失量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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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2206-45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稿).pdf1200-04-01-*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公示本)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广西 (略)
立项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广西 (略) )
批准:韦华强(总经理)
核定:刘敏(工程师)
审查:苏凯(工程师)
校核:李喆玥(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李晴(工程师)
编写:李晴(工程师)(参编第1-6章节)
梁天惠(工程师)(参编附件,附图)
22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24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29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43号铁塔塔基施工现场(2022年8月16日) |
线路工程沿线林地(2022年8月16日) | 线路工程沿线灌木林地(2022年8月16日) |
63号~64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70号铁塔周边旱地现状(2023年2月14日) |
69号~70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70号~73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2号~83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5号~86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9号~90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88号铁塔沿线现状(2023年2月14日) |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
立项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建设地点 | (略) 宜州区庆远镇境内,输出线路起点坐标为E108°36′58.58944″,N24°42′02.62763″,终点坐标为E108°43′51.28542″,N24°27′53.84648″。 | ||||||
建设内容 | 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4800 | ||||
土建投资(万元) | 809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05 | ||||
临时:1.25 | |||||||
合计:1.30 | |||||||
动工时间 | 2022年8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12月 | ||||
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3529.85 | 3529.85 | 0.00 | 0.00 | ||||
取土(石、砂)场 | 本项目无需取土,不涉及取土场。 | ||||||
弃土(石、渣)场 | 无 | ||||||
项目区 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不涉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低缓丘陵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08.46 |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 (略) 宜州区不属于国家级、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选址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主体工程约束性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可行。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14.134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杆塔施工区 | 0.78 | |||||
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 0.18 | ||||||
施工便道区 | 0.34 | ||||||
合计 | 1.30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 | 林草覆盖率(%) | 21 | ||||
水土保持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杆塔施工区 | 主体已有:表土剥离1800m3,绿化覆土1800m3。 | 主体已有:撒播草籽0.72hm2 | 密目网临时覆盖550m2,临时拦挡180m。 | ||||
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 主体已有:土地整治0.18hm2 | 主体已有:撒播草籽0.18hm2 | / | ||||
施工便道区 | 主体已有:土地整治0.34hm2 | 主体已有:播撒草籽0.34hm2 | /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万元) | 3.97 | 植物措施(万元) | 0.65 | |||
临时措施(万元) | 2.25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1.43 | ||||
独立费用(万元) | 工程建设管理费 | 0.14 |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 3.0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00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5.00 | ||||||
总投资(万元) | 21.58 | ||||||
编制单位 | 广西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
地址 | (略) 青秀区建政路10号综合大楼3楼 | 地址 | 广西壮族 (略) 宜州区庆远镇城中西路1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传真 | ||||||
报告表审核专家签署意见栏 | |||||||
专家意见 | |||||||
专家签名 | 专家手机号 | ||||||
签字日期 |
附件:
附件1委托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2】142号)
(略) 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安马乡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电规划[2021]49号)
(略) 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安马乡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意见的函(宜政函【2022】73号)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安马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路线路径局部调整的初步环保意见
(略) 宜州区林业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安马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的意见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线路工程区域水系图
附图3项目区域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附图4线路工程所在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图
附图5-1工程线路路径图
附图5-2工程线路路径图
附图6-1线路工程铁塔一览图
附图6-2线路工程铁塔一览图
附图7线路工程基站基础平面图
附图8项目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附图9杆塔施工区水土保持措施图
附图10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图
1综合说明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地理位置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选 (略) 宜州区境内,输出线路起点坐标为E108°36′58.58944″,N24°42′02.62763″,终点坐标为E108°43′51.28542″,N24°27′53.84648″。项目起自宜州区祥贝乡光伏场址旁新建的220kV祥贝升压站,采用架空方式向东南方向出线,经头落、拉才、纳毛和福禄村,经外达力东侧走线至中达力西侧后折向南,经团峒、白货至果怀附近线路折向东南方向,沿乡村道路二边走线,经秧峒、飞高村、新峒后跨越古龙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经小长沙、麻峒、凤能、新村、长蜡后跨越龙江、黔桂铁路,经马弄、朝上、洛寿后跨越汕昆高速公路和G323国道后接入已建220千伏庆远变电站。线路全长约33km。线路曲折系数为1.14,其中平地占20%,山地占50%,高山大岭占30%。 1.1.2项目简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总占地面积1.30hm2,其中永久占地0.05hm2,临时占地1.25hm2。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 项目由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共3个分区组成。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及现场调查,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 项目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 (略) (略) 。 本项目开工至今土石方已全部实施完毕,项目已经实施挖方量为3529.85m3,填方量3529.85m3,无借方。 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8月12日取得了广西壮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22﹞142号)(详见附件2) 于2022年10月委托广西聚源 (略) 编制完成了《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 (2)方案编制情况 (略) (略) 于20 (略) 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公司即派相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对项目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初步调查,并收集了相关的水土保持资料,于2023年02月编写完成了《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已于2022年12月完工,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1.1.4自然简况 1、自然环境概况 项目所在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低纬度亚热带季风型气候,总的气候特征为夏季长、冬季短、气温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春冬雨季阴雨较多。区域多年平均气温为20.3℃。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4421.3h,无霜期300~345天。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08.3mm,五月至八月为主要雨季,其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6.6%,年平均气压为988.6hpa。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 根据项目区域水文地质调查,项目地处岩溶区域,场内无地下河发育,地下水为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赋存于土层中,主要通过大气降雨入渗补给,水量小,无统一水位,项目建设影响较小。 项目沿线地形主要为山地丘陵,地貌以岩溶峰林地形为主,少量岩溶平地地貌,河流阶地、另有部份为低中山地貌。受构造运动、溶蚀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不良地质作用较为发育,以岩溶为主,少量崩塌、滑坡,具有点多面广、分布不均等特点。项目区线路路径经过的地段大部分为松树及桉树,其中密林18km,疏林4km,少量的山坡为荒地,地貌林草覆盖率约90.0%。 项目建设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水土保持敏感区。 2、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宜州区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项目 (略) 宜州区不涉及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依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办水保〔2012〕512号),项目 (略) 宜州区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分区中属一级类型区的水力侵蚀类型区的西南岩溶区,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1.2设计水平年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4.1.3的规定,对于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根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施工期为5个月,因此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定为完工后一年,即2023年。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0hm2。水土流失防治责 (略) (略) 。 1.4.1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2013年第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项目 (略) 宜州区不涉及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县 (略) 区域。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相关规定,项目位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且不能避让的,以及位于县 (略) 区域的,应执行一级标准。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路线路径局部调整的初步环保意见,本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同 (略) 宜州区林业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的意见,本线路涉及使用商品林地及公益林地,则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1.4.2防治目标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4.0.2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区域降雨、干旱程度、地形地貌、植被、土壤侵蚀强度、 (略) 区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因数修正后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提升为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见表1.4-1。 表1.4-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扰动原地貌面积1.30hm2,项目建设损毁植被面积为0.342hm2,项目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共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134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1.599t。 水土流失重点时段为施工期,消纳场填埋区和临时堆土场流失量(强度)大,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通过预测与分析,施工期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防护时段。如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破坏水土资源;掩埋附近道路,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项目安全,容易破坏土体稳定,诱发崩塌等地质灾害。 1.6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1.6.1项目各防治分区措施布设情况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组成,具体布局如下: 1、杆塔施工区 杆塔施工区表土剥离面积0.78hm2,剥离厚度为10~30cm,表土剥离总量1800m3,覆土量1800m3。撒播草籽面积为0.72hm2。 2、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 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18hm2。草籽撒播面积0.18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10.8kg。 3、施工便道区 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34hm2。草籽撒播面积0.34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20.4kg。 1.6.2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1、本项目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量汇总如下。 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1800m3,绿化覆土1800m3,土地整治0.52hm2; 植物措施包括撒播草籽面积为1.24hm2; 临时措施主要为密目网临时覆盖550m2,临时拦挡总长度180m,需编织袋土填筑144m3,编织袋土拆除144m3。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按分区计列如下: 2、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 (1)杆塔施工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量1800m3(2022年8月~9月实施),绿化覆土量1800m3(2022年12月实施)。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72hm2(2022年12月实施)。 (2)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18hm2(2022年12月实施)。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18hm2(2022年12月实施)。 (3)施工便道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34hm2(2022年12月实施)。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34hm2(2022年12月实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1.5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为6.2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0.65万元,工程措施投资为3.9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0.6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2.25万元,独立费用为12.1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304.68元。 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即2023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23%,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98.81%,表土保护率达到97.30%,林草植被恢复率将达到99.20%,林草覆盖率达到31.79%,均达到了目标值。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 1.8结论 主体工程的占地、主体工程设计、土石方平衡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的规定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约束性规定,本线路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线路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可行。 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可以控制或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将能达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建议如下: (1)建议施工单位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组织工作,重视施工中的水土保持临时措施,预防施工中的水土流失。 (2)本项目不属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故不强制要求监测,建议以巡查为主,必要的时候开展监测。项目投入使用前,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项目名称: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理位置: (略) 宜州区庆远镇境内,输出线路起点坐标为E108°36′58.58944″,N24°42′02.62763″,终点坐标为E108°43′51.28542″,N24°27′53.84648″。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导线型号采用2×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沿220kV祥贝升压站至220kV庆远变电站架设二根24芯OPGW光缆。 项目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集。 建设工期:工程于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竣工,建设工期5个月。 2.2.1方案编制情况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现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未能做到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因此本项目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2.2.2项目建设现状 1、项目用地现状 线路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全长33公里,线路工程原地貌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 (略) 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路线路径局部调整的初步环保意见,本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同 (略) 宜州区林业局关于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路径的意见,本线路涉及使用商品林地及公益林地。 2、项目建设区现状 根据现场勘查,线路工程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施工已结束,铁塔架设及塔基已建设完成。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现状已进行绿化覆土。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期间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2.2.3与周边的依托关系 工程线 (略) 宜州区庆远镇境内,宜州电网现有最高电压等级为500kV,主要通过河池~永丰、河池~庆远、永丰~乐滩共3回220kV线路与河池主网相连,通过兴平~吉新、兴平~拉浪、洛东电厂~广磷共3回110kV线路分别与金城江电网、柳城电网相连,通过拉浪电厂~加旁、吉新~大才、祥贝~四把共3回35kV线路分别与金城江电网、环江电网、罗城电网相连。 截止2020年底,宜州有500kV变电站1座(河池站),主变2台,容量1500MVA;220kV变电站2座(永丰站、庆远站),主变3台,容量390MVA,220kV线路8回;110kV公用变电站8座,分别为北山站、吉新站、寻田站、怀远站、宜山站、叶茂站、长岭站、锦程站,总容量554.5MVA;110kV用户站2座,分别为叶茂牵、洛东牵,总容量80MVA;35kV变电站14座,总容量150MVA;110kV线路19回,总长度337km,35kV线路24回,总长度342.45km。 线路工程起于220kV祥贝升压站,终至220kV庆远变电站。220kV庆远站为已建变电站, (略) 宜州区庆远镇洛寿水库附近。220kV祥贝升压站~庆远220kV线路接入系统,祥贝光伏、安马光伏最大送出潮流250MVA,送出导线经济输送截面为398mm2,预留一定的发展裕度,导线选取截面为2240mm2的导线,在环境温度为40℃时,极限输送容量为377MVA,可满足祥贝光伏和安马光伏的电力送出需要。 2.3.1项目工程特性表 线路工程建设内容为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等工程。项目主要工程特性表见表2.3-1。 表2.3-1工程特性表
2.3.2项目组成 1、项目线路路径 晶科电力宜州区祥贝乡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起自宜州区祥贝乡光伏场址旁新建的220kV祥贝升压站,采用架空方式向东南方向出线,经头落、拉才、纳毛和福禄村,经外达力东侧走线至中达力西侧后折向南,经团峒、白货至果怀附近线路折向东南方向,沿乡村道路二边走线,经秧峒、飞高村、新峒后跨越古龙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经小长沙、麻峒、凤能、新村、长蜡后跨越龙江、黔桂铁路,经马弄、朝上、洛寿后跨越汕昆高速公路和G323国道后接入已建220千伏庆远变电站。线路全长约33km。线路曲折系数为1.14,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项目线路拐点坐标见下表: 表2.3-2项目线路塔基拐点坐标一览表
2、项目分区情况 结合前文分析,线路工程分成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引场区以及施工便道区。 ①杆塔施工区 本工程全线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共新建铁塔90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44基,单回路直线塔46基。项目杆塔施工区域总占地面积0.78m2,结合项目主体设计资料,每个塔基永久占地面积5.56m2,全线杆塔塔基永久占地总面积0.05hm2,临时占地0.73m2,临时占地区域用途主要为建设材料的临时堆放、表土临时堆土以及施工占用等。 ②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线路工程共设置5处堆料场,以满足施工过程中的堆料用地,堆料场拟设在220kV祥贝升压站及220kV庆远变电站附近的空旷地,每处占地约300m2,共占地0.15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导线采用张力牵引放线,为防止导线磨损,每回线路都要设置张力场和牵引场(即牵张场)。根据设计材料,项目架空线路两座杆塔之间距离较短,线路等级不需设置专门的牵张场,直接利用线路之间的空闲地进行牵引机架设。本工程沿线预计设置6处牵张场,操作地点考虑地形、设备、人员的布置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场地,按每处50m2考虑,占地共0.03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 ③施工道路区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线路原地貌地形情况为平地占20%,山地占50%,高山大岭占30%。部分线路仅有机耕路或山间小路可利用,交通条件较差。根据主体工程资料,全线需拓修人力抬道6km,宽0.5m,施工道路区占地面积0.34hm2。 根据不同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基础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如掏挖基础)以保护环境,软土地区优先采用柔性板式基础,地质条件较差的塔位(如地下水丰富、流砂)采用台阶基础,地形复杂、地质条件恶劣的塔位采用桩基础。 项目总用地面积1.30hm2,其中杆塔施工区占地面积为0.78hm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占地面积为0.34hm2。项目占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其中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0.0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25hm2,具体详见表2.4-1。 表2.4-1项目实际用地占地类型及面积统计表(hm2)
2.5.1表土平衡 由于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施工过程中主要是进行占压,无开挖土石方量,不进行表土剥离。线路工程施工区仅对杆塔施工区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面积0.78hm2,剥离厚度为10~30cm,表土剥离总量1800m3,剥离的表土堆放于各施工区域一侧空地,基础完工后回覆表土并撒播草籽绿化,覆土量1800m3。 表土剥离及绿化覆土平衡表见表2.5-1,表土量流向框图见图2.5-1。 表2.5-1表土平衡分析表
图2.5-1表土流向框图单位:万m3 2.5.2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土石挖方总量为3529.85m3,填方总量为3529.85m3,无借方弃方。项目土石方平衡情况详见表2.5-2,土石方量流向框图见图2.5-2。 表2.5-2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表单位:m3
图2.5-2土石方流向框图单位:m3 线路工程无需拆迁,对受本线路影响、非拆不可的民房,应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政策,了解拆迁户意见,并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按“拆一还一”的原则,由当地县级政府统一规划安排住宅用地,建设单位按征地赔偿标准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偿。对拆迁户应采取就近安置原则,尽量不改变其生活方式及社会关系,同时做好房屋拆迁后整理、恢复工作。 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于已2022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5个月。项目施工进度见表2.7-1。 表2.7-1项目施工进度表单位: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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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规定的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约束性规定,将本项目的对比情况列表分析,详见表3.1-1、表3.1-2。 表3.1-1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预防规定评价表
表3.1-2对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约束性规定分析表
经调查,本工程建设沿线地址稳定,不属于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也不属于生态脆弱区、国家规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区域范围内。项目主要限制因素为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及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本项目选址占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线路工程的选址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主体工程约束性规定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本项目主体设计已优化建设方案,减少土地扰动,对土石方进行了合理的调配,已提高林草覆盖率等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本工程施工线路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较为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项目组成包括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施工便道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布置在地势较平坦地段,施工过程主要压占地表,造成水土流失量较小。拓修人抬道规模较小,大部分是简单修整,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较小。项目竖向设计根据周边场地及项目建设需要进行设计,通过采取不同的基础开挖形式,减少了项目挖填方量,土方均能在场地内平衡,没有进行大挖大填,本工程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扰动及水土流失。 3.2.2项目占地分析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1.30hm2,其中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为0.05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25hm2,占地类型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和旱地,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工程用 (略) 宜州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用地面积符合行业用地指标规定,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符合水土保持占地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线路工程永久占地主要是杆塔基座占地范围,因线路走线需要不可避免占用林地、草地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和原始地貌。杆塔建设期间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活动对原地貌造成剧烈的扰动,且永久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完全被破坏,极容易引起较大的水土流失,也是线路工程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由于每个杆塔建设工期很短,杆塔建好后,基面平整,建筑物占压和地表硬化处基本不再产生水土流失,同时结合采用植被护面,可使永久占地的水土流失不同程度地减少或消除。 送电线路临时占地主要包括部分杆塔施工用地、堆料场及牵张场、人抬道施工用地等。杆塔施工临时用地一般选择塔基或工程附近相对平坦开阔的场地,只需进行简单的场地平整,主要用于材料堆放以及临时堆土的堆放,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对原地貌的扰动。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布置在地势较平坦地段,施工过程主要压占地表,对原地貌的扰动较小。拓修人抬道大部分是简单修整,施工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较小。 临时用地施工期间因地表附着物(如林草等)被损坏而裸露,从而加剧水土流失。但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用地种草恢复植被,可使临时占地的水土流失不同程度地减少或消除。 工程总占地符合行业规定的设计指标,同时已优化路径,不占用基本农田。本工程的临时占地由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施工便道区占地组成,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全部撒播草籽绿化,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 3.2.3土石方平衡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工程土石方主要来自杆塔施工工程的挖填等,本项目土石挖方总量为3529.85m3,填方总量为3529.85m3,无借方弃方。项目场地内土方可实现挖填平衡。本项目土石方均换算为自然方。 输电线路建设具有跨距长、点分散等特点,单个基础开挖量较少,施工区开挖的表土可用作后期植物措施覆土,多余挖方可平铺至塔基连梁内,施工结束后不产生永久弃渣。本项目主体设计充分结合项目区地形,合理设置塔基基础开挖形式,减少了土石方挖填量,从而减少水土流失,有利于水土保持。施工区域开挖的表土均临时堆放于施工区域一侧空地,后期用于场地绿化覆土,使表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利于水土保持。施工开挖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避免了长时间堆土裸露,土石方能够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有利于水土保持。 综上所述,本项目土石方已进行合理调配利用,提高土石方利用率,减少了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总体上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3.2.4取土场设置评价结论 本工程施工尽量移挖作填,不需设置专门的取土场。沙、石、砖等建筑材料从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 3.2.5弃渣场设置评价结论 本工程杆塔施工区剥离的表土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及绿化前覆土,杆塔基础施工产生的基坑余土,施工结束后堆放在塔基连梁内。因此,本工程无弃渣,无需设置弃渣场。 项目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主要租用周边民房进行生活,不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部分杆塔施工区采取大开挖基础,该区域剥离的表土均临时堆放在区域一侧,基础完工后直接回覆进行撒播草籽,因此项目不设置临时堆土场。 3.3.1施工条件 项目建设所用的商品混凝土、砖块、水泥、砂石料、钢材、木材等主要材料均从合法料场采购。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砂石料场开采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应由场主负责治理。 3.3.2施工内容与施工工艺 施工采用先建杆塔后架线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分三个阶段:一是施工准备;二是基础施工;三是铁塔组立及架线。 1、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是施工备料,施工道路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2、基础施工 开挖:以人工开挖为主,边坡防护以人工为主。为确保边坡的稳定和防护达到预期的效果,开挖方式应从上而下进行,边开挖边防护。 填筑:基础回填土必须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70%及以上。防沉层的高度不小于20cm,并按要求做好散水坡,切忌在塔基周围形成“水坑”。填筑以机械压实为主,一般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施工,即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 3、杆塔组立及架线施工 杆塔组立:采用内抱杆外拉线方式立塔,可以减少占地面积,加快施工进度。 架线:放紧线采用220kV线路常用方式,即人工或张力机放线,机械紧线。为保护林木植被,线路途经密林和疏林区均采用高塔跨越方式,不砍伐线路通道,仅需砍伐塔基附近的树木及放线通道,对施工时防碍施工和放线通道上的林木进行修枝。 组塔和架线完成后,对塔基基面进行防护。护面前先清除基层表面的泥土、杂物,并依基面排水坡度做成斜面,以利基面排水。对塔位表层采取撒播草籽,保护基面及边坡。 4、塔基基础施工 ①掏挖基础 铁塔掏挖基础是将基柱的钢筋骨架和混凝土直接浇入人工掏挖成型的土胎内,此类基础基坑开挖难度不大,少用模板,基本不用回填土;主柱与底板做成圆形,主柱配筋;基脚做成蒜头形,接刚性设计,不需配钢筋。该类基础充分利用原状土承载力高的优点,所以当荷载较小时混凝土用量、钢材用量均较少,土石方量相对其他型式基础为最少,施工工艺简单,在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等方面效果良好。缺点是当荷载较大时,基础主柱大,混凝土耗量比插入式基础多。本工程掏挖式基础主要用于山丘地形类土的直线塔。 ②台阶基础 该型基础是传统的基础型式,适用于各种地质情况,特别在地质条件较差,如有地下水、流砂等的塔位,其特点是大开挖,采用模板浇制,成型后再回填土,基础主柱配筋,底板保证刚性角,利用土体与混凝土重量抗拔,基础底板刚性抗压。具有结构简单,受力明确,施工时质量易保证的优点;但其混凝土及钢材耗用量大,造价较高。本工程中,对于基坑难以掏挖成型或有地下水的塔位,可采用台阶基础。 ③桩基础 当转角塔基础作用力大、地形坡度较大需要加大基础外露高度时,一般类型的基础难以满足设计要求,推荐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其承载能力强,属于原状土基础类型,基坑开挖范围小,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但基础施工需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直线塔或转角塔均可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但当地基地下水位较浅时不宜采用。当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时,按通长护壁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④岩石嵌固基础 在全风化硬岩或强风化~中等风化软岩时,可采用岩石嵌固基础,条件允许时,岩石嵌固基础可采用旋挖钻施工。岩石嵌固基础为柱状结构,且埋在地层中,地层挤压固定岩石嵌固基础,岩石嵌固基础固定杆塔。 岩石嵌固基础基本在塔腿小基面上就地开挖,通过铁塔长短腿和调节主柱高度使塔脚平面保持水平,相比于大开挖基础减少了开挖量和运输量,其挖方弃渣量亦显著减小。在混凝土浇筑时,岩石嵌固基础不用模板和工次回填,同时混凝土可直接与坑壁结合,增加了与周围岩体的粘合力。因此,采用岩石嵌固基础在技术上安全可靠,在经济上降低造价,减少了弃渣排放。 现有技术通过增加岩石嵌固基础的长度,即增大埋深来提高承载力。埋深增大时,混凝土用量增加,施工难度增大且施工风险较高。 ⑤临时堆土防护 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杆塔施工场地内,施工期间临时堆土按1:1.5稳定边坡堆放,平均堆高约2.5m,为了防止临时堆土受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拟在堆土坡脚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及绿化前覆土。 根据设计方案,线路穿越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及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 杆塔及塔基建设用地避开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用地。同时组塔及架线采用内抱杆外拉线方式立塔及高塔跨越方式进行施工,对宜州区城区饮用水水源河电站水源地影响较小。 线路工程建设过程涉及广西古龙河—白龙洞风景名胜区用地的塔基基础建设采取掏挖式基础,充分利用原状土承载力高的优点,所以当荷载较小时混凝土用量、钢材用量均较少,土石方量相对其他型式基础为最少,占地较少,施工工艺简单,对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环境等方面效果良好。杆塔组立及架线施工过程主要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动物迁徙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结束。 3.4.1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原则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的界定原则: (1)应将主体工程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2)难以区分是否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界定;即假定没有这些工程,主体设计功能仍然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此类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3.4.2水土保持工程界定 结合以上原则,并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的附录D,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界定情况如下: 1、杆塔施工区 杆塔基础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充分利用原状土力学性能,减少土方开挖量,施工不用模板或少用模板,简化施工工艺。更为重要的是塔位原状土未受破坏,有利于塔基的稳定,并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1)表土剥离及覆种植土 线路工程施工区对杆塔施工区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面积0.72hm2,剥离厚度为10~30cm,表土剥离总量1800m3,剥离的表土堆放于各施工区域一侧空地,后期直接用于该区绿化覆土,覆土量1800m3。 表土剥离后临时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很好保护了地表资源,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附录D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依据,表土剥离和覆种植土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应纳入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2)临时覆盖 该区剥离的表土堆放过程采用密目网临时覆盖,避免降雨的径流冲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需铺密目网550m2。 (3)临时拦挡 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施工区域空闲处,采用1:1.5的坡率进行堆放。为防止土方四处洒落或受降雨径流冲刷影响周围环境,采用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拦挡,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设计高度为底宽1.0m,顶宽0.6m,高1.0m,每延米工程量为:编织袋土填筑/拆除0.80m3/m。表土利用完毕后,拆除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 临时拦挡总长度180m,需编织袋土填筑144m3,编织袋土拆除144m3。 2、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 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过程中未对原地面土层结构造成破坏,表土层依然处于最上端,只是因施工人员和机具的践踏和碾压,土壤变得密实,只需在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18hm2。 3、施工便道区 施工道路区未对原地面土层结构造成破坏,表土层依然处于最上端,只是因施工人员和机具的践踏和碾压,土壤变得密实,只需在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要求深翻表土25cm~30cm,整地0.34hm2。 3.4.3水土保持措施分析与评价、建议 根据以上主体已有措施分析,主体已设计的主要防护措施为表土剥离及覆种植土及撒播草籽绿化等措施。主体已有措施能有效防止项目区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4.4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主体工程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工程量及投资详见表3.4-1。 表3.4-1主体设计已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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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宜州区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宜州区不属于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侵蚀类型公布图,土壤侵蚀强度属微轻度,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km2.a)。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21)》数据,宜州区土壤侵蚀分级面积统计见表4.1-1。 表4.1-1宜州区土壤侵蚀分级面积统计表单位:km2
由表4.1-1可知,宜州区区域植被良好,水土流失以轻度为主。但由于近几年来,基础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频繁,原有植被因人为因素受到大面积的损坏,且工程开挖土及建筑垃圾随意堆弃,无序填塘、填沟,并时有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是项目区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4.1.2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现状 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已于2022年12月完工。项目水土流失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现场勘察,杆塔基础组立、架线施工以及塔基基础施工已建成。杆塔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施工结束后部分区域已进行覆土回填、整地、绿化等,现状裸露区域较少,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期间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土壤侵蚀模数在容许范围值内。 4.2.1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线路工程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杆塔施工区施工过程中,表土剥离及塔基桩基础开挖等对地表的扰动,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损坏了原地貌、土体结构和植被,丧失或降低了原来所具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在雨季加剧原地貌侵蚀,该过程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将扰动、破坏原地貌和植被,破坏土壤原有的固结状态,破坏原有的植被覆盖,使土质裸露疏松,如遇短历时强降雨,在雨滴击溅侵蚀以及地表径流冲刷作用下,势必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给周边环境带来其他危害,影响项目的景观效果。 施工结束后,若未及时种植植被或未采取护坡措施,在持续强降雨的情况下,场地内的填土方,结构松散,粘聚力差固结性较差,为构成水土流失提供了固体物质来源,有形成坡面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4.2.2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 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损毁植被的面积是水土流失预测内容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对以上各指标进行准确的统计和预测,是后期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和实施阶段规划防治措施的主要依据。线路工程总用地面积1.30hm2,其中杆塔施工区占地面积为0.78hm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区占地面积为0.34hm2。线路工程施工过程扰动地表面积为1.30hm2,损毁植被面积为1.30hm2。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植被类型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面积为1.30hm2,详见表4.2-1。 表4.2-1线路工程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一览表单位:hm2
4.2.3弃渣量的预测 本线路工程无弃渣。 4.3.1预测单元 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调查)范围为工程扰动范围,即整条线路工程建设区。根据项目产生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及施工特点,预测分区为:杆塔施工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及施工便道区3个分区。经统计分析,施工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30hm2,自然恢复期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25hm2。 项目水土流失面积预测(调查)表详见表4.3-1。 表4.3-1水土流失面积预测表单位:hm2
4.3.2预测时段 根据项目资料,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于已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本方案将预测工程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自然恢复期间的水土流失情况。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预测时段为施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各项工程的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时段确定(雨季为4~9月)。施工时段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全年计,未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本项目为已开工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已结束,预测时段为2023年01月至2024年12月(自然恢复期),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对已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 工程施工结束后,因施工引起水土流失的各项因素逐渐消失,地表扰动基本停止,水土流失将明显减小,但由于植物措施防护效果的相对滞后性,在运行初期项目区仍会有一定量的水土流失,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环境状况,各区施工结束后不采取任何措施达到扰动前土壤侵蚀模数所需时间为2.0年,自然恢复期按2.0年计算。 各预测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具体见表4.3-2。 表4.3-2各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表
4.3.3土壤侵蚀模数 4.3.3.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及旱地等。线路工程区域及周边地区土壤侵蚀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形态以面蚀为主,其次是沟蚀。根据项目区年降雨量,结合工程区土壤、地形等自然环境,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项目区各地类原地貌土壤侵蚀情况见表4.3-3。 表4.3-3项目区扰动土地各地类土壤侵蚀情况表
根据各个项目区内各个地类土壤侵蚀模数以及各个预测单元地表面积,按照加权平均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MS为平均侵蚀模数,Fi为第i个工程面积,Mi为第i个地类的侵蚀模数。 经计算,确定本项目各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608.46t(km2?a)。项目各分区原地貌平均土壤侵蚀情况表见表4.3-4所示: 表4.3-4项目原地貌占地范围内各区域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表侵蚀模数:t(km2?a)
4.3.3.2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项目区扰动后地表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确定,土壤流失主要影响因子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以下简称《导则》)确定。 1、计算单元划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第4.1章节中计算单元原则划分建设期土壤流失计算单元,见表4.3-5。 表4.3-5计算单元划分表
2、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 地表扰动行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yd=RKydLySyBETA Kyd=NK式中: Myd: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Kyd: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N: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本方案取2.13; 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1)降雨侵蚀力因子 多年平均降雨侵蚀力因子通过查阅《导则》附录C.1选用,项目区位于宜州区,查表得R值8354.1。 (2)土壤可蚀性因子 项目周边实际不存在标准小区,也无法测量土壤粒径组成,故本方案土壤可蚀性因子参考《导则》附录C.1选用,取宜州区K值0.0027。 项目为地表翻扰动行一般扰动地表,因此土壤可蚀性因子取Kyd。根据公式计算,Kyd取0.0058。 (3)坡长因子 坡长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Ly=(λ/20)m λ=λxcosθ 式中: λ:计算单元水平投影坡长度,m,对一般扰动地表,水平投影坡长≤100m时按实际值计算,水平投影坡长>100m时按100m计算; θ:计算单元坡度,取值范围为:0~90°; m:坡长指数,其中,θ≤1°时,m取值0.2;1°<θ<3°时,m取0.3;3°<θ<5°时,m取0.4,θ>5°时,m取0.5; λx:计算单元斜坡长度,m。 (4)坡度因子 坡度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Sy=-1.5+17/〔1+e(2.3-6.1sinθ)〕 e:自然对数的底,取2.72; θ:计算单元坡度,取值范围为:0~90°。θ≤35°时按实际值计算;θ>35°时按35°计算;θ为0°时Sy取0。 (5)植被覆盖因子、工程措施因子、耕作措施因子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的植被覆盖因子B、工程措施因子E、耕作措施因子T参考《导则》取值。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计算参数取值见表4.3-6,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确定见表4.3-7。 表4.3-6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计算参数取值表
备注:自然恢复期B值,根据项目实际的林草覆盖度及郁闭度,查表确定。 表4.3-7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各区土壤侵蚀模数确定
备注:1、自然恢复期B值,根据项目实际的林草覆盖的及郁闭度,查表确定。 3、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测算 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Mdw=XRGdwLdwSdwA 式中: M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X:工程堆积体形态因子,无量纲;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mm/(hm2·h); G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石质因子,t·hm2·h/(hm2·MJ·mm); L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坡长因子,无量纲; Skw: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坡度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1)工程堆积体形态因子 锥形堆积体形态因子取0.92,侵蚀面为倾斜平面的堆积体形态因子取1; (2)降雨侵蚀力因子 参照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降雨侵蚀力因子计算; (3)工程堆积体土石质因子 工程堆积体土石质因子Gkw按下列公式计算: Gkw=a1eb1δ 式中: δ:计算单元侵蚀面土体砾石含量,重量百分比,取小数(如0.1、0.2、…),本方案取0.1; a1、b1: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土石质因子系数,按《导则》规定取值。本方案取a1=0.023,b1=-2.297。 (4)坡度因子 坡度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Skw=(θ/25)d1 式中: d1: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坡度因子系数。按《导则》规定,本方案取值1.259。 θ:按堆土1:2坡率折算,坡度为27°。 (5)坡长因子 坡长因子按下列公式计算: Lkw=(λ/5)f1 式中: f1: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坡长因子系数。按《导则》规定取值,本方案取值0.596。 λ:计算单元水平投影坡长度,m。 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计算取值详见表4.3-6,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确定见表4.3-7。 表4.3-6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流失量计算参数取值表
表4.3-7上方无来水工程堆积体土壤侵蚀模数确定
4.3.4预测结果 4.3.4.1预测方法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本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W——土壤流失量,t; k——预测时段,k=1,2,即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 i——预测单位,i=1,2,3…,n-1,n; Fi——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2; Mik——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ik——预测时段(扰动时段),a。 4.3.4.2预测结果 工程造成水土流失量的预测见表4.3-10。 表4.3-10工程预测土壤流失成果表
经估算,本项目自2022年8月至12月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11.03t,新增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71t。 4.4.1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工程建设及运行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往往具有潜在性,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工程自身及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危及项目安全运行,主要危害分析如下: 1、影响塔基稳定 本工程输电线路建设跨距长、点分散,有些地段需要高开挖,不良地段和陡坡地带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了杆塔基础的稳定。 2、破坏当地水土资源、加剧水土流失 项目道路、主体工程等的建设导致场地区域地表裸露,对当地土地造成破坏和扰动,原有坡面植被造成破坏,同时施工裸露面积增加,扰动了原土层和岩层,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等土壤侵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有机质流失、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中的氮、磷和有机物及无机盐含量下降,同时土壤中动物、微生物及它们的衍生物数量已大大降低,土地的保水能力已减弱。 3、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诱发内涝 由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破坏了原地貌状态和自然侵蚀状态下的水文网络系统,植被也受到破坏,极易诱发水土流失。其开挖、回填、碾压等建设活动,对原有坡面植被造成破坏,同时施工裸露地面积增加,扰动了原土层和岩层,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等土壤侵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施工中建设区内的土方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防护治理,在降雨径流作用下,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等危害事件,泥沙直接汇入自然水体后,可能会造成增加周边区域河道淤积,加大治理成本。 4、影响项目自身运营 项目建设期间进行开挖,地表裸露,若不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遇到强降雨时,在降雨径流作用下,势必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消纳场内如果积水排放不畅,长时间浸泡土体及挡墙,可能造成边坡及挡墙失稳,届时将会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甚至破坏项目建筑物,造成经济损失。 5、影响工程本身安全 项目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填筑形成新的断面,将使原地貌形态发生改变,继而破坏土体稳定,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治理,极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对项目施工和运营将造成直接危害。开挖、填筑形成的裸露边坡,如不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遇大雨极易不稳定,进而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风险,影响周边群众及工程本身人员的人身安全。 6、影响周边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中若不加强管理,项目开挖及填筑的裸露面、临时堆土等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降雨径流的直接冲刷造成水土流失,裸露的地表遇大风时尘土飞扬,造成的危害形式包括尘土飞扬降低空气质量,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不利。 7、影响下游区域农田、道路及居民点 施工期间如果不做好拦挡及排水设施,堆土在重力及雨水作用下易坍塌、滑坡,危害下游区域农田、道路及居民点的安全。 因此,必须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扩大,将本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4.2已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1)破坏当地水土资源、加剧水土流失 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完工,项目的建设已对当地凤山县土地造成破坏和扰动,已对原有植被造成破坏,同时施工裸露面积增加,已扰动了原土层,为溅蚀、面蚀、细沟侵蚀等土壤侵蚀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项目建设已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有机质流失、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中的氮、磷和有机物及无机盐含量下降,同时土壤中动物、微生物及它们的衍生物数量已大大降低,土地的保水能力已减弱。 项目区现状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轻度,危害范围为项目已扰动范围1.30hm2。通过调查与预测计算,本项目2022年8月~2022年12月施工建设可能已造成水土流失量为11.03t,新增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71t。 (2)影响周边环境 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工,工程区由绿化植被所覆盖,水土流失量在容许值范围内。 4.5.1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面积1.30hm2,无弃方。项目在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3.26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6.05t。 通过预测,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具有以下特点:工程施工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主要发生在杆塔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因此杆塔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 4.5.2指导意见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综合分析得知本工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自然恢复期。从产生区域来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杆塔施工区和施工道路区。因此,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时段为自然恢复期;防治重点区域和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区域为杆塔施工区和施工道路区。 若不采取必要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工程将可能影响塔基稳定、破坏局部水土资源、耕地和道路,影响农业生产和植被恢复。因此,必须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扩大,将水土流失量降到最低限度。 |
5.1.1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建设区是指开发建设单位的永久征地范围、临时租地范围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1.30hm2,其中杆塔施工区占地面积为0.78hm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占地面积为0.18hm2,施工便道区占地面积为0.34hm2,因此防治责任范围为1.30hm2。防治责任者为建 (略) (略) 。 5.1.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本方案将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即杆塔施工区、临时堆土区、堆料场及牵张场区以及施工便道区,各分区面积及防治重点见表5.1-1。 表5.1-1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单位:hm2
5.2.1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不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特点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各区的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措施配置中,遵照重点治理与面上防治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工程措施为先导控制大面积、高强度水土流失,为植物措施的实施创造条件;同时以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配套,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护体系,提高水土保持效果、改善生态环境。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主要是将具体措施细化到各项目功能区上。对于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主要是在主体工程采取的边坡防护等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施工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同时对各区进行植物绿化措施,使整个工程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根据现场勘察,杆塔基础组立、架线施工以及塔基基础施工已建成。杆塔区、堆料场及牵张场施工区和施工便道区施工结束后部分区域已进行覆土回填、整地、绿化等,现状裸露区域较少,施工期避开雨季,施工期间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较小,土壤侵蚀模数在容许范围值内。 本工程各分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 1、杆塔施工区 施工前对该区可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该区域一侧空地,堆土前在四周设置临时拦挡,堆放过程采用密目网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在空闲区域进行覆土后撒播草籽绿化。。 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施工结束后整地,并撒播草籽绿化。 3、施工便道区 施工结束进行整治后撒播草籽绿化。 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详见表5.2-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详见图5.2-1。 表5.2-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表
图5.2-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5.2.2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1、杆塔施工区 主体已对本区设计表土剥离,本项目已于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塔基及杆塔已建设完毕,现状已覆种植土,土壤侵蚀模数在容许范围值内。 (1)植物措施 根据现场查勘,杆塔施工区部分地表裸露,本方案对裸露区域增设撒播草籽措施。该区域撒播草籽面积为0.72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43.2kg。撒播草籽不仅增加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率,同时植物根系的固持、截留作用,可减少雨水对地表径流的冲刷,起到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作用。 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翻土撒播草种绿化,拟撒播狗牙根草草籽,撒播面积0.18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10.8kg,场地土质满足草种生长的需要,不需另外覆土。 3、施工便道区 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翻土撒播草种绿化,拟撒播狗牙根草草籽,撒播面积0.34hm2,按60kg/hm2密度撒播,需狗牙根草籽20.4kg,场地土质满足草种生长的需要,不需另外覆土。 5.2.3新增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1)杆塔施工区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0.72hm2。 (2)堆料场及牵张场区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0.18hm2。 (3)施工便道区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面积为0.34hm2 表5.3-1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5.3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计划 (1)实施原则 ①严格遵循“三同时”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及时进行防治。 ②坚持“边施工、边防护”原则,结合主体工程及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③工程弃土坚持“先拦后弃”原则。 ④植物措施在具备条件后尽快实施。 (2)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于2022年8月开始施工,已于2020年12月完工,施工工期5个月。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的原则,参照项目施工进度,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与相应的工程进度衔接,同时保证重点。 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详见表5.4-1。 表5.4-1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表单位:年、月
注: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水保工程施工进度 |
6.1.1编制原则 (1)遵循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政策法规; (2)编制阶段与主体工程一致,按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主体工程定额中没有的工程项目,取费标准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07]38号)计算; (3)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作为总体工程投资估算组成部分,计入总投资估算中; (4)主体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投资列入主体工程项目投资中,本方案单独记列; (5)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包括主体工程中已包括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和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其中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由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组成。 6.1.2编制方法 1、费用项目划分及计算方法:t (1)工程措施费=工程量×工程单价 (2)植物措施费=工程量×工程单价 (3)临时工程费=工程量×工程单价+按工程及植物措施费之和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4)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监理费+水保方案编制费+科研勘测设计费; (5)基本预备费 (6)水土保持补偿费 2、基础单价 人工估算单价:采用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广西水利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桂水基〔2016〕1号)中的人工预算单价,进入直接费的人工预算单价仍按桂水基〔2007〕38号规定的3.46元/工时执行,超过3.46元/工时部分(即4.00元/工时)的人工预算单价在工程单价计算表的价差项内计列。 材料估算价格:主要材料价格主要参照主体工程材料单价, (略) (略) 场预算价格, (略) 场调查价计。 机械台班费: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 工程单价参照主体,不足部分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桂水基〔2007〕38号)、《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系列定额》编制,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①直接费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②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按直接费乘以其它直接费率计算。 ③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按直接费乘以现场经费费率计算。 (2)间接费 间接费=管理费+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 管理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 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人工费×费率(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费率:32.8%) (3)企业利润 按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乘以企业利润率计算。 (4)税金 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之和乘以综合税率计算。 各费率取值见表6.1-1。 表6.1-1主要定额费率表
6.1.3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2%计算;与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费合并使用; 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确定为3万元。 3)工程科研勘测设计费 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2.50万元。 ②勘测设计费 (略) 场收费情况计算勘察设计费,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项目勘测设计费为1.50万元。 本项目科研勘察设计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勘测设计费=4.0万元。 4)水土保持验收费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费确定为5.0万元。 6.1.4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6%计算。 6.1.5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及《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征占用土地面积1.10元/m2计算。 本项 (略) 宜州区,总占地面积1.30hm2,具体为13004.25m2,共计补偿费为14304.68元,见表6.1-2。 表6.1-2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列表
6.1.6估算结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1.58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为6.22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0.65万元,工程措施投资为3.9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为0.6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为2.25万元,独立费用为12.1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3万元(14304.68元)。 各投资具体费用见表6.1-3~表6.1-10。 表6.1-3水土保持投资总估算表单位:万元
表6.1-4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表
表6.1-5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估算表
表6.1-6独立费用估算表
表6.1-7水土保持工程单价汇总表
表6.1-8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附表6.1-9t机械台式汇总表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即2023年),将有效的控制建设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0hm2,林草植被建设面积1.25hm2,可减少水土流失量为45.43t。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23%,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表土保护率达到97.30%,林草植被恢复率将达到99.20%,林草覆盖率达到31.79%。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6.2.1防治效益分析 6.2.1.1水土流失治理度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线路工程区内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治理,大部分区域土壤流失量达到容许流失量或以下。 计算公式:线路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 各防治分区及综合水土流失治理度计算过程详见表6.2-1。 表6.2-1水土流失治理度计算表
6.2.1.2土壤流失控制比 计算公式: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 本项目土壤侵蚀模数控制在容许值范围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全发挥效益后,项目区的平均土壤侵蚀强度将减至500t/km2·a(扣除硬化部分),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容许值为500t/km2·a,即得: 土壤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强度=500/500=1.0。 6.2.1.3渣土防护率 渣土防护率=[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100%。 本项目土方平均按折合1.35t/m3进行计算,则项目建设期间堆土总量3529.85m3(4765.23t),本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后,经预测可能流失量1.07t,拦渣量为4764.16t,通过计算渣土防护率达99.98%。 6.2.1.4表土保护率 表土保护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闱内保护的表土数量占可剥离表土总量的百分比。本项目表土剥离总量1800m3,项目施工区域可剥离的表土为1850m3,根据公式得表土保护率为97.30%。 6.2.1.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00% 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总面积)×100% 其中,林草植被面积为已采取植被措施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为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适宜恢复林草植被的面积(不含耕地或复耕面积)。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使项目可绿化区域的植被得到恢复,各防治分区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的计算详见表6.2-2。 表6.2-2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计算表
6.2.2.6水土流失防治效益综合评价t 方案实施后能有效控制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目标值。各个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计算见表6.2-3。 表6.2-3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实现情况表
通过计算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3.26t,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为15.23t,详见表6.2-4。 表6.2-4工程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减少水土流失量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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