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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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项目

1.“临泉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离休干部医药”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待遇支出保障工作;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资金平稳安全运行;做好离休干部政 (略) 费用报销比例真实性;完善离休干部个人账户划拨体系。

(2)立项依据。临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3)实施主体。临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待遇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

2.“城乡医疗大病救助资金、代缴城乡医保”项目。

(1)项目概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不设救助病种;对城乡低收入群众和因病致贫 (略)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病种,且自付金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享受救助。

(2)立项依据。卫计委〔2016〕214号文件关于印发《临泉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城乡医疗大病救助资金、代缴城乡医保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6853.55万元

1.“临泉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离休干部医药”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待遇支出保障工作;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资金平稳安全运行;做好离休干部政 (略) 费用报销比例真实性;完善离休干部个人账户划拨体系。

(2)立项依据。临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期

(3)实施主体。临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全县离休干部医药费待遇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200万元。

2.“城乡医疗大病救助资金、代缴城乡医保”项目。

(1)项目概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不设救助病种;对城乡低收入群众和因病致贫 (略)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病种,且自付金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享受救助。

(2)立项依据。卫计委〔2016〕214号文件关于印发《临泉县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临泉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城乡医疗大病救助资金、代缴城乡医保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资金685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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