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类别:
编号: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承诺书
建设单位(个人): 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法 定 代 表 人:殷臣辉
通 讯 地 址 :曲水县才纳乡津贝路
联 系 人:玉珍
电 话:*
报 送 时 间:2022年12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制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B区) |
区域评 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 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http://** |
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22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称: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2 | |
地址:曲水县才纳乡津贝路 电子信箱:*@*63.com | |
法人代表:殷臣辉联系电话:* | |
授权经办人姓名:玉珍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120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律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务。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定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 | 位置 | 项目建设地 (略) 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B区),才纳 (略) 西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57′07.83″,北纬29°26′31.16″。 | ||||||||||||
建设内容 |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98.20m2,总建筑面积1863.00m2(住宅一栋),主要包括产业服务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1041.80 | |||||||||||
土建投资(万元) | 859.8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29 | |||||||||||
临时:/ | ||||||||||||||
动工时间 | 2023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方 | ||||||||||
0.295 | 0.295 | / | /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高山河谷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22(轻度)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本项目涉及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选址存在制约性因素,方案通过提高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减少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本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57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4.3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21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0.29hm2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85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88 | 表土保护率(%) | 90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16 | |||||||||||
水土保持措施 | 建筑工程区:表土剥离0.05hm2,剥离量125m3,密目网苫盖0.02hm2,块石压边。 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0.05hm2,剥离量125m3,密目网苫盖0.05hm2,块石压边。 绿化工程区:表土回覆0.12hm2,回覆量250m3,绿化工程0.12hm2。 施工生产生活区:密目网苫盖0.01hm2,块石压边,临时排水沟50m,彩条旗限界0.10km。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0.47 | 植物措施 | 33.20(主体已列) | ||||||||||
临时措施 | 0.0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4927 | |||||||||||
监测措施 | -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01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主体一并监理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5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0.50 | |||||||||||||
总投资 | 38.51(主体已列33.20) |
建设单位: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曲水县
备注:
类别:
编号: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承诺书
建设单位(个人): 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法 定 代 表 人:殷臣辉
通 讯 地 址 :曲水县才纳乡津贝路
联 系 人:玉珍
电 话:*
报 送 时 间:2022年12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制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B区) |
区域评 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 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http://** |
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22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称: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2 | |
地址:曲水县才纳乡津贝路 电子信箱:*@*63.com | |
法人代表:殷臣辉联系电话:* | |
授权经办人姓名:玉珍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120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律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务。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定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 | 位置 | 项目建设地 (略) 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B区),才纳 (略) 西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57′07.83″,北纬29°26′31.16″。 | ||||||||||||
建设内容 | 曲水县才纳园区产业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98.20m2,总建筑面积1863.00m2(住宅一栋),主要包括产业服务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1041.80 | |||||||||||
土建投资(万元) | 859.8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29 | |||||||||||
临时:/ | ||||||||||||||
动工时间 | 2023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方 | ||||||||||
0.295 | 0.295 | / | /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高山河谷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22(轻度)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本项目涉及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选址存在制约性因素,方案通过提高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减少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本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57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4.3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21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0.29hm2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85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88 | 表土保护率(%) | 90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16 | |||||||||||
水土保持措施 | 建筑工程区:表土剥离0.05hm2,剥离量125m3,密目网苫盖0.02hm2,块石压边。 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0.05hm2,剥离量125m3,密目网苫盖0.05hm2,块石压边。 绿化工程区:表土回覆0.12hm2,回覆量250m3,绿化工程0.12hm2。 施工生产生活区:密目网苫盖0.01hm2,块石压边,临时排水沟50m,彩条旗限界0.10km。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0.47 | 植物措施 | 33.20(主体已列) | ||||||||||
临时措施 | 0.0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0.4927 | |||||||||||
监测措施 | -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01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主体一并监理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5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0.50 | |||||||||||||
总投资 | 38.51(主体已列33.20) |
建设单位: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曲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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