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类别:
编号: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承诺书
建设单位(个人): 曲水县水利局
法 定 代 表 人:成小龙
通 讯 地 址 :曲水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钰
电 话:*
报 送 时 间:2023年2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制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曲水县茶巴拉乡茶巴拉村、柏林村 |
区域评 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 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http://** |
起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称:曲水县水利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C | |
地址:曲水县人民政府 电子信箱:*@*63.com | |
法人代表:成小龙联系电话:* | |
授权经办人姓名:张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029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律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务。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定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 | 位置 | 工程建设地 (略) 曲水县茶巴拉乡茶巴拉村、柏林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31′37.94″,北纬29°15′30.67″,项目区平均海拔3645m。 | |||||||||||||
建设内容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930.76 | ||||||||||||
土建投资(万元) | 445.67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09 | ||||||||||||
临时:1.07 | |||||||||||||||
动工时间 | 2023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7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方 | |||||||||||
0.32 | 0.30 | / | 0.02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高山河谷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22(轻度)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本项目涉及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选址存在制约性因素,方案通过提高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减少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本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4.40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18.0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6.37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16hm2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85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88 | 表土保护率(%) | 90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16 | ||||||||||||
水土保持措施 | 供水工程区:表土剥离0.20hm2,剥离量500m3,表土回覆0.26hm2,回覆量520m3,土地整治0.26hm2,密目网苫盖0.50hm2,块石压边,播撒草籽0.26hm2。 附属设施工程区:表土剥离0.048hm2,剥离量120m3,表土回覆0.05hm2,回覆量100m3,土地整治0.05hm2,密目网苫盖0.10hm2,块石压边,播撒草籽0.05hm2。 施工生产生活区:密目网苫盖0.15hm2,块石压边,彩条旗限界0.40km。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3.18 | 植物措施 | 0.72 | |||||||||||
临时措施 | 2.76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免征 | ||||||||||||
监测措施 | -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13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主体一并监理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5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0.50 | ||||||||||||||
总投资 | 11.44 | ||||||||||||||
编制单位 | 西藏 (略) | 建设单位 | 曲水县水利局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B03A6J4C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73C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姚敬康/*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成小龙/* | ||||||||||||
地址 | (略) 纳金街道 | 地址 | 曲水县人民政府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姚敬康/*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钰/*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63.com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省级专家签署意见: | |||||||||||||||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曲水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曲水县
备注:
类别:
编号: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承诺书
建设单位(个人): 曲水县水利局
法 定 代 表 人:成小龙
通 讯 地 址 :曲水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钰
电 话:*
报 送 时 间:2023年2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制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曲水县茶巴拉乡茶巴拉村、柏林村 |
区域评 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 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http://** |
起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称:曲水县水利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3C | |
地址:曲水县人民政府 电子信箱:*@*63.com | |
法人代表:成小龙联系电话:* | |
授权经办人姓名:张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029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律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务。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定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三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一份。
曲水县茶巴拉乡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 | 位置 | 工程建设地 (略) 曲水县茶巴拉乡茶巴拉村、柏林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31′37.94″,北纬29°15′30.67″,项目区平均海拔3645m。 | |||||||||||||
建设内容 | |||||||||||||||
建设性质 | 新建,建设类 | 总投资(万元) | 930.76 | ||||||||||||
土建投资(万元) | 445.67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09 | ||||||||||||
临时:1.07 | |||||||||||||||
动工时间 | 2023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7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方 | |||||||||||
0.32 | 0.30 | / | 0.02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高山河谷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622(轻度)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本项目涉及西藏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选址存在制约性因素,方案通过提高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减少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本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4.40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18.0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6.37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16hm2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85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88 | 表土保护率(%) | 90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16 | ||||||||||||
水土保持措施 | 供水工程区:表土剥离0.20hm2,剥离量500m3,表土回覆0.26hm2,回覆量520m3,土地整治0.26hm2,密目网苫盖0.50hm2,块石压边,播撒草籽0.26hm2。 附属设施工程区:表土剥离0.048hm2,剥离量120m3,表土回覆0.05hm2,回覆量100m3,土地整治0.05hm2,密目网苫盖0.10hm2,块石压边,播撒草籽0.05hm2。 施工生产生活区:密目网苫盖0.15hm2,块石压边,彩条旗限界0.40km。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3.18 | 植物措施 | 0.72 | |||||||||||
临时措施 | 2.76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免征 | ||||||||||||
监测措施 | -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13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主体一并监理 |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 3.5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0.50 | ||||||||||||||
总投资 | 11.44 | ||||||||||||||
编制单位 | 西藏 (略) | 建设单位 | 曲水县水利局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B03A6J4C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73C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姚敬康/*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成小龙/* | ||||||||||||
地址 | (略) 纳金街道 | 地址 | 曲水县人民政府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姚敬康/*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钰/*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63.com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省级专家签署意见: | |||||||||||||||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曲水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曲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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