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330521/2023-00910
2023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330521/2023-00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万支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产品(医学美容领域全产品链)项目 | (略) 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是一家生产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产品的企业。企业现拟投资12500万元,租赁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的德清 (略) 新大楼2-4层共5221.9平米厂房,新增胶体研磨机、泡罩包装机、冻干机、液相色谱、快速水分测定仪、流变仪、万能力学拉伸机、红外分光光度计、西林瓶灌装线等仪器设备,形成年产200万支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产品的能力。 | 根据《 (略) 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酸性废气(盐酸、硫酸、硝酸废气等)、有机废气及原料粉尘,各试剂用量均较少,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也较少,车间内保持微负压,无组织废气通过新风系统排放,橱内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厂房排风井内的排风管道引至本项目所在的三层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约16m)。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有清洗废水、地面/操作台清洁废水、男女更衣室洗手台废水、洁净服清洗废水、白大褂清洗废水、纯化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注射水制备凝结水/浓缩水。其中清洗废水、地面/操作台清洁废水经厂内双效蒸发装置进行预处理,冷凝水回用于冲厕,废浓液(S2)按危废处置。其他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保持车间门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养护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检验废液、废浓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一次性耗材、废擦拭布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一般包装材料、废滤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过滤器、废树脂、废过滤网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万支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产品(医学美容领域全产品链)项目 | (略) 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是一家生产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产品的企业。企业现拟投资12500万元,租赁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137号科技创业园三区的德清 (略) 新大楼2-4层共5221.9平米厂房,新增胶体研磨机、泡罩包装机、冻干机、液相色谱、快速水分测定仪、流变仪、万能力学拉伸机、红外分光光度计、西林瓶灌装线等仪器设备,形成年产200万支组织修复与再生医学产品的能力。 | 根据《 (略) 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酸性废气(盐酸、硫酸、硝酸废气等)、有机废气及原料粉尘,各试剂用量均较少,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也较少,车间内保持微负压,无组织废气通过新风系统排放,橱内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厂房排风井内的排风管道引至本项目所在的三层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约16m)。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有清洗废水、地面/操作台清洁废水、男女更衣室洗手台废水、洁净服清洗废水、白大褂清洗废水、纯化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注射水制备凝结水/浓缩水。其中清洗废水、地面/操作台清洁废水经厂内双效蒸发装置进行预处理,冷凝水回用于冲厕,废浓液(S2)按危废处置。其他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通过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保持车间门封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养护等降噪措施减少声环境对周边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检验废液、废浓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一次性耗材、废擦拭布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一般包装材料、废滤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过滤器、废树脂、废过滤网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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