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美特钢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2万米桥梁护栏改建项目等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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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美特钢材有限公司年加工22万米桥梁护栏改建项目等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部对 (略) 年加工22万米桥梁护栏改建项目、山东 (略) 绿色低碳高性能钢制车轮产业化项目共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5-*

通讯地址: (略) 长江路1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邮编:*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附件

1

关于 (略) 年加工22万米桥梁护栏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聊高新行审投资环评〔2023〕8号

2023年2月22日

附件一

2

关于山东 (略) 绿色低碳高性能钢制车轮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聊高新行审投资环评〔2023〕9号

2023年2月22日

附件二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部对 (略) 年加工22万米桥梁护栏改建项目、山东 (略) 绿色低碳高性能钢制车轮产业化项目共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5-*

通讯地址: (略) 长江路1号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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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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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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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 (略) 年加工22万米桥梁护栏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聊高新行审投资环评〔2023〕8号

2023年2月22日

附件一

2

关于山东 (略) 绿色低碳高性能钢制车轮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聊高新行审投资环评〔2023〕9号

2023年2月22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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