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花苗木中心:
《花苗木中心关于申报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津苗木办〔202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2、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你中心要以大众服务为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确定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者,经营项目应按规定核定价格并明码标价。
3、在配套服务项目运营过程中,你中心应按照《 (略) 公园条例》、《 (略) 绿化条例》、《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园区内依法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花苗木中心:
《花苗木中心关于申报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请示》(津苗木办〔2022〕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梅江公园二期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2、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你中心要以大众服务为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确定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者,经营项目应按规定核定价格并明码标价。
3、在配套服务项目运营过程中,你中心应按照《 (略) 公园条例》、《 (略) 绿化条例》、《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园区内依法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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