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的公示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16日,我局拟对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 处理厂工程 | 位于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 | 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内蒙古 (略) | 拟建项目位于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中心坐标:东经106°52"22.47"、北纬40°56"47.74",总占地面积为3.8744hm2,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5万t/d,采用“曝气池(冷却塔)+压滤+清水池+排水泵站”处理工艺,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外排无机工业废水的处理。处理后尾水外排口位于总排干与三排干交汇口东200m干渠北侧,坐标为东经107°04′38.788″、北纬41°01′55.814″。项目新建主体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管线等,以及相关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320.59万元,环保投资8320.5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0%。 | 1.废气: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且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方式,厂区及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压滤车间采取定期喷药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⑴项目来水经“曝气池(冷却塔)+压滤+清水池+排水泵站”工艺处理后,最终尾水排入总排干沟。排水水质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其中总氮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TDS≤4500mg/L、硫酸盐≤2500mg/L、氯化物≤1300mg/L。⑵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管道最终进入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⑶污水排放口严格按照规范设置,按要求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装置。 3.固废:⑴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的泥饼和滤布冲洗水排至搅拌桶,经管道输送至“国城硫钛铁项目”钛白粉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压滤,产生的滤饼暂存于“国城硫钛铁项目”石膏库暂存,定期送至园区I类固废场处置,不得在厂区内长期随意堆放。滤饼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⑵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减少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5.地下水、土壤: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因废水泄露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⑵严格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执行,做好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2年12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16日,我局拟对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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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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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 处理厂工程 | 位于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 | 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内蒙古 (略) | 拟建项目位于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东侧,中心坐标:东经106°52"22.47"、北纬40°56"47.74",总占地面积为3.8744hm2,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5万t/d,采用“曝气池(冷却塔)+压滤+清水池+排水泵站”处理工艺,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外排无机工业废水的处理。处理后尾水外排口位于总排干与三排干交汇口东200m干渠北侧,坐标为东经107°04′38.788″、北纬41°01′55.814″。项目新建主体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管线等,以及相关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320.59万元,环保投资8320.5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0%。 | 1.废气: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且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方式,厂区及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压滤车间采取定期喷药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⑴项目来水经“曝气池(冷却塔)+压滤+清水池+排水泵站”工艺处理后,最终尾水排入总排干沟。排水水质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其中总氮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TDS≤4500mg/L、硫酸盐≤2500mg/L、氯化物≤1300mg/L。⑵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管道最终进入工业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⑶污水排放口严格按照规范设置,按要求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装置。 3.固废:⑴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的泥饼和滤布冲洗水排至搅拌桶,经管道输送至“国城硫钛铁项目”钛白粉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压滤,产生的滤饼暂存于“国城硫钛铁项目”石膏库暂存,定期送至园区I类固废场处置,不得在厂区内长期随意堆放。滤饼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⑵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减少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5.地下水、土壤: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因废水泄露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⑵严格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执行,做好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工作。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后旗分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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