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石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 (略) 云峰片区、朱宋片区及夏邱片区 | (略) 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 (略) 石材产业园分为云峰片区、朱宋片区及夏邱片区三个部分,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921.60hm2,其中:云峰片区规划用地位于柞村镇西北片区,用地范围东至白沙河西岸,北至临官路,西至掖夏路,南至荷马路,总用地面积约690.56hm2。朱宋片区规划用地位于云峰片区及夏邱片区中部,用地范围东至波雷石材厂,北至东埠后南侧道路,西至掖夏路东侧,南至北环路北侧,总用地面积约305.07hm2。夏邱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夏邱镇南部,用地范围东至三城路,北至北环路,西至夏宏路以东,南至红山头山脚,总用地面积约925.97hm2。产业园规划期限:2020-2035年。 | 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中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不符合上位规划的用地禁止开发。 2、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入区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敏感目标的保护,严格筛选入区项目,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入区项目加强管理,按照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布设,做到有序发展,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规 (略) 国土空间规划同步衔接,根据上位规划调整适时对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4、产业园区周边存在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应尽量规划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的企业。 5、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片区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 (略) 发展规划,严格入园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通过调整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方式,优化产业园企业布局,增加各功能组团的相容性,设置足够距离的绿化隔离带和卫生防护范围,防止区外企业对区内的影响。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入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区域污水管网防漏、防渗检查及维护,防范风险排污;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7、加强产业园环境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评价;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产业园内的环境质量监测,形成年度环境质量年报。 8、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消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规划面积内的污水管网必须与产业园的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确保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产业园中水回用、供热、供气等设施的建设,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开发利用中水,尽可能减少产业园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 9、重视产业园的生态保护工作,建设各功能区间的绿化隔离带,做到生态保护和发展同步实施;采取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合理选择植物物种,搞好产业园的绿化工作,保持生物多样性。 |
2 | (略) (略) 年产30万吨水洗砂加工项目 | (略) 金城镇马塘村南 | (略) (略) | 莱州启诚环保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 (略) 金城镇马塘村南 (略) 院内,拟投资80万元,淘汰原有年产20万吨水洗砂加工项目中的2台洗砂机,新购置洗砂机16台,压滤系统1套,每年可增加10万吨水洗砂产能,扩建后年产水洗砂30万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洗砂,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 大气环境影响: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地面硬化,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设施,进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遗撒、不带泥、不起扬尘;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厂区定期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水环境影响:洗砂废水和污泥压滤废水经四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所有生产废水禁止私自外排;各类水池、固废库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环境影响: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压滤后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3 | (略) 选矿设备设施升级项目 | (略) 土山镇浞李村西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地 (略) 土山镇浞李村西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金莱矿业现有工程主要包括110万t/a采矿、110万t/a选矿及尾矿库等,产品为铁精矿,目前现有工程均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拟对选矿相关工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不涉及采矿及尾矿库部分,升级改造内容包括洗矿及破碎系统、磨矿选别与精矿脱水系统、尾矿脱水系统、废石综合利用系统等,升级改造后选矿能力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 施工期环境影响: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严格按照《关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19]112号)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的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时采用低噪声、震动施工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音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恢复。 水环境影响: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地面硬化,采取雨污分流,事故水依托现有事故水池;选矿废水和尾矿回水收集至回水池中,经沉淀后回用到选矿生产工艺流程中,不外排;建设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各类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库等区域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大气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废气“应收尽收”要求,所有生产设施、原料及产品均置于密闭车间或仓库内,物料输送采用皮带输送方式;破碎、筛分、抛废、转运等工序产尘点位设置大面积集气罩,集气罩边缘须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各产尘点位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7米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破碎和筛分车间、废石仓库等建设喷淋设施;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方式,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平台,出厂运输车辆经冲洗后方可离厂,严禁车辆带泥浆上路;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严禁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区内采取及时清扫、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声环境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隔声、减振、设置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环境影响: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尾砂、除尘灰、废石、回水池污泥、废布袋、废皮带、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其中尾砂多数用于井下充填、剩余部分堆存于尾矿库,废石及废石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回水池污泥用于井下充填,含铁除尘灰返回选矿利用,废布袋、废皮带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略) 石材产业园规划环评报告书报批版全套2.17.pdf
鑫晖建材 30万吨水洗砂加工项目-最终版.pdf
(略) 选矿设备设施升级项目报批稿(1).pdf
公参说明-金莱矿业.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石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 (略) 云峰片区、朱宋片区及夏邱片区 | (略) 重点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 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 (略) 石材产业园分为云峰片区、朱宋片区及夏邱片区三个部分,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921.60hm2,其中:云峰片区规划用地位于柞村镇西北片区,用地范围东至白沙河西岸,北至临官路,西至掖夏路,南至荷马路,总用地面积约690.56hm2。朱宋片区规划用地位于云峰片区及夏邱片区中部,用地范围东至波雷石材厂,北至东埠后南侧道路,西至掖夏路东侧,南至北环路北侧,总用地面积约305.07hm2。夏邱片区规划用地位于夏邱镇南部,用地范围东至三城路,北至北环路,西至夏宏路以东,南至红山头山脚,总用地面积约925.97hm2。产业园规划期限:2020-2035年。 | 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中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不符合上位规划的用地禁止开发。 2、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入区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敏感目标的保护,严格筛选入区项目,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入区项目加强管理,按照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布设,做到有序发展,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规 (略) 国土空间规划同步衔接,根据上位规划调整适时对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4、产业园区周边存在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应尽量规划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的企业。 5、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片区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 (略) 发展规划,严格入园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通过调整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方式,优化产业园企业布局,增加各功能组团的相容性,设置足够距离的绿化隔离带和卫生防护范围,防止区外企业对区内的影响。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入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区域污水管网防漏、防渗检查及维护,防范风险排污;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7、加强产业园环境管理,及时进行跟踪评价;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产业园内的环境质量监测,形成年度环境质量年报。 8、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消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规划面积内的污水管网必须与产业园的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确保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产业园中水回用、供热、供气等设施的建设,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开发利用中水,尽可能减少产业园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 9、重视产业园的生态保护工作,建设各功能区间的绿化隔离带,做到生态保护和发展同步实施;采取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合理选择植物物种,搞好产业园的绿化工作,保持生物多样性。 |
2 | (略) (略) 年产30万吨水洗砂加工项目 | (略) 金城镇马塘村南 | (略) (略) | 莱州启诚环保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地 (略) 金城镇马塘村南 (略) 院内,拟投资80万元,淘汰原有年产20万吨水洗砂加工项目中的2台洗砂机,新购置洗砂机16台,压滤系统1套,每年可增加10万吨水洗砂产能,扩建后年产水洗砂30万吨。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洗砂,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水、噪声和固废。 | 大气环境影响: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地面硬化,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设施,进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遗撒、不带泥、不起扬尘;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厂区定期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水环境影响:洗砂废水和污泥压滤废水经四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所有生产废水禁止私自外排;各类水池、固废库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环境影响: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压滤后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3 | (略) 选矿设备设施升级项目 | (略) 土山镇浞李村西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地 (略) 土山镇浞李村西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金莱矿业现有工程主要包括110万t/a采矿、110万t/a选矿及尾矿库等,产品为铁精矿,目前现有工程均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拟对选矿相关工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不涉及采矿及尾矿库部分,升级改造内容包括洗矿及破碎系统、磨矿选别与精矿脱水系统、尾矿脱水系统、废石综合利用系统等,升级改造后选矿能力保持不变,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 施工期环境影响: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严格按照《关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19]112号)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的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时采用低噪声、震动施工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音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恢复。 水环境影响: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地面硬化,采取雨污分流,事故水依托现有事故水池;选矿废水和尾矿回水收集至回水池中,经沉淀后回用到选矿生产工艺流程中,不外排;建设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各类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库等区域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大气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废气“应收尽收”要求,所有生产设施、原料及产品均置于密闭车间或仓库内,物料输送采用皮带输送方式;破碎、筛分、抛废、转运等工序产尘点位设置大面积集气罩,集气罩边缘须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各产尘点位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7米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破碎和筛分车间、废石仓库等建设喷淋设施;运输车辆采取封闭运输方式,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平台,出厂运输车辆经冲洗后方可离厂,严禁车辆带泥浆上路;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严禁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区内采取及时清扫、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声环境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隔声、减振、设置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环境影响: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尾砂、除尘灰、废石、回水池污泥、废布袋、废皮带、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其中尾砂多数用于井下充填、剩余部分堆存于尾矿库,废石及废石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回水池污泥用于井下充填,含铁除尘灰返回选矿利用,废布袋、废皮带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略) 石材产业园规划环评报告书报批版全套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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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选矿设备设施升级项目报批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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