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苏尼特左旗分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决定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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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苏尼特左旗分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决定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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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乌拉100万千瓦风储项目

苏左环审表[2023]1号

2023年2月21日

你公司由内蒙古 (略) 编制的《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乌拉100万千瓦风储项目环境报告表》收悉。我局委托内蒙古 (略) 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墨菲评估〔2023〕3号)。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锡署环字[2021]41号),现将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符合性

项目装机容量1000MW,安装149台风力发电机组(148台 6.7MW+1台8.4MW),新建2座220kV升压站,其中1#升压站为有人值守站,本期建设2×250MVA+1×160MVA主变,2#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本期建设2×250MVA主变,同期配置150MW/300MWh储能系统(按项目装机规模15%考虑,充放电时间2小时),储能装置集中接入1#升压站35kV侧,配套建设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和检修道路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上网电量为*M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863h,平均容量系数0.327。本环评不涉及场外输出线路建设及电磁辐射评价。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为441万元,占总投资0.08%。

(一)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已取得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核准文件(文号:锡能源新字〔2022〕1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选址符合性分析

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文物古迹等受保护的敏感区域,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本项目区域不属于高密度鸟类活动区(繁殖地、越冬地、大量水禽聚集湿地),不在候鸟迁徙通道上。本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工程选址可行。

(三)“三线一单”符合性

项目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10月)中“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苏尼特左旗一般生态空间-防风固沙优先保护单元(ZH*)与苏尼特左旗采用地重点管控单元(ZH*);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治防控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该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的油烟废气,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油烟净化效率达60%以上,经处理后的烟气经收集后由屋顶达标排放。

由于场区内有部分检修道路为凝结碎石路面,较易起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为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在升压站内配套建设1m3/h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收集池,容积500m3,废水经处理后均不外排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计时合理布局升压站与风力发电机组。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风机、变压器等变配电设备的低频噪声容易引起人群和动物的烦恼,因此应做好风机、变压器等基础的隔振处理;合理布局升压站,并针对升压站室内变配电设备噪声,采取室内壁吸声处理措施,可降低低频噪声烦

恼度。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风电机组维修废油与废旧蓄电池、生活垃圾及事故废油。日常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机油,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HW08),(包括少量废油及污染油布),均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HW08),经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

运营期本项目使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每5年更换一次,由厂家直接进行更换。本风电场拟对废旧铅蓄电池由厂家统一收集后,直接交有相应资质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单位集中处理。项目主变压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进行变压器油更换,为防止事故情况发生,项目设置1座主变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一台主变事故状态下的100%的排油量,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通过排油通道排入主变事故油池。本项目两个升压站在主变附近均设置1座70m3的主变事故油池(按250MVA设计),容积足够容纳主变事故状态下的100%的排油量,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通过排油通道排入主变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贮存。为保证箱式变压器一旦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不流到站外而污染环境,同时又能回收变压器油,根据设计规程要求,在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3.0m3的事故油池(渗透系数≤10 -10 cm/s),足够盛放事故时的箱变变压器油。箱变事故油池采取铺设2mm厚且渗透系数≤10 -10 cm/s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防渗。

(五)生态恢复措施

在设备订货时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在风机叶片上涂有警示色,输电线 塔顶部安装有驱鸟器。为了实时掌握工程对评价区生物多样性及景观资源的影响,应设立生物多样性和景观生态监测样线,监测鸟类和植物的动态变化情况,重点监测糙隐子草+冷蒿群落,为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在本项目运营期进行生态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生态保护监测单位执行, (略) 环保工作人员负责。定期对本项目送电线路全线的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重点对风场范围内的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出资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每年申请专项生态监测资金,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生态监测计划按期实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要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初步设计报告并落实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要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三)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四、苏尼特左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建设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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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乌拉100万千瓦风储项目

苏左环审表[2023]1号

2023年2月21日

你公司由内蒙古 (略) 编制的《内蒙古能源集团东苏巴彦乌拉100万千瓦风储项目环境报告表》收悉。我局委托内蒙古 (略) 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墨菲评估〔2023〕3号)。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锡署环字[2021]41号),现将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符合性

项目装机容量1000MW,安装149台风力发电机组(148台 6.7MW+1台8.4MW),新建2座220kV升压站,其中1#升压站为有人值守站,本期建设2×250MVA+1×160MVA主变,2#升压站为无人值守站,本期建设2×250MVA主变,同期配置150MW/300MWh储能系统(按项目装机规模15%考虑,充放电时间2小时),储能装置集中接入1#升压站35kV侧,配套建设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和检修道路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上网电量为*M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863h,平均容量系数0.327。本环评不涉及场外输出线路建设及电磁辐射评价。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为441万元,占总投资0.08%。

(一)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已取得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核准文件(文号:锡能源新字〔2022〕1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选址符合性分析

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文物古迹等受保护的敏感区域,项目选址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本项目区域不属于高密度鸟类活动区(繁殖地、越冬地、大量水禽聚集湿地),不在候鸟迁徙通道上。本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工程选址可行。

(三)“三线一单”符合性

项目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10月)中“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苏尼特左旗一般生态空间-防风固沙优先保护单元(ZH*)与苏尼特左旗采用地重点管控单元(ZH*);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环境风险采取有效的防治防控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该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的油烟废气,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油烟净化效率达60%以上,经处理后的烟气经收集后由屋顶达标排放。

由于场区内有部分检修道路为凝结碎石路面,较易起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为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站区内行驶;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在升压站内配套建设1m3/h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收集池,容积500m3,废水经处理后均不外排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计时合理布局升压站与风力发电机组。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提高风机机组的加工工艺和安装精度,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等。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选用低噪声变压器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升压站周围植树种草进行绿化,通过绿化带衰减降低噪声。风机、变压器等变配电设备的低频噪声容易引起人群和动物的烦恼,因此应做好风机、变压器等基础的隔振处理;合理布局升压站,并针对升压站室内变配电设备噪声,采取室内壁吸声处理措施,可降低低频噪声烦

恼度。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固体废弃物,包括风电机组维修废油与废旧蓄电池、生活垃圾及事故废油。日常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机油,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HW08),(包括少量废油及污染油布),均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HW08),经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

运营期本项目使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每5年更换一次,由厂家直接进行更换。本风电场拟对废旧铅蓄电池由厂家统一收集后,直接交有相应资质的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单位集中处理。项目主变压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进行变压器油更换,为防止事故情况发生,项目设置1座主变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一台主变事故状态下的100%的排油量,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通过排油通道排入主变事故油池。本项目两个升压站在主变附近均设置1座70m3的主变事故油池(按250MVA设计),容积足够容纳主变事故状态下的100%的排油量,当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通过排油通道排入主变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贮存。为保证箱式变压器一旦发生事故时,变压器油不流到站外而污染环境,同时又能回收变压器油,根据设计规程要求,在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3.0m3的事故油池(渗透系数≤10 -10 cm/s),足够盛放事故时的箱变变压器油。箱变事故油池采取铺设2mm厚且渗透系数≤10 -10 cm/s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防渗。

(五)生态恢复措施

在设备订货时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加强日常维护,保证风机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在风机叶片上涂有警示色,输电线 塔顶部安装有驱鸟器。为了实时掌握工程对评价区生物多样性及景观资源的影响,应设立生物多样性和景观生态监测样线,监测鸟类和植物的动态变化情况,重点监测糙隐子草+冷蒿群落,为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在本项目运营期进行生态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生态保护监测单位执行, (略) 环保工作人员负责。定期对本项目送电线路全线的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重点对风场范围内的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出资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实施。要求建设单位每年申请专项生态监测资金,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生态监测计划按期实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要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初步设计报告并落实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要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三)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四、苏尼特左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建设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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