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长沙都正 (略) 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麓区绕西路和山杏路交会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

长沙都正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 (略)

项目概况

长沙都正 (略) 拟投资25000 (略) (略) 岳麓区绕西路和山杏路交会处西北角建设长沙都正 (略) 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进行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质检、研发以及进行纯化水、环境、成品、微生物细胞的检测,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的检测,项目总用地面积16131.92m2,总建筑面积28889.4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研发楼、1栋医检实验楼、1栋生物分析实验楼,并配套相应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器皿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进行油水分离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器皿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644-2005)表 2 预处理标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梅溪湖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同时要满足梅溪湖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及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气体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等,本项目VOCs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车间外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实验废液、分析实验室仪器、器皿清洗废水、试剂、样品的废弃包装材料、废标本、废弃危险化学品、废活性炭、废高效过滤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消毒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项目名称

长沙都正 (略) 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麓区绕西路和山杏路交会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

长沙都正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 (略)

项目概况

长沙都正 (略) 拟投资25000 (略) (略) 岳麓区绕西路和山杏路交会处西北角建设长沙都正 (略) 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进行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质检、研发以及进行纯化水、环境、成品、微生物细胞的检测,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的检测,项目总用地面积16131.92m2,总建筑面积28889.4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研发楼、1栋医检实验楼、1栋生物分析实验楼,并配套相应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器皿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进行油水分离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器皿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644-2005)表 2 预处理标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梅溪湖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同时要满足梅溪湖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及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气体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等,本项目VOCs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车间外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通过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实验废液、分析实验室仪器、器皿清洗废水、试剂、样品的废弃包装材料、废标本、废弃危险化学品、废活性炭、废高效过滤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经消毒贮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