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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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方案的批复

(略) 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方案的请示》(南更新请〔2023〕11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的相关要求,现结合《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方案评估报告》(项目编号:NP2023-024号)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略) 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意建设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拟建地点: (略) 青秀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新苑小区、 (略) 宿舍、广西 (略) 凌铁水厂宿舍小区、桃源路41- (略) 、桃源路41- (略) 公寓房、自治区供销社宿舍、伟基小区(蓝天小区)、天 (略) 、香港花园、香江花园、东方园小区、 (略) 沛鸿民族中学生活区共1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总户数2525户,楼栋数67栋,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74531平方米。

本次改造内容主要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室外改造面积74531平方米,包括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公共环境、公共设施提升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5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33万元,基本预备费292.74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与小区居民的对接,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确保项目建设内容顺利实施。

(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分楼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两部分进行改造,项目楼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做好工程范围的划分及建设时序的安排,避免施工时间过长,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

(三)加强小区现状调查,管网、管线等改造内容结合路面改造同步进行,避免重复开挖。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意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出批复10%以上的,须到我委重新批复改造方案。

附件: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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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方案的请示》(南更新请〔2023〕11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的相关要求,现结合《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改造方案评估报告》(项目编号:NP2023-024号)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略) 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意建设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拟建地点: (略) 青秀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新苑小区、 (略) 宿舍、广西 (略) 凌铁水厂宿舍小区、桃源路41- (略) 、桃源路41- (略) 公寓房、自治区供销社宿舍、伟基小区(蓝天小区)、天 (略) 、香港花园、香江花园、东方园小区、 (略) 沛鸿民族中学生活区共12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总户数2525户,楼栋数67栋,总建筑面积*.0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74531平方米。

本次改造内容主要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室外改造面积74531平方米,包括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公共环境、公共设施提升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52.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33万元,基本预备费292.74万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及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与小区居民的对接,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确保项目建设内容顺利实施。

(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分楼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两部分进行改造,项目楼栋主体、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做好工程范围的划分及建设时序的安排,避免施工时间过长,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

(三)加强小区现状调查,管网、管线等改造内容结合路面改造同步进行,避免重复开挖。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意见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出批复10%以上的,须到我委重新批复改造方案。

附件:20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青秀区第四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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