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拼经济促发展”商务政策解读(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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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拼经济促发展”商务政策解读(选登)

  今年以来, (略) 先后印发2批“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部署实施提振消费、扩大投资等64条政策措施,延续执行214项2022年政策。 (略) 聚焦投资、消费等及时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 (略) 谋划配套相关政策,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提质增效。

  2月9日, (略) 召开“拼经济促发展”商务政策宣讲发布会,聚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就各项商务政策进行了宣讲发布。为帮助各企业、部门更好地抓落实促发展, (略) 、市稳经济促发展的各项政策进行编辑汇总,在报纸上选取部分进行刊登,同时制作了《 (略) “拼经济促发展”商务政策汇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收集了国家、省、市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加深对政策的理解把握,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1、支持外贸新业态培育发展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内外 (略) 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海外仓新业态发展。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不超过50%的支持,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内外 (略) 场,且年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的, (略) 场运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不超过50%的支持,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且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公共海外仓, (略) 企业当年通过该海外仓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经外贸管理科 *)

  2、加大境外展会支持力度

  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左右,对年内主办 (略) 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80%补贴,助力企 (略) 场。(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经外贸管理科 *)

  3、支持引进外资项目

  实际引进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上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且累计使用外资5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 (略) 级奖励政策,省、市、县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3%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实际引进外资低于5000万美元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低于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1.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世界500强项目,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上年度排名为准) (略) 投资设立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社会化招商奖励,对引荐投资 (略) 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或自然人,引荐合同外资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且当年注册资本实际到账外资金额达到1/3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6‰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

  4、支持首店首发首秀

   (略) 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载体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 (略) 举办首发、首秀活动,加快集聚高端品牌资源, (略) 消费时尚度。(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商贸服务和流通管理科 *)

  5、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

  推动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线上线下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引导生产企业产销分离入限纳统,鼓励品牌经营店铺转设法人、商贸个转企等。2022-2023年,省外商贸企业在鲁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后,对其产生 (略) 级不再分成,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奖励,或采取参股等方式予以支持。 (略) 对达到一定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新增纳统商贸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奖励一定额度的定向消费券等,提高企业入库纳统积极性;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根据2022年四季度及2023 (略) 年度纳统企业零售额增量进行激励。(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商贸服务和流通管理科 *)

  6、鼓励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

  鼓励发展“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对一季度组织超过100家企业、举办3次以上电商促销活动且纳入监测统计带动网络零售明显的承办机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邀请知名主播带货潍坊产品且纳入监测统计单场次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

  7、 (略)

  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 (略) 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1400万元补助。其中,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400万元;经证监会发审委 (略) 委审核(审议)通过的,每家再补助600万元;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再补助400万元。(联系方式: (略) 地方金融监督 (略) 场科 *)

  8、支持进口设备免税

  为贯 (略) 简政放权部署,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决定,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由海关直接审核企业申请材料,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内资鼓励项目免税确认书, (略) 发展改革委办理。而外资项目,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文件通知,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项目 (略) 发改委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初审转报国家审核后出具免税确认书;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且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项目 (略) 发改委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审核后出具免税确认书;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项目单位 (略) 发改委提出申请, (略) 发改 (略) 发改委,省发改委审核后出具免税确认书。(联系方式: (略) 发改局服务业科 *)

  9、完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

  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中“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为“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M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1日起生效,动态调整和复评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日起生效。新的管理类别生效前,已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仍按原类别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的“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35号)中关于代办退税业务的规定。(联系方式: (略) 税务局税政一股 *)

  10、加快农食产品进出口通关

  加大出口农食产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检和预约查验,确保供港澳食品安全稳定供应。压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时长,实现企业申请、海关审核的全过程网上办理。指导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计划。对综合保税区内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实施“抽样后即放行”监管。(联系方式:潍坊海关驻寿光办事处 *)

  今年以来, (略) 先后印发2批“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部署实施提振消费、扩大投资等64条政策措施,延续执行214项2022年政策。 (略) 聚焦投资、消费等及时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 (略) 谋划配套相关政策,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略) 场主体发展活力提质增效。

  2月9日, (略) 召开“拼经济促发展”商务政策宣讲发布会,聚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就各项商务政策进行了宣讲发布。为帮助各企业、部门更好地抓落实促发展, (略) 、市稳经济促发展的各项政策进行编辑汇总,在报纸上选取部分进行刊登,同时制作了《 (略) “拼经济促发展”商务政策汇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收集了国家、省、市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加深对政策的理解把握,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1、支持外贸新业态培育发展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内外 (略) 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海外仓新业态发展。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不超过50%的支持,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内外 (略) 场,且年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的, (略) 场运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不超过50%的支持,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且年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公共海外仓, (略) 企业当年通过该海外仓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最高分别支持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经外贸管理科 *)

  2、加大境外展会支持力度

  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左右,对年内主办 (略) 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80%补贴,助力企 (略) 场。(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经外贸管理科 *)

  3、支持引进外资项目

  实际引进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上项目、超过3000万美元且累计使用外资5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 (略) 级奖励政策,省、市、县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3%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实际引进外资低于5000万美元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低于5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1.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世界500强项目,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杂志上年度排名为准) (略) 投资设立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社会化招商奖励,对引荐投资 (略) 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或自然人,引荐合同外资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且当年注册资本实际到账外资金额达到1/3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6‰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

  4、支持首店首发首秀

   (略) 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载体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 (略) 举办首发、首秀活动,加快集聚高端品牌资源, (略) 消费时尚度。(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商贸服务和流通管理科 *)

  5、扶持商贸流通业发展

  推动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线上线下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引导生产企业产销分离入限纳统,鼓励品牌经营店铺转设法人、商贸个转企等。2022-2023年,省外商贸企业在鲁分支机构转为入库纳统的法人企业后,对其产生 (略) 级不再分成,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奖励,或采取参股等方式予以支持。 (略) 对达到一定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新增纳统商贸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奖励一定额度的定向消费券等,提高企业入库纳统积极性;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根据2022年四季度及2023 (略) 年度纳统企业零售额增量进行激励。(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商贸服务和流通管理科 *)

  6、鼓励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

  鼓励发展“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对一季度组织超过100家企业、举办3次以上电商促销活动且纳入监测统计带动网络零售明显的承办机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邀请知名主播带货潍坊产品且纳入监测统计单场次直播带货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联系方式: (略) 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科 *)

  7、 (略)

  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 (略) 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1400万元补助。其中,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400万元;经证监会发审委 (略) 委审核(审议)通过的,每家再补助600万元;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再补助400万元。(联系方式: (略) 地方金融监督 (略) 场科 *)

  8、支持进口设备免税

  为贯 (略) 简政放权部署,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决定,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由海关直接审核企业申请材料,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内资鼓励项目免税确认书, (略) 发展改革委办理。而外资项目,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文件通知,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项目 (略) 发改委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初审转报国家审核后出具免税确认书;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上且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项目 (略) 发改委提出申请,省发改委审核后出具免税确认书;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项目单位 (略) 发改委提出申请, (略) 发改 (略) 发改委,省发改委审核后出具免税确认书。(联系方式: (略) 发改局服务业科 *)

  9、完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

  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中“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为“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M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1日起生效,动态调整和复评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日起生效。新的管理类别生效前,已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仍按原类别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的“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35号)中关于代办退税业务的规定。(联系方式: (略) 税务局税政一股 *)

  10、加快农食产品进出口通关

  加大出口农食产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检和预约查验,确保供港澳食品安全稳定供应。压减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时长,实现企业申请、海关审核的全过程网上办理。指导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计划。对综合保税区内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实施“抽样后即放行”监管。(联系方式:潍坊海关驻寿光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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