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作出的泸州市木文雨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广告标识标牌加工制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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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作出的泸州市木文雨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广告标识标牌加工制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 (略) 木 (略) 广告标识标牌加工制作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木 (略) 广告标识标牌加工制作项目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民兴路一段164号2栋1层

(略) 木 (略)

四川 (略)

项目租用 (略) 空置厂房,约995m2,设置切割雕刻区、打印上光区、喷涂区、办公区等,购置激光切割机、光纤切割机、雕刻机、UV平板打印机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年加工制作广告标识标牌1400块。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 (略) 化粪池统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而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项目组装、打印、覆膜上光、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90%)后经同一根排气筒汇同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效率51%)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无组织废气:光纤切割粉尘经重力沉降+加强车间通风;雕刻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粉尘收集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通过对各设备的合理布置和建筑结构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并经距离衰减进一步降低;设备在安装时,采用合适的减振垫,减轻由于设备自身震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余料、重力沉降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 (略) 回收;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沾油棉纱手套、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期交由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拟批准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 (略) 木 (略) 广告标识标牌加工制作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木 (略) 广告标识标牌加工制作项目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民兴路一段164号2栋1层

(略) 木 (略)

四川 (略)

项目租用 (略) 空置厂房,约995m2,设置切割雕刻区、打印上光区、喷涂区、办公区等,购置激光切割机、光纤切割机、雕刻机、UV平板打印机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年加工制作广告标识标牌1400块。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 (略) 化粪池统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而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项目组装、打印、覆膜上光、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90%)后经同一根排气筒汇同调漆、喷漆、自然晾干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效率51%)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无组织废气:光纤切割粉尘经重力沉降+加强车间通风;雕刻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粉尘收集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通过对各设备的合理布置和建筑结构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并经距离衰减进一步降低;设备在安装时,采用合适的减振垫,减轻由于设备自身震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生产运转时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处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余料、重力沉降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 (略) 回收;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沾油棉纱手套、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期交由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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