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规范小城镇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用地、建房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解读-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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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规范小城镇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用地、建房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解读-负责人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12月8日,张祥安书记在《中共宿松县委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宿松县千岭乡全体村民反映占村道建房问题”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的用地、建房,是两件重大事项,但越是重大越是没人研究、没人管理, (略) 、县两级高度重视,请市资规局、住建局和两办的研究室、改革办等抽调专门力量,学提升;出台村镇建设、农民建房审批等系列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现村镇建设治理能力提升;推进开发模式、管理机制等改革创新,推动全县乡村的景观风貌、建设水平、管理能力、机制建设等全面提升。

《方案》重点参考了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关 (略) “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乡村振兴局《关 (略) 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略) 规范小城镇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用地、建房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我县镇村建设管理相关任务和措施进行了整合,方案中的举措 (略) 里的要求,又契合本次专项行动的需要。

考虑我县下辖镇(乡)各地情况不同,《方案》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本土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差异性,尊重群众意愿,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最终实现全覆盖。同时,明确提出“镇当城建、村要自然”的原则,充分体现镇、村的差异性,贯彻了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目标任务,第四部分是重点实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方案》的主题是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也是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工作内容。

关于规划攻坚行动,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分类推进,要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乡村建设体系,把乡镇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中心村建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载体,把自然村建成具有浓郁乡村特色的基层单元,逐步引导自然村庄人口向中心村集聚。二是要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侧重于提出乡镇的定位、战略、国土空间格局、用途管制、居民点体系等规划内容,划定“三区三线”,制定管制要求和标准;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严格管控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该村庄内最新公布的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和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实现土地高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明年12月底之前要全部完成。三是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

关于建设攻坚行动,重点也是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创新开发模式,坚持参照城区建设标准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建设,明确乡镇政府驻地推行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除政策有特别规定,不再审批零星建房。二是开展提升行动,乡镇政府驻地要聚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镇政府驻地集聚功能;积极推进村庄建设,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道路畅通、公共环境提升等方面建设,使乡村更加宜居宜业。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既要强化财政投入,又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镇村建设。同时,支持各地通过探索宅基地改革等方式,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和综合利用机制,提高要素保障水平。

关于管理攻坚行动,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要求乡镇政府切实负起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职能机构联审联办机制,支持县级事权下放乡镇一级,支持乡镇探索优化整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机构设置,组建统一的执法队*。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夯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的制度基础,实现对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安全、验收、使用、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全流程监管。三是规范审批管理,各乡镇应依法申请规划许可与宅基地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各乡镇应探索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出台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四是提升监管水平,坚决杜绝乡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信息员、监督员作用,提升对违法违规建设活动的监管水平。五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乡村违法建设和脏乱差等问题,提升乡村形象。

《方案》还要求,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定期组织综合评价。同时,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1年12月8日,张祥安书记在《中共宿松县委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宿松县千岭乡全体村民反映占村道建房问题”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小城镇的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的用地、建房,是两件重大事项,但越是重大越是没人研究、没人管理, (略) 、县两级高度重视,请市资规局、住建局和两办的研究室、改革办等抽调专门力量,学提升;出台村镇建设、农民建房审批等系列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现村镇建设治理能力提升;推进开发模式、管理机制等改革创新,推动全县乡村的景观风貌、建设水平、管理能力、机制建设等全面提升。

《方案》重点参考了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关 (略) “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乡村振兴局《关 (略) 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略) 规范小城镇规划建设、集中开发和农民用地、建房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我县镇村建设管理相关任务和措施进行了整合,方案中的举措 (略) 里的要求,又契合本次专项行动的需要。

考虑我县下辖镇(乡)各地情况不同,《方案》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本土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差异性,尊重群众意愿,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最终实现全覆盖。同时,明确提出“镇当城建、村要自然”的原则,充分体现镇、村的差异性,贯彻了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是目标任务,第四部分是重点实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

《方案》的主题是规划、建设、管理三大攻坚行动,也是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工作内容。

关于规划攻坚行动,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分类推进,要构建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乡村建设体系,把乡镇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中心村建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载体,把自然村建成具有浓郁乡村特色的基层单元,逐步引导自然村庄人口向中心村集聚。二是要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侧重于提出乡镇的定位、战略、国土空间格局、用途管制、居民点体系等规划内容,划定“三区三线”,制定管制要求和标准;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严格管控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该村庄内最新公布的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和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实现土地高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原则上明年12月底之前要全部完成。三是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

关于建设攻坚行动,重点也是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创新开发模式,坚持参照城区建设标准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建设,明确乡镇政府驻地推行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除政策有特别规定,不再审批零星建房。二是开展提升行动,乡镇政府驻地要聚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镇政府驻地集聚功能;积极推进村庄建设,重点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改厕治污、道路畅通、公共环境提升等方面建设,使乡村更加宜居宜业。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既要强化财政投入,又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镇村建设。同时,支持各地通过探索宅基地改革等方式,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和综合利用机制,提高要素保障水平。

关于管理攻坚行动,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要求乡镇政府切实负起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职能机构联审联办机制,支持县级事权下放乡镇一级,支持乡镇探索优化整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机构设置,组建统一的执法队*。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夯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的制度基础,实现对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安全、验收、使用、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全流程监管。三是规范审批管理,各乡镇应依法申请规划许可与宅基地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各乡镇应探索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出台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四是提升监管水平,坚决杜绝乡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信息员、监督员作用,提升对违法违规建设活动的监管水平。五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乡村违法建设和脏乱差等问题,提升乡村形象。

《方案》还要求,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定期组织综合评价。同时,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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