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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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中共阳高县委

阳高县人民政府

贯彻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略) 整改办《关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改方案》,2023年1月30日,我县组成验收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号、4号、6号、13号、19号、20号、21号、22号、33号、35号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1、1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环保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常抓不懈,落地见效。

完成情况:阳高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树立“两山”理念,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进,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22年以来,阳高县委、县政府学生态文明思想5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2、4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进自备井关闭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完成情况:阳高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冀雪俊为组长的阳高县整治自备井行动工作领导组,制定了《阳高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整治自备井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公安局牵头,联合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了多次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5 人次,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15份,依法对17眼自备井进行了关闭。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3、6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我县的6个群众举报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已办结的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阳高群众举报问题6件,其中养殖废水1件,私挖乱采3件,饭店油烟2件。

阳高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为彻底解决富园村养殖粪污问题,安排30万元资金,于2021年8月在该村建设一个尿液沉淀池和“三防”堆粪场(防漏,防渗,防溢),实现闭环管理,统一承接来自该村散养户生猪的排粪排尿,集中发酵处理,还田利用。

为严厉打击遏制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我县相继出台了《阳高县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等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实现标本兼治。

(略) 监局按职责分工对建成区内餐饮单位特别是烧烤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再排查、再梳理,坚持做到无遗漏、全覆盖。5个小组共排查餐饮单位215家,对发现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做到应改尽改、全面整改。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4、13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多措并举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完成情况:虽然我县2021年1-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有所上升,但2021年1-12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4,较2020年同期下降7.5%, (略) 第六、全市第一;2022年1-12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4,较去年同期下降6.0%, (略) 第四、全市第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制定了《阳高县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阳政办发〔2022〕24号)。

一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程:争取上级环保资金181万元,帮助乡镇完成了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建设空气源热泵系统;制定《阳高县2022年“煤改电”改造实施方案》(阳清洁取暖办发〔2022〕9号),完成了“煤改电”改造任务2535户。

二加强散煤管控:县市监局联合公安、检察、城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禁煤区”内散煤销售行为,共清理县城禁煤区内9家散煤销售点;同时对全县31家散煤经营户开展全覆盖抽检, (略)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测,31批次全部为合格。

三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县城云林路实施道路工程增设了集中供热管网,沿街149户商户及居民实施了集中供热,现已投入使用。

四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对“散乱污” 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今年共取缔3家“散乱污”企业(一是位于阳高县龙泉镇颜家沟村西南的土法硅铁烧结点、二是位于龙泉镇燕家堡村北的锌铝冶炼点、三是位于龙泉镇胡窑村北的锌铝冶炼点)。

五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阳高县关于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环委办函〔2022〕2号)。通过积极组织“洗城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整治、施工场地整治、物料运输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整治等措施,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夏季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夏季专项整治的通知》(阳环委办函〔2022〕1号),于2022年5月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七严格落实臭氧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对电力及涉voc重点行业企业、加油站、餐饮服务业油烟、各类施工场地实施不同管控措施, (略) 进行清洗降温,减少臭氧污染的可能。

八严格监督工地扬尘:县住建局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的要求。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5、19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全面治理工业扬尘,工业企业物料堆放须入棚,临时堆放须严密苫盖。

完成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综合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制定了《阳高县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整治,对属地企业工业扬尘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6、20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全面治理工地扬尘,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

完成情况:我县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举一反三,县住建局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的要求。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7、21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加强运输扬尘管控,减少扬尘污染。

完成情况:针对矿山综合整治项目中个别渣土运输车辆存在苫盖不严及道路抛洒等扬尘污染问题,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苫盖不严、存在道路抛洒的施工单位下达了限时整改通知,施工单位立整立改,对所有运土车辆加盖了苫布。同时,县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运输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提出了具体环境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再出现渣土运输车辆苫盖不严、存在道路抛洒等类似扬尘污染问题。

该工程已于2021年底完工,从根源上杜绝了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问题。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8、22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阳高县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业的油烟管控,县市场监 (略) 场监管所,针对属地内的饭店、烧烤店逐一进行了排查整治,完善餐饮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管理,控制油烟排放。5个小组共排查餐饮单位215家,对发现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做到应改尽改、全面整改。目前,全县烧烤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9、33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完成情况: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委托于第三方运营维护机构进行日常维护,故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一直由第三方运营维护机构处置。2021年11月与山西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所存废液已于2021年12月全部转移。2022年1月污水处理厂已按有关规定标准改造完成专用贮存间。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10、35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光伏发电设施撤出桑干河自然保护区。

完成情况:项目拆除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12月2日开始对光伏阵列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拆除,12月15日拆除结束,期间对涉及保护区区域内的所有光伏组件、支架及仓库、办公用房等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第二阶段:2022年4月15日前又对光伏组件的混凝土基础全部进行了移除,同时对拆除场地进行了覆土种草。第三阶段:2022年7月底又完成了升压站所有设备和线路的迁移以及站房的拆除,并同步开展了升压站的场地平整和覆土种草。截至目前,该项 (略) 桑干河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的所有光伏组件、混凝土基础、办公用房和升压站设施设备、站房等全部进行了拆除,退出了保护区,已完成了整改任务,具备了验收销号条件。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中共阳高县委

阳高县人民政府

贯彻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略) 整改办《关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改方案》,2023年1月30日,我县组成验收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号、4号、6号、13号、19号、20号、21号、22号、33号、35号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1、1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环保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常抓不懈,落地见效。

完成情况:阳高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树立“两山”理念,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进,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22年以来,阳高县委、县政府学生态文明思想5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2、4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进自备井关闭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完成情况:阳高县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冀雪俊为组长的阳高县整治自备井行动工作领导组,制定了《阳高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整治自备井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公安局牵头,联合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了多次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5 人次,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15份,依法对17眼自备井进行了关闭。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3、6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我县的6个群众举报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已办结的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阳高群众举报问题6件,其中养殖废水1件,私挖乱采3件,饭店油烟2件。

阳高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为彻底解决富园村养殖粪污问题,安排30万元资金,于2021年8月在该村建设一个尿液沉淀池和“三防”堆粪场(防漏,防渗,防溢),实现闭环管理,统一承接来自该村散养户生猪的排粪排尿,集中发酵处理,还田利用。

为严厉打击遏制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我县相继出台了《阳高县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等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实现标本兼治。

(略) 监局按职责分工对建成区内餐饮单位特别是烧烤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再排查、再梳理,坚持做到无遗漏、全覆盖。5个小组共排查餐饮单位215家,对发现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做到应改尽改、全面整改。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4、13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多措并举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完成情况:虽然我县2021年1-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有所上升,但2021年1-12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4,较2020年同期下降7.5%, (略) 第六、全市第一;2022年1-12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4,较去年同期下降6.0%, (略) 第四、全市第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制定了《阳高县空气质量再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阳政办发〔2022〕24号)。

一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程:争取上级环保资金181万元,帮助乡镇完成了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建设空气源热泵系统;制定《阳高县2022年“煤改电”改造实施方案》(阳清洁取暖办发〔2022〕9号),完成了“煤改电”改造任务2535户。

二加强散煤管控:县市监局联合公安、检察、城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禁煤区”内散煤销售行为,共清理县城禁煤区内9家散煤销售点;同时对全县31家散煤经营户开展全覆盖抽检, (略)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测,31批次全部为合格。

三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县城云林路实施道路工程增设了集中供热管网,沿街149户商户及居民实施了集中供热,现已投入使用。

四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对“散乱污” 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今年共取缔3家“散乱污”企业(一是位于阳高县龙泉镇颜家沟村西南的土法硅铁烧结点、二是位于龙泉镇燕家堡村北的锌铝冶炼点、三是位于龙泉镇胡窑村北的锌铝冶炼点)。

五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阳高县关于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环委办函〔2022〕2号)。通过积极组织“洗城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整治、施工场地整治、物料运输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整治等措施,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夏季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夏季专项整治的通知》(阳环委办函〔2022〕1号),于2022年5月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七严格落实臭氧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对电力及涉voc重点行业企业、加油站、餐饮服务业油烟、各类施工场地实施不同管控措施, (略) 进行清洗降温,减少臭氧污染的可能。

八严格监督工地扬尘:县住建局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的要求。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5、19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全面治理工业扬尘,工业企业物料堆放须入棚,临时堆放须严密苫盖。

完成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综合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制定了《阳高县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整治,对属地企业工业扬尘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6、20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全面治理工地扬尘,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

完成情况:我县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举一反三,县住建局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同时,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的要求。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7、21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加强运输扬尘管控,减少扬尘污染。

完成情况:针对矿山综合整治项目中个别渣土运输车辆存在苫盖不严及道路抛洒等扬尘污染问题,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苫盖不严、存在道路抛洒的施工单位下达了限时整改通知,施工单位立整立改,对所有运土车辆加盖了苫布。同时,县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运输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提出了具体环境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再出现渣土运输车辆苫盖不严、存在道路抛洒等类似扬尘污染问题。

该工程已于2021年底完工,从根源上杜绝了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问题。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8、22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情况:阳高县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业的油烟管控,县市场监 (略) 场监管所,针对属地内的饭店、烧烤店逐一进行了排查整治,完善餐饮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管理,控制油烟排放。5个小组共排查餐饮单位215家,对发现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做到应改尽改、全面整改。目前,全县烧烤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9、33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完成情况: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委托于第三方运营维护机构进行日常维护,故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一直由第三方运营维护机构处置。2021年11月与山西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所存废液已于2021年12月全部转移。2022年1月污水处理厂已按有关规定标准改造完成专用贮存间。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10、35号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光伏发电设施撤出桑干河自然保护区。

完成情况:项目拆除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12月2日开始对光伏阵列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拆除,12月15日拆除结束,期间对涉及保护区区域内的所有光伏组件、支架及仓库、办公用房等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第二阶段:2022年4月15日前又对光伏组件的混凝土基础全部进行了移除,同时对拆除场地进行了覆土种草。第三阶段:2022年7月底又完成了升压站所有设备和线路的迁移以及站房的拆除,并同步开展了升压站的场地平整和覆土种草。截至目前,该项 (略) 桑干河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的所有光伏组件、混凝土基础、办公用房和升压站设施设备、站房等全部进行了拆除,退出了保护区,已完成了整改任务,具备了验收销号条件。

验收结论: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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