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3年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3年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3日我局拟对山西 (略) 新建玻璃制品研发后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 (略) 新建玻璃制品研发后加工生产线项目

祁县昭馀镇下申村玻璃器皿工业园

山西 (略)

山西 (略)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3466平方米(5.66亩),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80万支日用玻璃器皿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作业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苫盖,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要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实施有效管控。喷色、描金、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打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刻花机置于全封闭钢结构加工车间,采用湿法刻花,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相应处理能力和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3、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按环评要求处理后回用于刻花工序湿法降尘,不外排;湿法降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

5、做好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及不合格产品由玻璃供应企业回收重新利用;废包装纸箱外售;废水性漆渣、废漆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金水瓶、废真空泵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要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范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泄露时的安全收集,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严防各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8、项目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核定的颗粒物0.11吨/年、非*烷总烃0.24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23日我局拟对山西 (略) 新建玻璃制品研发后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 (略) 新建玻璃制品研发后加工生产线项目

祁县昭馀镇下申村玻璃器皿工业园

山西 (略)

山西 (略)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3466平方米(5.66亩),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80万支日用玻璃器皿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作业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苫盖,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地点,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生产车间全封闭;要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并对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使用实施有效管控。喷色、描金、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打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刻花机置于全封闭钢结构加工车间,采用湿法刻花,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配套相应处理能力和效率的污染防治设施,选用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并做到足量添加,及时更换,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3、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按环评要求处理后回用于刻花工序湿法降尘,不外排;湿法降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

5、做好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玻璃及不合格产品由玻璃供应企业回收重新利用;废包装纸箱外售;废水性漆渣、废漆桶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金水瓶、废真空泵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危废标识牌,按规定建立危废转移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要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定点堆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范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口设置,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泄露时的安全收集,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严防各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8、项目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核定的颗粒物0.11吨/年、非*烷总烃0.24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