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
司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2月22日关于对山西鳌博盛 (略)
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鳌博盛 (略) 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政务大厅
邮编:*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鳌博盛 (略) 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稷山县太阳乡白池村东北420m | 山西鳌博盛 (略) | 山西和清 (略) | 拟建项目位于稷山县太阳乡白池村东北420米,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闲置车间改造为生产车间、原料区和成品区,新建3条玻璃钢生产线和3条阳光板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及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1、废气:生产过程中,各玻璃钢生产线搅拌、覆膜挤压、固化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解吸+蓄热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工序各切割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阳光板生产线的挤出机和成型机出口上方安装顶吸式集气罩进行微负压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循环废水经一个30m3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隔音、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桶集中收集后售卖给回收单位;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1座10㎡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新建的垃圾桶收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2月22日关于对山西鳌博盛 (略)
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鳌博盛 (略) 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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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鳌博盛 (略) 新建年产5000吨玻璃钢及阳光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稷山县太阳乡白池村东北420m | 山西鳌博盛 (略) | 山西和清 (略) | 拟建项目位于稷山县太阳乡白池村东北420米,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闲置车间改造为生产车间、原料区和成品区,新建3条玻璃钢生产线和3条阳光板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及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1、废气:生产过程中,各玻璃钢生产线搅拌、覆膜挤压、固化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解吸+蓄热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工序各切割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阳光板生产线的挤出机和成型机出口上方安装顶吸式集气罩进行微负压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循环废水经一个30m3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隔音、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桶集中收集后售卖给回收单位;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废矿物油、废棉纱、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1座10㎡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新建的垃圾桶收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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