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萨总部基地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以萨总部基地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以萨总部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滨海大道以南、大湾港路以东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以萨 (略) 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滨海大道以南、大湾港路以东,总占地面积31815m2,建筑面积626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267m2,地下建筑面积5373m2(主要为地下车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智 (略) 办公楼(12层)、大数 (略) 办公楼(12层)、总部行政办公楼(12层)、以萨培训基地办公楼(12层)、以萨技术产品展示中心(12层)及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不设冷却塔、锅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有关规定,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控制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于楼顶1.5m排放。 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 (略) 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银河水务(胶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灵山卫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施工期无爆破作业,夜间不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设备位置、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进行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营运期对水泵房、电梯机房等设备间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或用于绿化,不外运;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 (略) 政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委托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处置。 项目所在地为净地,周边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大部分区域已开发,施工期通过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植被保护恢复、景观协调等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适度利用区内,东侧为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约80米,保护目标为生态公益林),通过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对用地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减少对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及附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双珠路166号 | |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 以萨总部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滨海大道以南、大湾港路以东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3月01日 | |
项目概况: | 以萨 (略) 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滨海大道以南、大湾港路以东,总占地面积31815m2,建筑面积6264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267m2,地下建筑面积5373m2(主要为地下车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智 (略) 办公楼(12层)、大数 (略) 办公楼(12层)、总部行政办公楼(12层)、以萨培训基地办公楼(12层)、以萨技术产品展示中心(12层)及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不设冷却塔、锅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有关规定,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控制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内置专用烟道于楼顶1.5m排放。 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 (略) 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银河水务(胶南)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灵山卫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施工期无爆破作业,夜间不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设备位置、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进行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营运期对水泵房、电梯机房等设备间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或用于绿化,不外运;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 (略) 政部门指定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委托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处置。 项目所在地为净地,周边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大部分区域已开发,施工期通过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植被保护恢复、景观协调等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适度利用区内,东侧为生态保护红线(距离约80米,保护目标为生态公益林),通过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对用地范围以外区域造成破坏,减少对青岛西海岸国家级海洋公园及附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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