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顺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广州天顺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占地面积23028.5平方米,建筑面积13767.01平方米,产能为电磁线4200吨/年、铜排600吨/年,其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经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榄核净水厂处理,榄核净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淮》(GB18918-2002) 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由此可见,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漆包工序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厨房油烟应配套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管引至高空排放,燃料要选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的要求。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在建设布局时已充分考虑了各噪声源设备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厂内及车间布局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同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室内安置等方式控制噪声传播。
根据项目噪声常规监测结果,企业对现状生产噪声的控制较为到位,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二、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
(一)名称: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
(二)选址: (略) 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288号
(三)建设内容: (略) 发展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拟对现有项目2号车间漆包生产区进行改扩建,现有项目工程继续生产,改扩建后年生产各类电磁线12435吨(包括漆包铜线7481吨,漆包铝线1728吨,玻包铜线1634吨,玻包铝线269吨,纸包铜线1084吨,纸包铝线239吨)、裸铜线533吨、裸铝线28吨。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20-*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288号
邮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略) (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盘:链接:http://**_GoA 提取码:tsdg
(2)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广州 (略)
2023年2月24日
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占地面积23028.5平方米,建筑面积13767.01平方米,产能为电磁线4200吨/年、铜排600吨/年,其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经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榄核净水厂处理,榄核净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淮》(GB18918-2002) 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由此可见,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漆包工序的有机废气经配套的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厨房油烟应配套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管引至高空排放,燃料要选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的要求。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其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在建设布局时已充分考虑了各噪声源设备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厂内及车间布局对噪声源进行控制,同时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室内安置等方式控制噪声传播。
根据项目噪声常规监测结果,企业对现状生产噪声的控制较为到位,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综合而言,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的。
二、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
(一)名称:广州 (略) 改扩建项目
(二)选址: (略) 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288号
(三)建设内容: (略) 发展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拟对现有项目2号车间漆包生产区进行改扩建,现有项目工程继续生产,改扩建后年生产各类电磁线12435吨(包括漆包铜线7481吨,漆包铝线1728吨,玻包铜线1634吨,玻包铝线269吨,纸包铜线1084吨,纸包铝线239吨)、裸铜线533吨、裸铝线28吨。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20-*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榄核镇蔡新路288号
邮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略) (略)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网盘:链接:http://**_GoA 提取码:tsdg
(2)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广州 (略)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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